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烧持续 24 小时以上。 • 腹痛、腹泻或呕吐。 • 皮疹或皮肤颜色变化。 • 呼吸困难(如果出现此症状,请拨打 911)。 • 您的孩子似乎神志不清或过度嗜睡。 接种疫苗是预防 COVID-19 和 MIS-C 的最佳方法。最近的研究表明,接种过两剂辉瑞疫苗的 12 至 17 岁儿童不太可能因 MIS-C 而出现严重后果。一岁以下的婴儿和患有某些潜在疾病的儿童可能更容易因 COVID-19 而患上严重疾病。目前正在研究这种疾病如何影响每个人,包括儿童。如果您的孩子的 COVID-19 检测呈阳性或接触过该病毒,请务必告知您孩子的儿科医生。您的儿科医生会告诉您是否可以在办公室就诊或您是否需要去急诊室。资料来源:CDC:COVID-19 常见问题 CDC:针对家长 – 与 COVID-19 相关的 MIS-C CDC:MIS-C 和 COVID-19 AAP:MIS-C 和 COVID-19
根据安大略省免疫咨询委员会的建议,并与 NACI 保持一致,卫生部已发布优先建议,对于接种基础系列剂量的 5 - 29 岁个人,或接种加强剂量的 5 - 17 岁个人。该建议源于在安大略省观察到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人(尤其是男性)接种 Moderna 疫苗后,心肌炎/心包炎的报告数量相对于接种辉瑞-BioNTech 疫苗有所增加。虽然 6 至 11 岁儿童接种 Moderna (50 mcg) 疫苗后患心肌炎/心包炎的风险尚不清楚,但在青少年和年轻人的基础系列接种中,接种 Moderna (100 mcg) 的心肌炎/心包炎的罕见风险高于接种辉瑞-BioNTech (30 mcg) 的心肌炎/心包炎。有关特殊人群接种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 COVID-19 疫苗指南。
未接种疫苗的儿童应在第一次剂量后的0、1-2个月零6个月完成3剂肝炎B疫苗系列,因此,第二次剂量在剂量1后1-2个月应于1-2个月,并且在剂量#1后3个月逾期。同样,第三剂量应在剂量1后6个月到期(前提是剂量2和3之间的最小间隔),并且第三剂在剂量#1后的7个月逾期。学生在“错过”或逾期剂量的14天内不提供免疫力的证据,必须被排除在外。例如,一名未提交剂量3或其他免疫证据证明的学生必须在剂量#1后14天排除。
及时接种:及时接种是指一个人已经完成了主要接种系列,并且在过去六个月内接种过 COVID-19 疫苗。加拿大境外接种的疫苗:在安大略省或加拿大境外接种 COVID-19 疫苗的个人需要向其公共卫生部门提供证明,例如疫苗接种收据或证书,以便在系统中注册。完成该过程后,如果需要额外接种一剂,这些个人将能够通过省级预约系统、使用自己的预约系统的公共卫生部门或参与的药房和初级保健机构预约下一剂疫苗,间隔与安大略省的疫苗接种策略一致。在安大略省或加拿大境外接种 COVID-19 疫苗的个人联系其当地公共卫生部门后,其 COVID-19 疫苗接种历史将被验证并上传到 COVAX 系统中。根据接种的剂量和疫苗种类,
对于患有潜在疾病且面临较高严重后果风险的 5 至 11 岁儿童,包括身体虚弱和/或病情复杂、患有多种合并症或免疫功能低下的人,建议接种加强剂。• 建议 12 至 17 岁的人接种 COVID-19 疫苗加强剂。建议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在接种完 COVID-19 基础疫苗系列的最后一剂后 6 个月或在基础疫苗系列接种后至少间隔 3 个月接种加强剂。• 对于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 12-17 岁人群,建议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在接种第一剂加强剂后 6 个月或在接种第一剂加强剂后至少间隔 3 个月接种第二剂加强剂。• 18 岁及以上的人有资格接种两剂 COVID-19 疫苗加强剂。
其他卫生保健提供者(HCP)有权根据安大略省法律进行注射并进行注射培训,还可以管理公共资助的Covid-19疫苗在参与药房中管理,包括该药房是否经营药房移动诊所。Should it be necessary that a pharmacy retain the services of other HCPs to administer the COVID-19 vaccine in the pharmacy, the pharmacy must comply with 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in the Ministry's Executive Officer Notices and Questions & Answers documents (“Ministry Policies”), and the user agreement for the COVAX ON system (the “User Agreement”) in relation to the HCP's vaccine-related activities in the pharmacy.为了清楚起见,尊重药剂师,实习生,注册的药学学生或药房技术人员的事工政策和用户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同样适用于药房保留的其他HCP,该HCP已保留,该HCP用于管理疫苗。
• 接受实体瘤或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积极治疗(如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的患者 • 接受实体器官移植并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 • 接受嵌合抗原受体 (CAR)-T 细胞治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移植后 2 年内或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 患有中度至重度原发性免疫缺陷的患者(如 DiGeorge 综合征、Wiskott-Aldrich 综合征)。 • 感染 HIV 且既往患有艾滋病或既往 CD4 计数 ≤ 200/mm3 或既往 CD4 分数 ≤ 15% 或(5-11 岁儿童)围产期获得性 HIV 感染的个人 • 接受以下类别免疫抑制疗法积极治疗的个人:抗 B 细胞疗法 3(针对 CD19、CD20 和 CD22 的单克隆抗体)、高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有关高剂量类固醇的建议定义请参阅加拿大免疫指南)、烷化剂、抗代谢物或肿瘤坏死因子 (TNF) 抑制剂和其他具有显着免疫抑制作用的生物制剂。
问题与解答: Q1:方案 I:技术演示器制造、建造和测试(24 个月),第 12 页 应包括一个选择期,旨在制造、建造和测试基础阶段产生的新型平台设计。履行期为二十四 (24) 个月,包括十八 (18) 个月的详细设计、制造和承包商测试以及六 (6) 个月的政府测试支持。 基础期结束后,ONR 是否会考虑根据在初步工作中进行的技术交易、概念开发和初步设计对拟议的方案 I 成本提案进行任何修改? A1:是的。基础和选择都需定价。如果认为有必要,ONR 可能会考虑修改选择成本。 Q2:超越增量升级会增加成本的可变性以及此时的一些未知数。我们的目的是向政府提供在技术交易驱动的成本约束范围内最具价值的解决方案。或者政府是否可以提供客观的生产价格来帮助约束交易研究。 A2:目前不提供生产价格。Q3:V. 完整提案提交,第 13 页“应按照 N00014-22-S-B0001 附录 2 提交合同完整提案”请确认投标人应使用 N00014-22-SB-0001 修正案 1 附录 2 获取提交信息。A3:是的。Q4:N00014-22-SB-0001 D. 修正案 1 附录 2,第 50 页“如果分包信息是专有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封面上列出的项目官员”N00014-22-S-C007 没有封面。请提供应提交分包包的名称和电子邮件地址。A4:请提交至 Leila.k.hemenway.civ@us.navy.mil。 Q5:N00014-22-SB-0001 D 修正案 1 附录 2,第 50 页“承包商还负责提供工作说明书中确定的每项任务的成本明细。” 投标人是否可以向 BAA 提供的 RFP 模板添加工作表来为任务定价? Q5:可以。 Q6:成本提案模板劳动力和工业费率选项卡和非劳动力选项卡 • 如果费率已由政府机构批准/协商,请提供备忘录/协议的副本。提供远期定价费率协议/建议(FPRA/FPRR)。如果没有 FPRA/FPRR,请提供劳动力费率的备份文件(例如当前工资记录)。描述并提供费率升级的依据(例如 Global Insight)。如果投标人没有远期定价费率协议 (FPRA)、远期定价费率建议 (FPRR) 或临时计费费率;为了协助政府评估您提议的间接费率的合理性,请提供以下信息:投标人是否应在成本叙述 PDF 文件中提供此所需文件?A6:是的。
7. 哪些场地/设施目前正在处理和/或被允许明确通过焚烧处理 PFAS?由于《资源保护与回收法》(RCRA)不将 PFAS 归为危险废物,因此危险废物焚烧炉所需的许可证预计不会在许可证中明确标明 PFAS。但请注意,危险废物焚烧炉的许可是基于实现 99.99% 的销毁和去除效率,这些销毁和去除效率基于替代化合物(而不是单个废物),代表极难销毁的化合物类别。正如美国环保署在其 2020 年 12 月的 PFAS 销毁和处置临时指南中所述,美国有 10 座获得 RCRA 和《清洁空气法》许可的商业危险废物焚烧炉 8. 哪些场地/设施可能曾通过焚烧处理过含 PFAS 的废物?虽然美国获准运营的危险废物焚烧炉数量有限,而且所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处置都需要提供文件,但国防部目前并未在国防部总部层面跟踪国防部 PFAS 材料的单批发货情况。此外,国防后勤局有一份合格的危险废物焚烧炉设施清单,承包商可以从该清单上的设施中进行选择。9. 国防部是否对现有和以前的 OB/OD 场地进行过 PFAS 检测?如果是,在哪些场地、针对哪些介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空气等)进行过检测?检测到了什么根据目前对弹药中 PFAS 有限存在的研究,国防部尚未对 OB/OD 场地进行 PFAS 检测。这项研究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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