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拉施特拉邦(以下简称“借款人”)已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以下简称“银行”)获得一笔“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用于支付 Balasaheb Thackeray 先生的农业综合企业和农村转型(SMART)项目的费用。客户的执行机构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农业部(DoA)打算将这笔贷款的部分收益用于根据本招标书所针对的合同支付符合条件的款项。银行的付款将仅在 SMART、DoA、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通过印度政府提出请求并经银行批准后进行,且在各方面均须遵守贷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贷款协议禁止从贷款账户中提取任何款项用于向个人或实体付款,或用于进口任何货物,如果银行知道此类付款或进口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根据第七章做出的决定所禁止的联合国宪章。除借款人外,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贷款协议中获得任何权利,也不得对贷款收益提出任何索赔。SMART 项目的项目协调和管理部门 (PCMU)(以下简称“客户”)现邀请提供以下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提案:为 SMART 项目选择特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咨询。有关服务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职权范围(第 7 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业绩。本公告载有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年度业绩初步公告所附资料的相关规定。本业绩公告的中、英文版本均可于本公司网站(www.zt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H股股东,并于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业绩。本公告载有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年度业绩初步公告所附资料的相关规定。本业绩公告的中、英文版本均可于本公司网站(www.zt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H股股东,并于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该计划支持执行《联合协定》(以下简称“AA”)的规定,该协定第三章“自由、安全和正义”规定:“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将指导自由、安全和正义领域的所有合作活动”(第 12 条),并确保双方之间的互动“……在防止和打击一切形式的犯罪和非法活动方面,无论有无组织,包括跨国性质的活动”(第 16 条),并通过目标和行动支持摩尔多瓦共和国(以下简称“RM”)与欧洲联盟(以下简称“EU”)之间的联合议程,这些目标和行动针对基本人权和自由、虐待和酷刑、性别暴力、安全政策、警察和宪兵的具体活动、道路安全等领域的优先事项,即:
应按本指南要求在船舶入级符后加注“数字智能船舶(船体监测)”(简称DSS(XX))。相关智能系统在“XX”中描述。例如,对于配备本指南规定的船体结构监测系统的船舶,应在船舶入级符后加注“数字智能船舶(船体监测)”(简称DSS(HM))。
可根据缔约国政府授予的权力和国内法律法规,按照《1972 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以下简称“CSC 公约”)、UIC 规则 590 和 592-3 的规定、《1975 年 TIR 证下的国际货物运输海关公约》(以下简称“TIR 公约”)和《1972 年集装箱海关公约》的规定进行指导。
应按本指南要求在船舶入级符后加注“数字智能船舶(船体监测)”(简称DSS(XX))。相关智能系统在“XX”中描述。例如,对于配备本指南规定的船体结构监测系统的船舶,应在船舶入级符后加注“数字智能船舶(船体监测)”(简称DSS(HM))。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已获得爱尔兰中央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主管当局批准,根据经修订的《欧盟条例》2017/1129(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条例”),作为一份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发布的基本招股说明书,旨在提供有关根据本计划发行的票据的信息。本基本招股说明书自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当基本招股说明书不再有效时,在出现重大新因素、重大错误或重大不准确之处时,补充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的义务将不适用。中央银行仅批准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银行的认可,也不应被视为对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涉票据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票据的适宜性。此类批准仅适用于根据本计划于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的票据,这些票据将根据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2014/65/EU(经修订,简称“MiFID II”)的规定在受监管市场上交易,和/或将在欧洲经济区(简称“EEA”)的任何成员国公开发售,但必须发布招股说明书。已向爱尔兰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代码为 Euronext Dublin)(简称“Euronext Dublin”)提出申请,要求将根据本计划发行的票据(豁免票据(定义见下文)和瑞士国内票据除外)在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纳入 Euronext Dublin 的正式上市名单(简称“正式上市名单”)并在其受监管市场上交易。Euronext Dublin 的受监管市场是符合 MiFID II 规定的受监管市场。
2023 年,颁布了 LD 327“为缅因州纳税人提供分布式发电资源互联平等机会的法案”(简称“法案”)。1 该法案指示缅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简称“委员会”)每年在 1 月 1 日之前向能源、公用事业和技术委员会(简称“委员会”)提供一份根据 35-A MRS § 3473(1) 得出的调查结果摘要报告。委员会收到通知,2023 日历年的报告将与根据 LD 1986(公法 2023,第 411 章)应提交的报告同时提交。该法案要求委员会监测缅因州太阳能开发的水平,以达到 35-A MRS § 34742 中规定的目标,以及太阳能市场的基本趋势和太阳能开发的相对成本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