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 摘要和说明 章程是理事会的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了理事会的运作方式、决策方式以及为确保这些决策高效、透明并对当地人民负责而遵循的程序。其中一些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其他则由理事会自行决定或根据经验发展而来。 章程以 16 条条款开始,规定了管理理事会工作各个方面的基本规则(第 2 部分)。然后,它分为: (a) 定义理事会内部组织、常规、财务条例、授权计划和职权范围、涵盖内阁和审查的程序、风险管理和行为准则的所有要素(第 3-9 部分); (b) 补充这些正式规则的工作实践(第 10 部分); (c) 通过提供服务、社区参与和伙伴关系工作关注理事会外部运作的文件(第 11 部分)。
第 1 部分 摘要和说明 章程是理事会的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了理事会的运作方式、决策方式以及为确保这些决策高效、透明并对当地人民负责而遵循的程序。其中一些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其他则由理事会自行决定或根据经验发展而来。 章程以 16 条条款开始,规定了管理理事会工作各个方面的基本规则(第 2 部分)。然后,它分为: (a) 定义理事会内部组织、常规、财务条例、授权计划和职权范围、涵盖内阁和审查的程序、风险管理和行为准则的所有要素(第 3-9 部分); (b) 补充这些正式规则的工作实践(第 10 部分); (c) 通过提供服务、社区参与和伙伴关系工作关注理事会外部运作的文件(第 11 部分)。
3 等待死刑判决的罪犯所遭受的精神痛苦是有据可查的。死刑判决的长期拖延本身可能成为合法判处的死刑判决无效的原因。在印度、津巴布韦和牙买加,死刑判决并不违宪,因此死刑判决已被撤销。Gubbay CJ 在津巴布韦天主教正义与和平委员会诉总检察长、津巴布韦和其他人 1993 (4) SA 239 (ZSC) 案中收集并讨论了相关依据,Lord Griffiths 在 Pratt 诉牙买加总检察长 [1993] 3 WLR 995 (JPC) 案中也收集并讨论了相关依据。
非论文ICC法规与全球某些宪法规定的兼容性本文着重于ICC法规与特定宪法规定的兼容性。虽然宪法及其引起的问题各不相同,但本文中发现的问题是最常见和最复杂的问题之一,最近几个月在世界各地的首都引起了相当大的辩论。第一个问题涉及对国际刑事法院的义务兼容,并禁止引渡一个国家自己的国民,这在世界上几个地区都被考虑,包括巴西,中欧,芬兰和德国。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将宪法豁免与根据法规逮捕和投降的职责。这再次在西欧,中欧以及拉丁美洲地区的几个州进行讨论。第三,存在一个问题,即宪法禁止无期徒刑与刑罚的法定规定的兼容性,目前如葡萄牙和西班牙,目前在几个拉丁美洲首都的辩论中受到激烈的辩论。在许多国家,ICC法规当前位于议会或其他机构之前,等待确定这些问题。因此,未来几个月是法院支持者协助这些政府,议员和其他有兴趣的人的重要机会之窗,这些人致力于找到与早期批准一致的解决方案。区域协调计划是一种关键工具。,但此外,当他们本人努力解决这些宪法问题的州非常适合与他人合作,因为他们寻求最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尤其是那些已经认为宪法规定和法规是一致且不必要的州的国家,可以使其他人从这种观点的思想发展中受益。对于决定修改的州,也可以确保这些决定不会被误解。应该回忆说,国家对这些问题的第一个决定以及外界对它们的看法,可能会对好坏产生强大的影响。本文的重点将简要探讨有关如何与ICC法规一致解释的宪法规定。虽然被认为
5. (1) 经部长同意或根据部长授予的一般授权条款,管理局可无条件地或根据管理局可能施加并在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授予许可证,并且可不可撤销地或根据许可证中规定的撤销授予许可证,以运行许可证中规定的第 3 条范围内的电信系统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