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值得注意的是,RSA,DH,ECDH,DSA或ECDSA等公共密钥算法被认为不是量子。这些算法出现在各种组件中,并且可能在应用中进行了硬编码,但更常见,最好是通过专用加密库或服务使用。开发人员通常不会直接与诸如RSA或ECDH之类的加密算法进行交互,而是通过使用证书,密钥或其他令牌来通过TLS 1.3或IPSEC等协议使用它们。随着即将进行的加密敏捷性,将其使用的算法(或软件)放入将使用的算法变得不那么普遍。相反,它们是在部署过程中配置的或在每个网络协议会话中进行协商的。CBOM的设计考虑了这些考虑因素,并可以深入了解加密资产及其依赖性的经典和量子安全水平。
■ Have N non-overlapping ID ranges defined by (startID, sizeID) for each range ■ num = hash(unique_identifier_of_ID_server) % N ■ offset = f(unique_attribute_value) % sizeID[num] ■ POSIX-ID = startID[num] + offset ○ Hash is a configurable message digest function with configurable seed ○ f is configurable function取决于来自对象属性的唯一属性/索赔
有关 BATA 决议第 166 号(修订版)的更新,即 2024-33 财政年度(FY)的 BATA 十年收费桥梁资本改善计划(CIP),以供参考。此更新反映了当前采用的 CIP 中包含的项目的成本和时间表的变化。工作人员还将提供更新的收费桥梁计划报告以供参考。工作人员将在 2025 年 1 月 22 日的 BATA 会议上请求批准 CIP。
人工智能独立于人类的创造性投入而运作,所创作的作品如果仅由人类创作,则有资格获得版权。这是因为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与人类创作的作品基本难以区分。人工智能创作的此类作品有很多,包括小说和新闻文章等文学作品、绘画和肖像等艺术作品以及音乐作品等。3 这些人工智能创作的类人作品的例子提出了版权法下的重要问题。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可以被视为原创吗?人工智能可以被视为作品的作者吗?根据版权法,通常,作品的作者也被视为作品的第一所有者。4 如果人工智能被视为作品的作者,那么人工智能可以被视为作品的所有者吗?或者,如果人工智能不被视为作品的作者或所有者,谁应该是作品的作者和所有者?应该是人工智能的用户、程序员还是数据供应商?本文从不同类型的人工智能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为现有的争论做出了贡献。本文对印度版权法下可能的解决方案提出了建议,同时批判性地分析了 1957 年《版权法》第 2(d)(vi) 条。它还从版权法依据的角度分析了人工智能程序员和用户的版权所有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