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 Overstreet 生物农药和污染防治部(7511P) 环境保护署农药计划办公室 1200 Pennsylvania Ave. NW 华盛顿特区 20460–0001 事由:卷宗编号 EPA–HQ–OPP–2019–0508 2020 年 12 月 8 日 我谨代表下列农民、牧场主、合作社、零售商、科学家、植物育种者、种子生产者和共同监管者,代表美国广泛而多样的农业利益相关者,感谢有机会就拟议规则“农药;源自新技术的某些植物内保护剂 (PIP) 的豁免”发表评论和反馈意见。我们赞扬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为实现生物技术监管体系现代化而做出的努力,该署提议将符合条件的“基于通过生物技术创造的性相容植物的 PIP”从《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案》 (FIFRA) 的大部分要求以及《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FFDCA) 规定的容差设定要求中豁免。我们赞赏拟议规则的总体愿景,但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建议,我们认为这些建议将有助于 EPA 制定更科学、更基于风险的最终规则。我们还相信,如果这些建议被采纳,将有助于美国保持其在植物生物技术发展方面的全球领导地位。我们在此解释了统一的基线建议,以增强拟议规则,满足我们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许多签署方还将提交单独的意见,提供与各个利益相关者需求相关的具体建议的更多细节,或提出超出本信函内容的建议。拟议的 PIP 豁免的近期历史背景 了解促使 EPA 提议豁免这一范围狭窄、风险较低的 PIP 子集的近期历史背景非常重要。2015 年 7 月,奥巴马总统的总统行政办公室 (EOP) 发布了一份备忘录,提出了对当前生物技术监管框架在某些情况下强加不必要的成本和负担的担忧,这些成本和负担阻碍了中小企业参与市场,限制了公众对监管流程的理解,从本质上抑制了创新。1 该备忘录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组,以制定“现代化生物技术产品监管体系的国家战略”(国家战略),该战略于 2016 年 9 月发布。除了重申“美国政府的政策是寻求保护健康和环境的监管方法,同时减少监管负担,避免不合理地抑制创新、污名化新技术或制造贸易壁垒”之外,国家战略还指示 EPA 应该“阐明其对源自基因组编辑技术的杀虫产品的态度。”2
2020年12月8日,副主任安妮·奥克斯特里(Anne Overstreet)生物农药和预防污染部农药计划环境保护局Re:农药; Exemptions of Certain Plant-Incorporated Protectants (PIPs) Derived From Newer Technologies Docket Number: EPA-HQ-OPP-2019-0508 Federal Register Publication Date: 10/09/2020 Dear Deputy Director Overstreet,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Agronomy (ASA), Crop Science Society of America (CSSA), and Soil Science Society of America (SSSA) represent more than 8,000 scientists in academia, industry, and政府,12,500名认证的作物顾问(CCA)和781名认证的专业土壤科学家(CPSS)。我们是美国最大的专业人士联盟,该联盟致力于美国的农艺,作物和土壤科学学科,我们感谢您有机会对这一拟议规则发表评论。我们的成员和认证的专业人员致力于通过追求农艺,农作物和土壤科学来满足不断增长的世界人口的需求,并支持基于科学的基于基因工程的明智,基于风险的法规。我们祝贺EPA对这一拟议规则,该规则旨在通过降低低风险应用的监管负担来民主化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我们对基因编辑的机会将为有害生物和病原体耐药性提供的机会感到兴奋,以及减轻气候变化毁灭性影响的其他方法。EPA针对基因编辑的作物(无论风险如何)是其使用的重要威慑作用,尤其是在学术领域。常规育种的定义这导致特种作物的遗传进步较少,改进技术的机会较少,并且教导下一代科学家如何使用它的情况较少。我们很高兴EPA提出了包括通过基因编辑技术在豁免类别的传统繁殖作物类别中创建的某些植物掺入的保护剂。此举将有助于2019年行政命令中概述的目标,以现代化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监管框架,例如减轻较小开发商(包括大学)和特种作物的开发商的负担。然而,关于EPA与其豁免有关的许多警告仍然存在很大的担忧。这些警告将使特种作物的开发商非常困难获得豁免,即使他们这样做,EPA也将与使用基因编辑技术相关的监管负担不适用于常规育种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