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号 8192-22 参考:签名日期发件人: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主席致:海军部长主题:审查前美国海军陆战队成员 XXX XX 的海军记录参考:(a) 10 USC § 1552 附件:(1) DD 表格 149 及附件 (2) 案件摘要 1. 依据参考 (a) 的规定,申请人为前海军士兵,向本委员会提交了附件 (1),要求更正其海军记录,具体而言,在其解除或退役证书(DD 表格 214)上增加现役服役期。附件 (1) 和 (2) 适用。 2. 委员会由 、 和 组成,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审查了请愿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并根据其规定,确定应采取下述纠正措施。委员会审议的文件材料包括请愿人的申请及其提交的所有支持材料、请愿人海军记录的相关部分以及适用的法规、条例和政策。3. 委员会审查了与请愿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有关的所有记录事实,发现如下:a. 在向本委员会提出申请之前,请愿人已用尽海军部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所有行政补救措施。b. 尽管附件 (1) 未及时提交,但放弃诉讼时效并根据案情审查申请符合正义的利益。c. 1981 年 7 月 21 日,申诉人加入海军陆战队并开始服现役。1984 年 8 月 23 日,申诉人因立即重新入伍而光荣退伍。d. 1984 年 8 月 24 日,申诉人重新加入海军陆战队并开始第二期现役,该期于 1988 年 4 月 4 日结束。但是,申诉人的记录中没有涵盖此现役期的 DD 表格 214。
在回应第四部分时,最近一期审计的总审计小时数应包括以下审计小时数:(1)财务报表审计;(2)根据《会计准则第4105号——中期财务信息审核》进行的审核;以及(3)根据《会计准则第2201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相结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进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以下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时长无需披露,也不应计入最近一期审计的总审计时长:(1)业务质量审阅人员;(2)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实务》第 1000.45 节附录 K 进行审阅的人员;(3)本公司聘用而非雇用的专家;(4)对发行人拥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实体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5)在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工作并直接协助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内部审计师、其他公司人员或第三方;(6)直接协助财务报表审计的内部审计师。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实体在审计中工作的时间也计入总审计时长,并应根据哪家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和指导相关工作在本公司和参与审计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进行分配。
根据 2022 年 RPO 和 REC 框架实施(第一修正案)条例第 97/CSERC/2022 号通知,实体应提供由董事/执行合伙人/所有人和特许会计师正式认证的季度燃料使用和采购报表,以及提交给 CREDA 的每月能源账单和联合电表读数报告。
Integrated Micro-Electronics, Inc.(IMI 或母公司)是一家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法律于 1980 年 8 月 8 日组织和注册的股份公司,拥有四家全资子公司,即:IMI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IMI Singapore)、IMI USA, Inc.(IMI USA)、IMI Japan, Inc.(IMI Japan)和 PSi Technologies, Inc.(PSi)(统称集团)。母公司 52.03% 的股份由 AC Industrial Technology Holdings, Inc.(AC Industrials)持有,AC 是 Ayala Corporation(AC)的全资子公司,AC 是一家在菲律宾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PSE)上市的公司。AC 47.91% 的股份由 Mermac, Inc.(最终母公司)持有,其余股份由公众持有。母公司的注册办公地址为北科学大道,拉古纳科技园 - 经济特区(LT-SEZ),博城。 Biñan, Biñan, Laguna。母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1 日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以介绍方式上市。它已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完成 215,000,000 股普通股的后续发行和上市。2018 年 3 月 2 日,母公司完成了向所有合格股东发行 350,000,000 股普通股的股票配股和上市。母公司在菲律宾经济区管理局 (PEZA) 注册为印刷电路板组件 (PCBA)、倒装芯片组件、电子子组件、整机组装产品和外壳系统的出口商。它还提供以下解决方案:产品设计和开发、测试和系统开发、自动化、先进制造工程和电源模块组装等。该公司服务于多元化市场,包括汽车、工业、医疗、存储设备和消费电子行业,以及非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太阳能电池板)或非电子产品的零件、部件或材料,并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标记/编码或图像注释服务。
Integrated Micro-Electronics, Inc.(IMI 或母公司)是一家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法律于 1980 年 8 月 8 日组织和注册的股份公司,拥有四家全资子公司,即:IMI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IMI Singapore)、IMI USA, Inc.(IMI USA)、IMI Japan, Inc.(IMI Japan)和 PSi Technologies, Inc.(PSi)(统称集团)。母公司 52.03% 的股份由 AC Industrial Technology Holdings, Inc.(AC Industrials)持有,AC 是 Ayala Corporation(AC)的全资子公司,AC 是一家在菲律宾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PSE)上市的公司。AC 47.87% 的股份由 Mermac, Inc.(最终母公司)持有,其余股份由公众持有。母公司的注册办公地址为北科学大道,拉古纳科技园 - 经济特区(LT-SEZ),博城。 Biñan, Biñan, Laguna。母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1 日以介绍方式在 PSE 上市。它已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完成 215,000,000 股普通股的后续发行和上市。2018 年 3 月 2 日,母公司完成了向所有合格股东发行 350,000,000 股普通股的股票配股和上市。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 462(b) 条提交的,用于注册某次发行的额外证券,请勾选以下方框并列出针对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的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 462(d) 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勾选以下方框并列出针对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的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 如果适用,请在方框中打 X 以标明进行此交易所依据的适当规则条款:《交易法》第 13e-4(i) 条(跨境发行人要约收购) ☐ 《交易法》第 14d-1(d) 条(跨境第三方要约收购)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 年证券法》第 405 条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 如果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证券法》第 7(a)(2)(B) 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____________
卷宗编号 3720-22 参考:签名日期发件人: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主席致:海军部长主题:审查前美国海军陆战队成员 XXX XX 的海军记录参考:(a) 10 USC 1552 附件:(1) DD 表格 149 (2) 海军记录(摘录)1. 根据参考 (a) 的规定,主体,以下称为请愿人,向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委员会)提交了附件 (1),请求将其 DD 表格 214 上的服役定性更改为光荣。附件 (1) 和 (2) 适用。2. 委员会由 、 和 组成,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审查了请愿人的错误指控,并根据其规定,确定应根据现有的记录证据采取以下指示的纠正措施。委员会审议的文件材料包括附件、其海军服役记录的相关部分以及适用的法令、法规和政策。3. 委员会审查了与申诉人错误指控有关的所有记录事实,发现如下:a. 在向委员会提出申请之前,申诉人已用尽海军部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所有行政补救措施。b. 尽管附件 (1) 未及时提交,但审查申请的是非曲直符合司法公正的利益。c. 申诉人加入海军陆战队并于 1989 年 5 月 1 日开始服现役。d. 1989 年 5 月 15 日,体检委员会认定申诉人未达到入伍的常规身体标准。委员会认定申诉人不知道该缺陷,并且 MEPS 未发现或放弃该缺陷。因此,他于 1989 年 5 月 26 日退伍,并签发了一份 DD 表格 214,其中列出了他的服役性质为“入门级离职”。 e. 请愿人要求更正他的 DD 表格 214 的第 24 部分,以反映光荣服役特征。
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市 22204-2490 案卷编号 529-24 编号:签名日期发件人:海军记录修正委员会主席致:海军部长主题:审查美国海军 XXX-XX- 号海军记录编号:(a) 美国法典第 10 章第 1552 节(b) USD 备忘录,2017 年 8 月 25 日(Kurta 备忘录)(c) USECDEF 备忘录,2018 年 7 月 25 日(Wilkie 备忘录)(d) PDUSD 备忘录,2024 年 4 月 4 日(Vazirani 备忘录)(e) 申请人的案件文件附件:(1) DD 表格 149(2) 咨询意见,2024 年 6 月 13 日 1. 根据参考 (a) 的规定,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海军记录修正委员会(委员会)提交了附件 (1),请求通过准予医疗退休来更正他的海军记录。2. 委员会由、和组成,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审查了申诉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并根据其规定,确定应根据现有的记录证据采取下文指出的纠正措施。委员会考虑的文件材料包括附件、海军记录的相关部分以及适用的法规、法规和政策,包括参考文献 (b) 至 (d) 和附件 (2),即合格医疗专业人员提供的咨询意见 (AO)。该 AO 被认为对申诉人有利。3. 委员会审查了与申诉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有关的所有记录事实后,发现如下:a. 在向本委员会提出申请之前,申诉人已用尽海军部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所有可用行政补救措施。尽管请愿人没有及时提出申请,但根据《库尔塔备忘录》,诉讼时效已被免除。
本公司原为控股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Gushen Holding Limited 运营,为香港和马来西亚的初创企业以及 SME(中小型企业)提供管理和 IT 支持,以协助他们在运营初期扩大和发展自己的公司。2016 年 8 月 5 日,本公司收购了一家香港公司 Gushen Credit Limited,该公司拥有根据香港《放债人条例》第 163 章注册的放债人牌照。由于香港竞争激烈且租金高昂,2017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决定以 105,000 美元的对价出售该资产,并停止在香港的业务。此后,本公司在 201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期间没有开业或产生任何收入,因此处于休眠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