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系统通过在各个节点之间发送和接收无线电信号来发挥作用。这些无线电信号携带数据内容,例如视频、音频或互联网流量。随着物联网设备和支持 LTE/5G 的手机的最近激增,频谱拥塞会降低网络性能和可靠性。从历史上看,频谱的管理方式是强制每个通信系统在特定的预定义固定频率范围内运行。这种系统使频谱管理变得简单,但可能会导致大量频谱利用不足。例如,一组频率可能分配给很少使用频谱的一组用户,而另一组用户可能被困在比他们所需的带宽更少的带宽中。提前计划并确定此类用例的优先级通常很困难。一种更先进的方法是允许动态频谱分配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利用率并确定使用优先级。这种方法通常称为频谱共享。虽然完全自主的频谱共享仍然是一个研究课题,但涉及 DARPA 频谱协作挑战赛 (SC2) 的演示已经显示出令人鼓舞的结果。
可持续商业案例的构建基于对垂直行业面临的问题的识别,这些问题值得通过基于独特 5G 功能的解决方案来解决。上述项目对商业和社会效益提出了强有力的假设,并正在验证其用例的可持续性。本白皮书中报告的效益被归类为社会关键效益、业务关键效益、成本降低效益和质量提高效益。除了主要参与者和大型行业外,一些中小企业也开始在垂直行业取得一些成就,它们的技术成就发挥了重要作用。5G PPP 计划证明了中小企业在垂直市场开发和部署 5G 创新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希望这能让更多的中小企业走上类似的道路,最终在全球范围内增加欧洲市场份额。垂直行业的 5G 灵活解决方案将以最佳方式支持各种部署选项和商业模式,以充分利用频谱,避免频谱碎片化、频谱利用不足、公共和非公共网络共存等潜在问题。
摘要: - 本文探讨了CRN背景下频谱分配的RL和DRL技术,并考虑了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下频谱利用和网络性能之类的困难。提议的改进的频谱管理模型将RL与基于模型的预测集成在一起,以改善决策。实验结果证明,已确定的方法允许达到96%的平均准确度水平,损失率为0.20,精度为92%至0.95。此外,召回率从0.85延长到0.90,F1分数为0.90,这表明该模型在精确和召回方面表现出令人满意的性能。所提出的算法的表现优于现有的机器学习模型,其精度为96%,低损失为0.20,而F1得分为0.90,展示了出色的可靠性和适应性。基于这些结果,可以得出结论,所提出的混合RL模型在预测下一个可用频谱方面更有效,并且比单个RL方法更适应于CRN环境的变化,因此,提出的解决方案适用于CRN中的实时频谱分配。
简介 Frontier Foundry 的背景信息 Frontier Foundry Corp 站在网络安全和人工智能 (AI) 的前沿,在这些快速发展的领域引领创新解决方案。我们的组织专注于服务银行、金融、政府和太空领域,将深厚的技术专长与前瞻性思维相结合,以应对数字领域的复杂挑战。我们的核心优势在于开发强大的网络安全框架,并利用人工智能的力量来推动智能决策过程。我们的专业知识延伸到复杂的卫星网络安全领域。这种专业化使我们处于保护太空领域关键基础设施的最前沿,而太空领域对国家和国土安全越来越重要。此外,我们的人工智能驱动解决方案超越了传统的安全措施,提供了优化频谱利用和管理的创新方法,这对于高效的卫星运营至关重要。回应目的 本回应旨在为国家频谱战略贡献我们的见解和专业知识。认识到频谱管理在国家、国土安全和商业应用(特别是在卫星通信领域)中的关键作用,我们旨在提供符合该战略目标的宝贵建议。我们的目标是协助塑造一个频谱环境,不仅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而且确保频谱使用的最高安全和效率标准。凭借我们在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方面的丰富经验,我们致力于提供解决方案和观点,帮助指导该战略实现其长期愿景,特别是在太空领域不断演变的威胁和技术进步的背景下。
作战系统官 (CSO) 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多机组双翼机的出现。在此期间,CSO 承担着多重职责,包括领航员、观察员、军械投送和在欧洲各地敌方阵地上的情报收集员。多年来,他们在飞机上的职责并没有明确定义。直到 1928 年 5 月历史性的“南十字星”飞越太平洋后,领航员的使命才真正开始成形。历史性的“南十字星”飞行 14 年后,美国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在许多二战飞机中,包括由我们的第 451 轰炸机中队 (BS) 和第 455 轰炸机中队驾驶的强大的 B-26,驾驶舱都是为两名机组人员设计的。与这些飞机的典型情况一样,一个座位分配给领航员。除了导航职责外,领航员还承担轰炸员的职责。这导致了“轰炸机”这个昵称的出现,指的是这种多用途机组人员岗位。二战后,CSO 机组人员的职责得到扩大,以最大限度提高美国空军飞机的作战能力。越战时期的飞机和战术为今天 CSO 担任的三种不同的机组人员角色铺平了道路。这些专业包括武器系统官(专门从事武器使用)、电子战官(擅长电磁频谱利用)和面板导航员(擅长飞机定位、时间控制和协调空投)。自成立以来,这三种不同的机组人员专业一直维持着美国空军在全球的空中优势。从沙漠风暴行动、盟军行动、持久自由行动到伊拉克自由行动,CSO 一直是美军作战成功的中坚力量。如今,战斗系统官头衔指的是经过训练可以执行电子战官、武器系统官或面板导航员职责的飞行员。虽然机组人员职位的职责和名称可能多年来发生了变化,但它对美国空军持久成功的基本作用却没有改变。随着我们国家坚持其全球承诺并继续捍卫我们在全球的利益,对战斗系统官的需求在 21 世纪只会继续增长。作为训练有素的专家,战斗系统官毕业生使用以下飞机为美国利益投射空中力量:AC-130J、B-1B、B-52、C-130H、EA-18G、EC-130、F-15E、HC-130J、MC- 130J、RC-135、RQ-170 和 U-28 飞机。
前言 历史背景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44 年芝加哥)第 37 条的规定,理事会于 1949 年 5 月 30 日首次通过了《航空电信标准和建议措施》,并将其指定为《公约》附件 10。它们于 1950 年 3 月 1 日生效。标准和建议措施基于 1949 年 1 月通信部门第三届会议的建议。直到第七版,附件 10 都以一卷形式出版,包含四个部分以及相关附件:第 I 部分 — 设备和系统、第 II 部分 — 无线电频率、第 III 部分 — 程序和第 IV 部分 — 代码和缩写。根据第 42 次修订,第 IV 部分从附件中删除;该部分所含的代码和缩写被转移到新文件 Doc 8400 中。由于 1965 年 5 月 31 日通过了第 44 号修正案,附件 10 的第七版被两卷取代:第 I 卷(第一版)包含第 I 部分 — 设备和系统,第 II 部分 — 无线电频率,以及第 II 卷(第一版)包含通信程序。由于 1995 年 3 月 20 日通过了第 70 号修正案,附件 10 进行了重组,包括五卷:第 I 卷 — 无线电导航设备;第 II 卷 — 通信程序;第 III 卷 — 通信系统;第 IV 卷 — 监视雷达和防撞系统;和第 V 卷 — 航空无线电频谱利用。根据第 70 次修订,第 III 卷和第 IV 卷于 1995 年出版,第 V 卷计划与第 71 次修订一起出版。表 A 显示了第 70 次修订之后对第 IV 卷附件 10 的修订的来源,以及所涉及主要主题的摘要以及附件和修订被理事会通过的日期、生效日期和适用日期。缔约国的行动 通知差异。请缔约国注意《公约》第 38 条规定的义务,根据该义务,缔约国必须将其国家法规和惯例与本附件及其任何修订中所含的国际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通知本组织。当通知此类差异对空中航行安全很重要时,请缔约国将此类通知扩展到与本附件及其任何修正案中所载建议措施的任何差异。此外,请各缔约国及时向本组织通报任何可能随后发生的差异,或任何先前已通知的差异的撤销情况。本附件的每次修订通过后,将立即向各缔约国发送通知差异的具体请求。除各国根据《公约》第 38 条承担的义务外,还请各国注意附件 15 中关于通过航空情报服务公布其国家规章和做法与相关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和建议做法之间的差异的规定。
前言 历史背景 航空电信标准和建议措施根据 1944 年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 37 条的规定首次由理事会于 1949 年 5 月 30 日通过,并被指定为公约附件 10。它们于 1950 年 3 月 1 日生效。标准和建议措施以 1949 年 1 月通信部门第三届会议的建议为基础。直到第七版,附件 10 才以一卷形式出版,包含四个部分及相关附件:第 I 部分 — 设备和系统、第 II 部分 — 无线电频率、第 III 部分 — 程序和第 IV 部分 — 代码和缩写。根据第 42 次修订,第 IV 部分从附件中删除;该部分所含的代码和缩写被转移到新的文件 Doc 8400 中。由于 1965 年 5 月 31 日通过了第 44 号修正案,附件 10 的第七版被两卷取代:第 I 卷(第一版)包含第 I 部分 — — 设备和系统,第 II 部分 — — 无线电频率,第 II 卷(第一版)包含通信程序。由于 1995 年 3 月 20 日通过了第 70 号修正案,附件 10 被调整为包括五卷:第 I 卷 — — 无线电导航设备;第 II 卷 — — 通信程序;第 III 卷 — — 通信系统;第 IV 卷 — — 监视雷达和防撞系统;和第 V 卷 — — 航空无线电频谱利用。根据第 70 次修订,第 III 卷和第 IV 卷于 1995 年出版,第 V 卷计划与第 71 次修订一起出版。表 A 显示了第 70 次修订之后第 III 卷附件 10 的来源,以及所涉主要问题的摘要和理事会通过附件和修订的日期、生效日期和适用日期。缔约国的行动 通知差异。提请缔约国注意《公约》第 38 条规定的义务,根据该义务,缔约国有义务将其国家规章和做法与本附件及其任何修订中所载的国际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通知本组织。当通知此类差异对空中航行安全很重要时,请缔约国将此类通知扩展到与本附件及其任何修订中所载的建议措施之间的任何差异。此外,请缔约国随时向本组织通报随后可能发生的任何差异,或先前通知的任何差异的撤销情况。本附件的每一修正案通过后,应立即向缔约国发出通知差异的具体请求。除各国根据《公约》第 38 条承担的义务外,还请各国注意附件 15 中关于通过航空情报服务公布其国家规章和做法与相关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和建议措施之间的差异的规定。
前言 历史背景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44 年芝加哥)第 37 条的规定,理事会于 1949 年 5 月 30 日首次通过了《航空电信标准和建议措施》,并将其指定为《公约》附件 10。它们于 1950 年 3 月 1 日生效。标准和建议措施基于 1949 年 1 月通信部门第三届会议的建议。直到第七版,附件 10 都以一卷形式出版,包含四个部分以及相关附件:第 I 部分 — 设备和系统、第 II 部分 — 无线电频率、第 III 部分 — 程序和第 IV 部分 — 代码和缩写。根据第 42 次修订,第 IV 部分从附件中删除;该部分所含的代码和缩写被转移到新文件 Doc 8400 中。由于 1965 年 5 月 31 日通过了第 44 号修正案,附件 10 的第七版被两卷取代:第 I 卷(第一版)包含第 I 部分 — 设备和系统,第 II 部分 — 无线电频率,以及第 II 卷(第一版)包含通信程序。由于 1995 年 3 月 20 日通过了第 70 号修正案,附件 10 进行了重组,包括五卷:第 I 卷 — 无线电导航设备;第 II 卷 — 通信程序;第 III 卷 — 通信系统;第 IV 卷 — 监视雷达和防撞系统;和第 V 卷 — 航空无线电频谱利用。根据第 70 次修订,第 III 卷和第 IV 卷于 1995 年出版,第 V 卷计划与第 71 次修订一起出版。表 A 显示了第 70 次修订之后第 III 卷附件 10 的来源,以及所涉及主要主题的摘要以及理事会通过附件和修订的日期、生效日期和适用日期。缔约国的行动 通知差异。请缔约国注意《公约》第 38 条规定的义务,根据该义务,缔约国必须将其国家规章和做法与本附件及其任何修订中所载国际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通知本组织。当通知此类差异对空中航行安全很重要时,请缔约国将此类通知扩展到与本附件及其任何修订中所载建议做法之间的任何差异。此外,请各缔约国及时向本组织通报任何可能随后发生的差异,或任何先前已通知的差异的撤销情况。本附件的每次修订通过后,将立即向各缔约国发送通知差异的具体请求。除各国根据《公约》第 38 条承担的义务外,还请各国注意附件 15 中关于通过航空情报服务公布其国家规章和做法与相关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和建议做法之间的差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