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上诉依据 1978 年《合同争议法》第 41 USC §§ 7101-7109 (CDA) 提出。上诉源于洛克希德马丁航空公司(洛克希德马丁、LMA、LM、上诉人或承包商)对空军(空军、美国空军、政府或被告)提出的 143,529,290 美元索赔。相关合同要求 LMA 升级 49 架政府拥有的 C-5 Galaxy 飞机。上诉人寻求收回与特定飞机的所谓过度“额外”(O&A)维修和累积影响相关的费用;它依靠“测量英里”法律理论来证明其索赔。洛克希德马丁此前已获得此项工作的直接费用补偿,这是政府发布的“制造缺陷报告”(MDRs 1 )所要求的。本裁决处理了双方的第二组简易判决交叉动议。2 我们未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