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核武器学校 (DNWS) 位于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的科特兰空军基地。这所国防威胁降低局 (DTRA) 学校成立于 1947 年,是一个独特的实体,为国防部 (DoD) 和其他联邦、州和地方机构提供以下方面的培训:核武器和放射性武器;核事故/事件指挥、控制和响应;爆炸物处理 (EOD) 威胁意识/评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WMD);以及化学、生物、放射和核 (CBRN) 建模。使命:国防核武器学校为国防部、跨部门组织和国际合作伙伴提供核武器核心能力和放射/核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强大的核威慑,准备有效的事故/事件响应部队,并能够应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cbRN 威胁。
可再生和不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资源可以一遍又一遍地使用,不会用完。例如太阳能,风能不可再生的资源是有限的 - 一旦消失,它们就无法更换。化石燃料是数千年来形成的。例如煤炭,天然气,石油煤炭 - 便宜,易于生产,剩下的大储量,生产二氧化碳,采矿可能很危险。石油 - 储备金运转较低,漏油是危险的,价格可能会波动,有助于空气污染天然气 - 爆炸的危险,污染比石油和煤炭少,高效。核 - 清洁有效,辐射的危险,核事故可能是灾难性的,污染的危险比煤炭少。生物燃料 - 用于产生能量的动植物/动物物质,比化石燃料便宜,占用了土地。太阳能/风能/潮汐/水电 - 非污染,用法增加,使用自然资源,可以是一种眼光。
国防核武器学校 (DNWS) 位于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的科特兰空军基地。这所国防威胁降低局 (DTRA) 学校自 1947 年成立以来,是一个独特的实体,为国防部 (DoD) 和其他联邦、州和地方机构提供以下方面的培训:核武器和放射性武器;核事故/事件指挥、控制和响应;爆炸物处理 (EOD) 威胁意识/评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WMD);以及化学、生物、放射和核 (CBRN) 建模。使命:国防核武器学校为国防部、跨机构组织和国际合作伙伴提供核武器核心能力和放射/核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强大的核威慑力,准备有效的事故/事件响应部队,并能够应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cbRN 威胁。
国防核武器学校 (DNWS) 位于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的科特兰空军基地。自 1947 年成立以来,这所国防威胁降低局 (DTRA) 学校是一个独特的实体,为国防部 (DoD) 和其他联邦、州和地方机构提供以下方面的培训:核武器和放射性武器;核事故/事件指挥、控制和响应;爆炸物处理 (EOD) 威胁意识/评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WMD);以及化学、生物、放射和核 (CBRN) 建模。使命:国防核武器学校为国防部、跨部门组织和国际合作伙伴提供核武器核心能力和放射性/核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强大的核威慑力,准备有效的事故/事件响应部队,并能够应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生化核辐射威胁。
国防核武器学校 (DNWS) 位于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的科特兰空军基地。这所国防威胁降低局 (DTRA) 学校成立于 1947 年,是一个独特的实体,为国防部 (DoD) 和其他联邦、州和地方机构提供以下方面的培训:核武器和放射性武器;核事故/事件指挥、控制和响应;爆炸物处理 (EOD) 威胁意识/评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WMD);以及化学、生物、放射和核 (CBRN) 建模。使命:国防核武器学校为国防部、跨部门组织和国际合作伙伴提供核武器核心能力和放射/核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强大的核威慑,准备有效的事故/事件响应部队,并能够应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cbRN 威胁。
灾难性损失是由风暴、飓风、台风、海啸、地震、洪水、冰雹、龙卷风、严寒冬季天气、火灾、干旱、爆炸以及其他自然和人为灾难造成的,这些灾难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本质上是不可预测的。我们还面临着未来人为灾难性事件(如恐怖主义行为、战争行为、核事故和政治不稳定)或其他风险造成的意外巨额损失的巨大风险。由于灾难再保险积累了大量的人为和自然灾害风险,我们在这一业务领域的损失经历可以归结为低频率和高严重性。尽管我们可能会尝试将恐怖主义和某些其他类似风险造成的损失排除在我们承保的某些保险范围之外,但我们仍然面临着此类不可预见或不可预测事件的风险。无论政策语言多么清晰和包容,都不能保证法院或仲裁小组不会限制政策语言的可执行性或做出对我们不利的裁决。
普莱斯-安德森修正案 (PAAA) 第 A 条(商品接收方应提供商业级物品)(2008 年 2 月)(a) 本协议包含具体产品描述、规格和/或要求。未能按照这些要求提供产品可能会使卖方受到根据 10 CFR 820 采取的普莱斯-安德森修正案执法行动。(b) 本协议纳入了 DEAR 952.250-70《核危害赔偿协议》(2005 年 10 月)第 (a) 至 (k) 段,如下所示。为了纳入的目的,分包商是指下级分包商。如果本协议在 2005 年 8 月 8 日之前生效,且包含 DEAR 952.250-70(1996 年 6 月)或更早版本,则该条款仍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DEAR 952.250-70(1996 年 6 月)第 (d)(1) 段的赔偿仅限于 1988 年《普莱斯 - 安德森法案修正案》规定的针对 2005 年 8 月 8 日之前发生的任何适用该赔偿的核事故的赔偿。DEAR 952.250-70(2005 年 10 月)第 (d)(1) 段的赔偿适用于 2005 年 8 月 8 日或之后发生的任何核事故。如果本协议在 2005 年 8 月 8 日之前生效,则卖方根据本协议对违反 1954 年《原子能法》的责任为 2005 年 8 月 8 日之前生效的责任。DEAR 952.250-70 核危害赔偿协议(2005 年 10 月)(a)权力。本条款根据经修订的 1954 年《原子能法》(以下简称《法案》)第 170d 款的授权纳入本合同。(b)定义。《法案》中规定的定义适用于本条款。(c)财务保护。除非能源部此后以书面形式允许或要求,否则承包商无需提供或维持任何形式的财务保护以承担下文第 (d)(2) 款所述的公共责任,也不会由政府出资提供或维持此类财务保护。但是,能源部可随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商提供和维持能源部认为适合承担此类公共责任的类型和金额的财务保护,但前提是能源部应向承包商偿还此类财务保护的费用。(d)(1) 赔偿。如果承包商和其他受赔偿人未获得能源部允许或要求的任何财务保护的补偿,能源部将对承包商和其他受赔偿人进行赔偿,使其免于 (i) 本条款 (d)(2) 子段所述的公共责任索赔;以及 (ii) 经能源部批准的承包商和其他受赔偿人的法律费用,但能源部的责任(包括此类法律费用)不得超过本法案第 170d 条规定的金额,因为该金额可能会根据第 170t 条的规定增加。每次发生在美国境内的核事故或预防性撤离的赔偿总额为 10 亿美元,或每次发生在美国境外的核事故的赔偿总额为 5 亿美元,不论与本合同相关的获得赔偿的人数有多少。 (2) 本条 (d)(1) 款所述的公共责任是《法案》中定义的公共责任,其 (i) 因本合同项下的活动(包括运输)而产生或与之相关;以及 (ii) 因核事故或预防性撤离而产生或导致,这些术语在《法案》中有定义。 (e)(1) 放弃辩护。如果发生《法案》中定义的因核废料活动而产生的核事故,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获得赔偿的人员同意放弃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下列异常核事件:(i) 由生产或利用设施的建设、拥有或操作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ii) 由原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进出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运输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iii) 由承包商或分包商在合同活动过程中拥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设备引起、导致或发生;或(iv) 由核废料活动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关于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获得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 2. 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C)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对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的放弃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管辖权问题或与诉讼原因的某个要素有关。索赔人可根据放弃的条款对获得赔偿的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2) 本条款第 (d)(1) 款所述的公共责任是《法案》中定义的公共责任,该责任 (i) 因本合同项下的活动或与本合同项下的活动有关而产生,包括运输;(ii) 因核事故或预防性撤离而产生或导致,这些术语在《法案》中有定义。 (e)(1) 放弃辩护。如果发生《法案》中定义的因核废料活动引起的核事故,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获得赔偿的人同意放弃任何与慈善或政府豁免有关的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以下特殊核事件:(i) 因生产或利用设施的建造、拥有或运营而产生、导致或发生在该过程中;或 (ii) 因将源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运往或运出生产或利用设施而产生、导致或发生在该过程中;或 (iii) 在合同活动过程中,由于承包商或分包商持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装置而产生或导致的;或 (iv) 在核废料活动过程中产生、导致或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对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产生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2. 共同过失;3. 风险承担;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 对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 (C) 任何基于诉讼时效的争议或抗辩,如果诉讼是在原告首次知晓或合理地可以知晓其所受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放弃任何此类争议或抗辩均应有效,无论此类争议或抗辩是否被视为具有管辖权或与诉讼原因的要素有关。原告应根据其条款对受赔偿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2) 本条款第 (d)(1) 款所述的公共责任是《法案》中定义的公共责任,该责任 (i) 因本合同项下的活动或与本合同项下的活动有关而产生,包括运输;(ii) 因核事故或预防性撤离而产生或导致,这些术语在《法案》中有定义。 (e)(1) 放弃辩护。如果发生《法案》中定义的因核废料活动引起的核事故,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获得赔偿的人同意放弃任何与慈善或政府豁免有关的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以下特殊核事件:(i) 因生产或利用设施的建造、拥有或运营而产生、导致或发生在该过程中;或 (ii) 因将源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运往或运出生产或利用设施而产生、导致或发生在该过程中;或 (iii) 在合同活动过程中,由于承包商或分包商持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装置而产生或导致的;或 (iv) 在核废料活动过程中产生、导致或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对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产生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2. 共同过失;3. 风险承担;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 对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 (C) 任何基于诉讼时效的争议或抗辩,如果诉讼是在原告首次知晓或合理地可以知晓其所受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放弃任何此类争议或抗辩均应有效,无论此类争议或抗辩是否被视为具有管辖权或与诉讼原因的要素有关。原告应根据其条款对受赔偿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同意放弃关于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下列特殊核事件: (i) 在建造、拥有或操作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 (ii) 在将原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运往或运出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 (iii) 在合同活动过程中,承包商或分包商拥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设备引起或导致;或者 (iv) 因核废料活动而产生、导致或在核废料活动过程中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有关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产生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2. 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 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 (C) 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放弃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具有管辖权或与诉讼原因的要素有关。根据弃权条款,索赔人可向受偿人以司法方式强制执行弃权。同意放弃关于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 (2) 如果发生下列特殊核事件: (i) 在建造、拥有或操作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 (ii) 在将原材料、副产品材料或特殊核材料运往或运出生产或利用设施的过程中引起、导致或发生;或 (iii) 在合同活动过程中,承包商或分包商拥有、操作或使用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副产品材料的设备引起或导致;或者 (iv) 因核废料活动而产生、导致或在核废料活动过程中发生,承包商代表其自身和其他受赔偿人同意放弃:(A) 有关索赔人的行为(包括索赔人通过其产生诉讼原因的人员的行为)或受赔偿人的过错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包括但不限于:1. 疏忽;2. 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中间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 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 (C) 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放弃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具有管辖权或与诉讼原因的要素有关。根据弃权条款,索赔人可向受偿人以司法方式强制执行弃权。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介入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C)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对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的放弃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管辖权问题或与诉讼原因的某个要素有关。索赔人可根据放弃的条款对获得赔偿的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共同过失;3. 承担风险;或 4. 不可预见的介入原因,无论是涉及第三人的行为还是天灾;(B)有关慈善或政府豁免的任何问题或辩护;以及(C)基于任何诉讼时效的任何问题或辩护,如果诉讼是在索赔人首次知道或合理地可以知道其受到的伤害或变化及其原因之日起 3 年内提起的。对任何此类问题或辩护的放弃均应有效,无论此类问题或辩护是否被视为管辖权问题或与诉讼原因的某个要素有关。索赔人可根据放弃的条款对获得赔偿的人进行司法强制执行。
八年后,问题和挑战仍然存在。寻找熔化核燃料的努力进展缓慢。恢复工作重表面而非实质。每年都会取得一些进展,但同样的政治和制度障碍阻碍了有意义的变革。对公共健康和安全的真正威胁继续被忽视。截至 2018 年底,海啸和核灾难造成的死亡或失踪人数为 18,434 人。官方统计的因灾难相关疾病或自杀死亡人数为 3,600 人。超过 73,000 人仍然流离失所。(1)福岛灾难长期响应的每个组成部分都向公众提供了信息。这些组成部分都没有提供灾难、善后或恢复工作的全貌。今年,我们的年度报告在设计上略有不同。我们希望借此强调一些更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尚未得到媒体应有的报道。这些问题已成为重要的新研究领域,但仍仅限于晦涩难懂的报告和学术论文。福岛核事故远未“结束”,其影响仍十分深远。
1994 年 9 月 20 日,《核安全公约》在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开放供签署。巴西于 1994 年 9 月签署了该公约,并于 1997 年 3 月 4 日向保存人交存了批准书。该公约的目标是在全世界实现和维持高水平的核安全。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之一是编制国家报告,描述特定时期的国家核计划、根据公约定义所涉及的核设施以及为实现公约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巴西定期提交国家报告,该报告由一组专家编写,该组由巴西负责核安全的各个组织的代表组成。由于 2011 年福岛核事故的影响,在 2012 年会议上编写并提交了一份特别国家报告,随后在 2014 年会议上提交了更新后的第六份国家报告,并重新编写了一份特别报告,其中包括从福岛事故中吸取的教训。从那时起,一些与福岛问题相关的信息成为国家报告的一部分。还可以指出的是,第八份国家报告包括 2016/2018 年期间的相关信息,是第七份国家报告关于《核安全公约》条款的更新。根据第七次审议会议和特别会议的建议,信息是根据《国家报告指南》(INFCIRC/572-Rev5)和相应的摘要报告提供的,这些报告为报告建立了不同的结构并要求提供更多信息。作者决定将巴西第八次国家报告作为一份独立文件编写,并重复前几份国家报告中提供的信息,以便审查人员不必经常查阅以前的文件。执行摘要介绍了巴西履行《核安全公约》义务的程度。基于这些考虑,可以得出结论,巴西的核设施已经实现并保持了高水平的安全。因此,巴西已经实现了《核安全公约》的目标。事实证明,巴西的核安全许可制度在实施和维持针对潜在放射性危害的强大防御措施方面是有效的,从而保护个人、社会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的有害影响,防止具有放射性后果的核事故,并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有效行动。
摘要 — 研究了核电站 (NPP) 现场管理的认知架构,其中融入了人工智能 (AI)。结合机器人智能算法对正常运行和事故进行建模,其中随机抽样在量化中起主要作用。研究计算了事故动力学模拟器与机组人员情境认知模型 (ADS-IDAC) 中的信息、决策和行动以及工厂操作的认知技能。模拟显示了 ADS-IDAC 建模和仿真结果,在第 21 和第 21.75 序列中有两个峰值。否则,在第 13.25 序列中有几个峰值,一个大峰值。大峰位于心理状态、环境和身份的第 25.75 序列中。事故情况与认知系统的动作有关。在操作案例中,显示了各种信号,其中工厂的操作可以显示机器人要执行的几种操作。该图显示了核认知架构的过程。通过设计的模型调查了一起核事故,其中机器人的行为由人工大脑量化。本文开发的算法可应用于其他类型的复杂工业系统,如飞机操作和安全系统、航天器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