1. 参赛资格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 (1)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者。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即使已经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2)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2022、2023、2024年度的招标资格审查(各省厅统一资格审查)中,“货物销售”项目获得D级以上资格的人员。 (4)被防卫省以与黑社会有关联的企业为由,要求都道府县警方排除在建设工程等之外的符合资格的企业,如果继续处于该状态,将不允许其参加招标。 (5)投标期结束后,在合同签订前,如果符合以下要求,我们将不会与任何有资格的承包商签订合同:该承包商已被都道府县警方要求排除在防卫省作为与黑社会有关联的承包商下令进行的建设工程等之外,并且这种状态持续存在。 (6)任何未根据招标指南中所规定的“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承诺”作出承诺的人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7)目前没有受到合同官员或其他类似人员的暂停提名的处罚。 (包括合作者) (8)目前不受国防部长官房长官、国防政治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和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9)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身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物品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10)原则上不允许被停职人员进行转包。但经相关部委暂停指定机关认定确有不可避免的情形的,不在此限。
1. 参赛资格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 (1)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者。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即使已经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2)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如果有资格的承包商已被都道府县警方要求排除在国防部下令的建筑工程等之外,并且仍然处于这种境地,那么将不允许他们参与投标过程。 (4)在投标期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如果符合以下要求,我们将不会与任何有资格的承包商签订合同:该承包商已被都道府县警方要求排除在防卫省下令的建设项目等之外,并且该承包商与黑社会有联系,并且这种状态持续存在。 (5)任何未根据招标指南中所规定的“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承诺”作出承诺的人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6) 该人目前没有受到合同官员或其他类似人员的暂停提名的处罚。 (包括合作者) (7)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8)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身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物品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9)目前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有关部会暂停提名权机关认定确有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10)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中载明的具有参加近畿地区竞争性投标资格的人员(各省厅统一资格)
7.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资格 A. 投标人不得符合《预算、会计及审计法》第 70 条的规定。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即使已经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一)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部委统一资格)》必须针对2022、2023、2024财政年度。 (e) 该人目前没有受到合同官员等的任何停职或其他措施。 目前,不属于根据《装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受到大臣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暂停提名的情况。 (f)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原则上,已中止投标的企业不得进行分包。但经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理由的,不在此限。 (2)投标方式 a. 如出现投标人持股数相同的情况,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投标人。若未能达成目标价格,则将重新进行招标。 (邮寄投标另行说明) a)在确定中标人时,合同金额为投标书中所记载的金额加上该金额的 10%(减税率项目为 8%)(如果该金额有小于 1 日元的尾数,则该尾数将被四舍五入)。因此,无论投标人是消费税应纳税企业还是免税企业,都必须在投标书中记载相当于预计合同金额 110/100(减税率项目为 108/100)的金额。 (3)违约金a.中标人未按《招标与合同指南》规定履行合同程序的,视为中标人未签订合同,并处以至少相当于中标价5%的违约金。
请提交上述内容的副本。 无法直接领取说明书的,应将申请表连同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一起以传真方式寄送。合同部门确认资格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规范书。 5. 参与竞标的资格 (1)不属于《主计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即使已经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2)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2022、2023、2024年度国防部招标资格(各部委统一资格)“货物销售”类别中评级为D级或以上者,或者,如果某人不具备该资格,则须在招标之日前通过招标资格审查并在招标资格名单中登记,并被认定具有该资格。 (4)该人目前没有受到防卫省长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以下称为“防卫省暂停权限”)或海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等指南”的暂停提名规定。 (5)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身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物品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六)经抽检合格。 6.投标书所记载的金额 在决定中标人时,中标金额为投标书所记载的金额(单价)加上相当于该金额的10%(减税率项目为8%)的金额(如果该金额有1日元以下的尾数,则将该尾数四舍五入)。因此,无论投标人是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的纳税企业还是免税企业,都必须在投标书上记载相当于估算金额的110/100(减税率项目为108/100)的金额。
7.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资格 A. 投标人不得符合《预算、会计及审计法》第 70 条的规定。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即使已经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一)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c) 2022、2023、2024 年度在“服务提供等”类别中持有各省厅统一资格 D 级或以上资格的人员;以及 (d) 目前不受部长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和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和服务采购的提名等暂停指南”所暂停提名的人员。 e.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相同种类货物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原则上,已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人员不得进行分包。但经相关部委的暂停机关认定确有不可避免的情况的,不在此限。 (k)任何不根据竞标和其他参与者指南中规定的“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合同条款”作出承诺的人将不被允许参加比赛。 (2)公告地点:西部陆军会计司令部网站(http://www.mod.go.jp/gsdf/wae/info/nyusatu/wa-fin/)、小仓警备区、北九州工商会。 (3)中标人确定方法:在根据预算会计令第 79 条规定编制的估算价格范围内,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4)保证金有关事项 a.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投标及缔约准则》的规定订立合同的,视为中标人未订立合同,并收取相当于中标价5/10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一)合同押金:承包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将被收取至少合同金额10%的罚款。
7. 注意事项 (1) 有关参赛人员资格要求的事项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人员: (a) 具备 2022、2023、2024 财政年度(各省厅统一资格)“服务提供等”D 级以上(四国地区)参赛资格的人员; (b) 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第 70 条规定范围的人员。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即使已经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c) 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 (e)任何因与有组织犯罪有关联而被都道府县警方要求禁止参与国防部下令的建筑工程等的人,如果其身份持续不改变,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e) 在投标期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如果任何合格承包商收到都道府县警方的请求,要求其不得参与防卫省作为与黑社会有关联的承包商所下令的建设工程等,并且这种状态持续存在,我们不会与其签订合同。 (f)任何未根据投标指南中规定的“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承诺”作出承诺的人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k) 目前没有受到合同官员或其他类似人员的暂停提名。 (包括合作者)(h) 目前不受防卫省大臣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装备等及服务调整暂停提名等指南”的提名暂停限制。 (一)与前项停止指定之人员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之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j)原则上,不允许目前处于暂停投标状态的人员进行分包。但经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理由的,不在此限。
7.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资格 A. 投标人不得符合《预算、会计及审计法》第 70 条的规定。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即使已经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一)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部委统一资格)》必须针对2022、2023、2024财政年度。 (e) 该人目前没有受到合同官员等的任何停职或其他措施。 目前,不属于根据《装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受到大臣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暂停提名的情况。 (f)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原则上,已中止投标的企业不得进行分包。但经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理由的,不在此限。 (2)投标方式 a. 如出现投标人持股数相同的情况,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投标人。若未能达成目标价格,则将重新进行招标。 (邮寄投标另行说明) a)在确定中标人时,合同金额为投标书中所记载的金额加上该金额的 10%(减税率项目为 8%)(如果该金额有小于 1 日元的尾数,则该尾数将被四舍五入)。因此,无论投标人是消费税应纳税企业还是免税企业,投标人都必须在投标书中记载相当于预计合同金额 110/100(减税率项目为 108/100)的金额。 (3)处罚 A.中标人未按《招标与合同指南》的规定履行合同手续的,视为中标人不签订合同。
7.注意事项(参赛人员所需资格) (1)不属于《预算、结算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条例第 165 号)第 70 条规定的人员。此外,受监护或协助的未成年人,若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该条所称有特殊原因的情形。 (2)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令第 165 号)第 71 条规定的人。 (3)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4)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5)目前中止招标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经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理由的,不在此限。 (6)第四项中的“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列(a)或(b)情形之一时。但是,对于(a),如果子公司是《公司法》(1952 年法律第 172 号)第 2 条第 3 款及《公司施行规则》(1906 年法务部令第 12 号)第 3 条所定义的子公司,则不适用此规定;下同;或者对于(b),如果子公司之一为《企业改组法》(1952 年法律第 172 号)第 2 条第 7 款所定义的改组公司(下称“改组公司”)或《民事改组法》(1999 年法律第 225 号)第 2 条第 4 款所定义的处于改组程序中的公司(下称“改组程序”),则不适用此规定。 (a)母公司(指《公司法》第二条第四款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母公司;下同)与子公司的情况。
7.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资格 A. 投标人不得属于《预算、会计及审计法》第 70 条的规定。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即使已经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一)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部委统一资格)》必须针对2022、2023、2024财政年度。 (e) 该人目前没有受到合同官员等的任何停职或其他措施。 目前,不属于根据《装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受到大臣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暂停提名的情况。 (f)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原则上,已中止投标的企业不得进行分包。但经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理由的,不在此限。 (2)投标方式 a. 如出现投标人持股数相同的情况,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投标人。若未能达成目标价格,则将重新进行招标。 (邮寄投标另行说明) a) 确定中标人时,合同金额为投标书中所记载的金额加上该金额的 10%(减税率项目为 8%)(如果该金额有小于 1 日元的尾数,则该尾数将被四舍五入)。因此,无论投标人是消费税应纳税企业还是免税企业,投标人都必须在投标书中记载相当于预计合同金额 110/100(减税率项目为 108/100)的金额。 (3)处罚 A.中标人未按《招标与合同指南》的规定履行合同手续的,视为中标人不签订合同。
7.注意事项(参赛人员所需资格) (1)不属于《预算、结算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条例第 165 号)第 70 条规定的人员。此外,受监护或协助的未成年人,若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该条所称有特殊原因的情形。 (2)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令第 165 号)第 71 条规定的人。 (3)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4)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5)目前中止招标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经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理由的,不在此限。 (6)第四项中的“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列(a)或(b)情形之一时。但是,对于(a),如果子公司是《公司法》(1952 年法律第 172 号)第 2 条第 3 款及《公司施行规则》(1906 年法务部令第 12 号)第 3 条所定义的子公司,则不适用此规定;下同;或者对于(b),如果子公司之一为《企业改组法》(1952 年法律第 172 号)第 2 条第 7 款所定义的改组公司(下称“改组公司”)或《民事改组法》(1999 年法律第 225 号)第 2 条第 4 款所定义的处于改组程序中的公司(下称“改组程序”),则不适用此规定。 (a)母公司(指《公司法》第二条第四款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母公司;下同)与子公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