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电解产能的近期部署和中长期可行增长率都存在不确定性,这意味着可再生氢供应量与潜在需求之间存在长期差距的风险很大。对于电解产能的大规模推广,这一突破的时间尚不确定,但不太可能在欧洲 2036 年之前和全球 2043 年之前实现。参见 Odenweller, A.、Ueckerdt, F.、Nemet, GF、Jensterle, M. 和 Luderer, G. (2022)。扩大绿色氢供应的概率可行性空间。《自然能源》,7(9),854-865。https://doi.org/10.1038/s41560-022-01097-4
● 自主性:万一您正在研究的病毒发生变异并逃出实验室,造成新的流行病,这可能会剥夺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权利。 ● 后果:这可能会带来好或坏的后果。从好的方面来说,功能获得性研究通常是安全的,可以帮助预防未来的流行病并挽救生命。从坏的方面来说,逃逸的病毒可能会非常致命和灾难性的。 ● 公正性:这一决定可能为所有人带来同等的利益和风险。 ● 性格:假设您的主要价值观之一是诚实。您很可能必须对自己在实验室所做的事情保密,以免引起社会恐慌。这意味着这个决定会导致您损害您的一个关键价值观。 ● 普遍性:如果实验室里还有其他人从事功能获得性病毒学研究,您可能会感到安全,因为您知道世界将更好地应对未来的疾病爆发,尤其是因为逃逸病毒的可能性非常小。
政策概述于2020年10月13日,美国与其他七个国家通过了Artemis协定。从那以后,签署人的数量已增长到32个州。非约束协议的签署人同意遵守现有的太空法条约,并在太空探索和商业活动中建立新的可持续性原则。但是,有针对协议的批评,因为它是在联合国国际条约框架以外采用的,并被称为以美国为中心。此外,关于如何与《外层空间条约》的非批准规定一起阅读文档的问题仍然存在。Artemis Accord做出了必要的尝试,以澄清和创建迫在眉睫的空间活动的框架,但也导致了更多问题。
● 受监管实体的潜在范围更广:与通常适用于满足特定门槛的受监管实体的州数据隐私法不同,CAIA 适用于任何开发或部署高风险 AI 系统的个人或实体。此外,该法律的一部分适用于提供或部署面向消费者的 AI 系统的任何实体。 ● 特定角色的义务:CAIA 为部署者和开发者分配了特定角色的义务,类似于数据隐私制度下的控制者和处理者。部署者直接与个人互动并最终控制系统的使用方式,需要维护风险管理计划、进行影响评估并提供相关的消费者权利。另一方面,开发者必须提供部署者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信息和文档。 ● 减轻算法歧视的注意义务:开发者和部署者有注意义务保护消费者免受算法歧视,这在实践中可能意味着 CAIA 的执行者将使用比例测试来评估开发者和部署者的行为。 “算法歧视”的定义似乎涵盖了故意歧视和差别影响。● 新型消费者权利:除了类似立法中常见的消费者权利(例如使用前通知权)外,如果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做出不利决定,CAIA 还为消费者提供了特殊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部署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理由陈述、纠正权,并在可行的情况下上诉人工审查。● 总检察长权力:尽管 CAIA 没有创建私人诉讼权,但它赋予科罗拉多州总检察长执行法律和实施必要法规的重要权力。
孩子们已经将人工智能视为第二天性。在民主与技术中心最近的一项民意调查中,约有 58% 的美国学生表示他们已经将人工智能融入了他们的生活。1 虽然研究发现,绝大多数教师担心 ChatGPT 等人工智能会被用作完成学业的捷径,但现实情况是,近三分之一的学生求助于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来寻求应对焦虑或心理健康问题的支持——这证明美国青少年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心理健康危机。2 虽然这极大地扩展了获得心理健康支持的机会,但我们还不知道当这种对心理健康支持的关键情感需求转移到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而不是人类身上时,会对儿童产生什么影响。
目前对 GPAI 的讨论往往集中在 AI 研究前沿的大型语言或大型视觉模型上,例如 OpenAI 的 GPT-3 和 DALL·E 2 或 Google 的 PaLM。但拟议的定义还将涵盖许多预先训练的、多用途的 AI 模型(例如用于对象检测),这些模型作为云 AI 服务提供——例如通过 AWS、Google Cloud 或 Microsoft Azure 提供的服务——已经得到广泛使用。这些也通常没有《AI 法案》所规定的特定预期用途。委员会和其他提案可能会让合规负担落在中小企业和其他调整 GPAI 系统以供下游使用的参与者身上,同时(无意中)减轻了一些全球最大公司对其开发的技术可能造成的危害的责任。
• 上周日均感染人数增至 238,000 人,而前一周为 179,000 人(图 1.1)。 • 上周日均报告病例增至 26 人,而前一周为 20 人(图 2.1)。 • 上周(截至 12 月 12 日)每日医院病例普查数增至 660 人,而前一周为 540 人。 • 上周报告的 COVID-19 死亡人数与前一周相比保持不变,平均每天为 0 人(图 3.1)。 • 上周 COVID-19 死亡总人数与前一周相比保持不变,平均每天为 0 人(图 3.1)。这使得 COVID-19 成为本周缅甸第 120 大死亡原因(表 1)。 上周 COVID-19 估计的每日死亡总人数是报告死亡人数的 4.3 倍。 • 没有一个国家报告的 COVID-19 每日死亡率超过每百万 4 人(图 4.1)。 • 没有一个国家报告的 COVID-19 每日死亡率超过每百万 4 人(图 4.2)。 • 我们估计,截至 12 月 12 日,缅甸 82% 的人至少感染过一次(图 6.1)。使用病例、住院和死亡人数计算的有效 R 在 9 个国家和 28 个省级地区大于 1。12 月 1 日,缅甸的有效 R 为 1.5(图 7.1)。 • 12 月 12 日,缅甸的感染检测率接近 0%(图 8.1)。 • 根据 GISAID 和各个国家数据库,结合我们的变异传播模型,我们估计了当前令人担忧的变异流行率(图 9.1-9.6)。我们估计,Alpha 变体在两个国家/地区传播,未在任何一个国家/地区传播;Beta 变体未在任何一个国家/地区传播;Delta 变体在 10 个国家/地区和 35 个地方级地区传播;Gamma 变体未在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和任何一个地方传播;BA.1/BA.2 变体在 11 个国家/地区和 35 个地方级地区传播;BA.5 变体在 11 个国家/地区和 35 个地方级地区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