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纳米比亚完成了一项关于气候变化的国家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初始国家信息通报。预计,作为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交 INC 的直接结果,将开始采取行动,通过公约机制确保资源,建立一个秘书处,为该部协调纳米比亚气候变化计划提供支持。然而,纳米比亚共和国希望正式声明,为该秘书处提供的任何资源不仅应用于直接的气候变化活动,还应用于协调和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我们作为缔约方的其他联合国环境公约(即《生物多样性公约》和《防治荒漠化公约》)之间的协同作用。
经济规划部际委员会 (CIPE) 是一个集体政府机构,由部长会议主席担任主席,其职权范围还包括气候变化。事实上,该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减少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排放的国家计划的决议。最新的 CIPE 决议于 2013 年通过,旨在使意大利能够在 2020 年前实现欧盟立法设定的目标。新的国家能源战略 (SEN 2017) 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通过,设定了 2030 年要实现的进一步目标。此外,根据第 22/2021 号法令,在部长会议主席国成立了生态转型部际委员会 (CITE)。CITE 的任务是批准生态转型计划,协调减少气候变化气体排放、可持续流动性、水文地质不稳定性和土壤消耗、水资源和相关基础设施、空气质量和循环经济方面的政策。生态转型计划 (Pte) 已获得 CITE 决议第2022 年 3 月 8 日第 1 号批准。
1. 委员会已将《欧洲绿色协议》列为首要政治优先事项,旨在将欧盟转变为一个公平、繁荣的社会,拥有现代、资源高效和有竞争力的经济,到 2050 年实现温室气体净排放为零,经济增长与资源使用脱钩,同时不让任何人掉队。2019 年,委员会通过《欧洲绿色协议》通报 ( 1 ) 重申了其气候雄心,该通报设定了到 2050 年实现温室气体净排放为零的目标。为了使我们的经济和社会走上公平、绿色和繁荣的道路,到 2050 年实现气候中和,委员会还提议到 2030 年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在 1990 年的水平上减少至少 55% ( 2 )。这些雄心勃勃的目标已写入《欧洲气候法》 ( 3 )。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 (WTO) 通报了《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编号为 G/SPS/N/CHN/1233。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6 日。拟议生效日期尚未确定。意见可发送至 WTO/SPS 国家通报咨询中心,邮箱地址为 sps@customs.gov.cn。请注意,这些拟议限制在中国更新《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31650-2019) 之前不会生效(参见 GAIN 报告 CH2019/0176)。该报告包含影响肉类/牲畜、家禽、海鲜和养蜂业的 MRL 草案的非正式翻译。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10:00,Bayou Casotte 港北回转盆地西岸的 Bollinger 造船厂将侧向下水拖船 Genesis Spirit。Genesis Spirit 下水后,预计杂物将进入水道,对水道中的水手造成潜在危险。此外,当拖船通过铁路侧向下水并接触到水时,1' - 2' 的下水波将从下水点向东和东南传播,穿过 Bayou Casotte 北回转盆地。回转盆地北部的水位也可能上升 1' - 2'。
3. 本通知旨在为委员会在执行欧盟竞争法时如何运用相关市场概念提供指导。竞争政策维护了运作良好的市场并解决了市场失灵问题,从而促进了绿色和数字化双重转型以及单一市场的复原力( 6 )。竞争政策旨在确保市场保持竞争力、开放和活力。因此,竞争政策可以通过建立强大而多样化的供应链( 7 )来帮助防止过度依赖并提高欧盟经济的复原力,并且可以通过在与竞争评估相关的范围内考虑可持续性因素(包括作为市场定义的一部分)来补充欧盟的环境可持续性监管框架。在此背景下,本通知提供的最新指南考虑到了过去二十年的重要发展。其中包括数字化和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新方式,以及商业交易日益互联互通和全球化的性质。
2.25 eub-callber 火箭(图 1)主要用于飞机训练。最初设计了两种类型,一种接近 525 火箭(3225 发动机)的弹道,另一种接近 5'.'0 火箭(5225 发动机)的弹道。然而,从试验来看,没有必要使用次口径火箭来匹配每种服务弹的弹道,一种型号可以满足所有训练需求。只要有适当的瞄准表,飞行员就可以通过使用任何火箭弹进行训练来学习精确射击的技术。因此,可能成为标准设计的火箭是 2225 发动机,Mark 11 和 2225 机身,Mark 5 Mod 2。
本指南仅作为指导文件,只有联盟协调法案的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在某些情况下,协调法案的规定与本指南的内容之间可能会出现差异,特别是当某个联盟协调法案中略有不同的规定无法在本指南中详细描述时。对欧盟立法的约束性解释属于欧洲联盟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本指南中表达的观点不能预先判断委员会在欧洲法院可能采取的立场。同样,欧盟委员会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不对下文提供的信息的使用负责。
在根除野生 2 型脊髓灰质炎病毒 (WPV2) 后,所有在免疫计划中使用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 (OPV) 的国家都从三价 OPV 改用二价 OPV(血清型 1 和 3)。如今,在改用 4 年后,非洲、东南亚和中东部分地区的 VDPV2 病例激增。截至 2019 年底,有 20 个国家报告了 VDPV2 疫情,与 2018 年的 7 个国家和 2017 年的 3 个国家相比,这一数字显着增加。据信,有几个因素导致了 VDPV2 疫情。这些因素包括:a) 改用后出生的幼儿对 2 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免疫力下降;b) 常规免疫覆盖率不足;c) 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活动不达标;d) 人口流动增加。此外,使用目前的萨宾单价 OPV2 来
本通报遵循了欧盟理事会关于简化海关程序的决议 1 以及欧盟委员会早先关于关税同盟战略的通报 2 和相关的欧盟理事会决议 3 。本通报响应了欧盟理事会的要求,即制定一项行动计划,以简化和合理化海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并使用高效的工作方法,如信息技术、风险分析和先进的审计系统。本通报还旨在在海关领域实施电子欧洲 4 和更好监管 5 举措的目标。最后,本通报考虑到了即将到来的扩大后边境和内陆海关办公室角色的变化。同时,还提交了一份关于海关在外部边界安全方面的作用的欧盟委员会通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