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符号和措辞是 ATON 计划的必需方面。随附了许多较受欢迎的标志和浮标的示例。PFBC -277 所有项目,包括浮动结构或私人 ATON(浮标),除了 ATON 计划批准外,还需要 ATON 许可证。表格 PFBC-277“安装浮动结构或私人助航设施的申请”必须在安装任何此类项目前至少 60 天提交。许可证申请必须通过 USPS 提交,并要求在提交时支付申请费。直接由 PENNDOT 提交的许可证申请不需要支付此费用。许可证按年颁发,每年 12 月 31 日到期,对于多年期项目,必须每年续签。颁发给 PENNDOT 的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标志和 ATON 项目发生在较小的水道上,主要由独木舟和皮划艇等非动力桨船使用(由于水道大小和/或水深),只需要陆基标志。较大的水道,或那些使用动力船是常见或潜在活动的水道,在划船季节需要水上 ATON(浮标),在非划船季节需要岸基标志。划船季节通常定义为每年的 4 月 1 日至 11 月 1 日。
(a)(1) 申请人必须分析螺旋桨系统,以评估所有可能合理预期发生的故障的可能后果。如适用,该分析将考虑: (i) 典型安装的螺旋桨系统。当分析取决于代表性部件、假设的接口或假设的安装条件时,必须在分析中说明这些假设。 (ii) 相应的二次故障和潜在故障。 (iii) 本节 (d) 段所述的多重故障,或导致本节 (g)(1) 段定义的危险螺旋桨效应的多重故障。 (2) 申请人必须总结可能导致本节 (g) 段定义的重大螺旋桨效应或危险螺旋桨效应的故障,并估计这些影响发生的概率。 (3) 申请人必须证明,预计危险螺旋桨效应发生的概率不会超过极小概率事件的概率(每个螺旋桨发生 10 ¥ 7 或更低的概率)。
a.本咨询通告 (AC) 描述了一种获得 FAA 适航批准的可接受方法,用于安装已根据技术标准命令 (TSO)-C151a、地形感知和警告系统或后续修订版批准的地形感知和警告系统 (TAWS)。FAA 的 TSO 流程是获得 FAA 设备、系统或产品设计和性能批准的一种方式;但是,TSO 不提供安装批准。本 AC 旨在为符合 TSO-C151a 的 TAWS 设计可接受安装提供指导。所提供的指导专门针对在根据 14 CFR 第 25 部分 [通常称为联邦航空条例 (FAR) 第 25 部分] 认证的运输类飞机上安装这些系统。它描述了此类装置的适航考虑因素,因为它们适用于 TAWS 的独特功能以及 TAWS 与飞机上其他系统的接口。
a. 本咨询通告 (AC) 描述了一种获得 FAA 适航批准的可接受方式,用于安装已根据技术标准指令 (TSO)-C151a、地形感知和警告系统或后续修订版获得批准的地形感知和警告系统 (TAWS)。FAA 的 TSO 流程是获得 FAA 设备、系统或产品设计和性能批准的一种方式;但是,TSO 不提供安装批准。本咨询通告旨在为符合 TSO-C151a 的 TAWS 设计可接受安装提供指导。所提供的指导专门针对在根据 14 CFR 第 25 部分 [通常称为联邦航空条例 (FAR) 第 25 部分] 认证的运输类飞机上安装这些系统。它描述了此类安装的适航考虑因素,因为它们适用于 TAWS 的独特功能以及 TAWS 与飞机上其他系统的接口。
(c) 设备 HIRF 测试水平 1。(1)从 10 千赫 (kHz) 到 400 兆赫 (MHz),使用连续波 (CW) 和 1 kHz 方波调制(深度为 90% 或更大)进行传导敏感度测试。传导敏感度电流必须从 10 kHz 时的最小 0.6 毫安 (mA) 开始,每十倍频率增加 20 分贝 (dB),到 500 kHz 时的最小 30 mA。(2)从 500 kHz 到 40 MHz,传导敏感度电流必须至少为 30 mA。(3)从 40 MHz 到 400 MHz,使用传导敏感度测试,从 40 MHz 时的最小 30 mA 开始,每十倍频率减少 20 dB,到 400 MHz 时的最小 3 mA。 (4) 从 100 MHz 到 400 MHz,使用峰值至少为 20 伏特/米 (V/m) 的 CW 辐射敏感度测试和 1 kHz 方波调制,深度为 90% 或更大。
在系好安全带和肩带的情况下就座,以执行飞行操作所需的所有功能。必须有一种在不使用时固定安全带和安全带的方法,以防止干扰旋翼机的操作并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2) 必须使用安全带和肩带保护每个乘员免受严重头部伤害,以防止头部接触任何有害物体。(3) 安全带和肩带必须满足旋翼机型号合格审定依据规定的静态和动态强度要求(如适用)。(4) 就本节而言,制造日期为以下任一日期: (i) 检查验收记录或同等记录反映旋翼机已完成并符合 FAA 批准的型号设计数据的日期;或者 (ii) 外国民用适航当局证明旋翼机完工并在该国颁发原始标准适航证书或等效证书的日期。(b) 对于认证基础建立于 1999 年 10 月 18 日之前的旋翼机 - (1) 最大乘客座位数可以增加到八或九个,前提是申请人证明其符合 1999 年 10 月 18 日生效的本部分的所有适航要求。(2) 最大重量可以增加到 6,000 磅以上,前提是 - (i) 乘客座位数未超过 1999 年 10 月 18 日认证的最大座位数,或者 (ii) 申请人证明其符合 1999 年 10 月 18 日生效的本部分的所有适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