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概述 回顾了同步惯性减小对电力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并研究了与惯性下降相关的近期电网事件案例研究。这包括对低惯性系统的技术解决方案的研究,包括全系统惯性要求和 RoCoF 限制、低碳 SIR 源(如同步储能 (ES) 和同步电容器 (SynCons))以及 IBR 提供的快速频率响应 (FFR) 或电网形成 (GFM) 控制。还考虑了经济解决方案,包括惯性市场、关税和合同。本报告总结并介绍了研究结果。
本文件列出了纽约公共服务委员会 (“委员会”) 的一项新的大容量能源存储 (BES) 计划的拟议实施计划,供公众审查和考虑,该计划由纽约州能源研究与发展局 (NYSERDA) 管理,根据委员会的《制定更新的能源存储目标和部署政策的命令》(“命令”) 的授权,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发布并生效。实施计划为该计划提供了一个运营框架,更多详细信息将在大容量能源存储计划招标中提供。拟议计划首先介绍 2019 年《气候领导和社区保护法案》(“气候法案”) 和 2022 年能源存储路线图 (“路线图”) 的背景,这些路线图于 2024 年 3 月更新。然后,该计划概述了该计划的结构,重点关注指数存储信用 (ISC) 激励机制。后续章节涵盖计划资金、计划管理以及计划评估和报告。该计划明确解决了该命令特别要求纳入的主题,例如计划预算、质量保证、测量和验证、消防安全和绩效指标。纽约州能源研究与开发局与负荷服务实体之间的 BES 形式协议作为附录包含在内。
6.背景:ERCOT 互连最初被免除了 BAL-001 R2(控制性能标准 CPS2)。在 FERC 命令 693 中,NERC 被指示制定区域标准,作为确保 ERCOT 互连中频率性能的替代方法。NERC 被明确指示纳入现有协议第 8.5 节的关键要素。这要求州长投入服务并以非静音响应执行,以确保互连对频率可测事件 (FME)(从 t(0) 开始)的最小频率响应。本区域标准提供了与识别频率可测量事件、计算区域内每种资源的主频率响应、计算互连最小频率响应和监控互连的实际频率响应、设置调速器死区和下垂参数以及提供主频率响应性能要求相关的要求。根据本标准,计算了两个主频率响应 (PFR) 性能指标:“初始”和“持续”。初始 PFR 性能 (R9) 测量 20 至 52 期间的实际响应与预期响应的比较
第 1 节 总则 ··········································································································· 5 第 2 节 船舶残存能力和液货舱位置 ········································· 10 第 3 节 船舶安排·· ... ·· ... ·· ... ·· ... ·· ... ······························································································· 65
本出版物是对 NIST 手册 150“NVLAP 程序和一般要求”的补充,其中包含美国联邦法规 (CFR) 第 15 篇第 285 部分以及所有一般 NVLAP 程序、标准和政策。NIST 手册 150 中的标准涵盖 ISO/IEC 指南 25 的要求和 ISO 9002 (ANSI/ASQC Q92-1987) 的相关要求。手册 150-3 包含特定于散装石棉分析计划的信息,并且不重复程序和一般要求中包含的信息。它被组织为与手册 150 交叉引用;例如,手册 150 的第 285.3 节介绍了 NVLAP 的描述和目标,而手册 150-3 的第 285.3 节介绍了散装石棉分析计划的描述。如果没有特定于认证领域的材料,则省略章节编号。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已按照既定的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并将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生效。《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以 2016 年《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为基础,并考虑到了发布时所做的补充和修订。本规范考虑到了 IMO MSC 411(97) 决议、IACS 统一要求 (UR) W1 (2016 年 8 月修订 3)、IACS 统一解释 (UI) GC7 (2016 年 6 月修订 1)、GC8 (2016 年 6 月修订 1)、GC11 (2016 年 2 月修订 1)、GC15 (2016 年 2 月)、GC19 (2017 年 8 月)、GC22 (2019 年 6 月)、GC23 (2018 年 7 月)、GC24 (2018 年 7 月)、IACS 建议书第 34 号、第 149 号、第 150 号和第 152 号以及科学研究编号 15-49152-2015/8/37 的结果。该规则规定了针对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的具体要求,是对俄罗斯船舶登记册《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和《远洋船舶装备规则》的补充。
散装气体 1 适用于专门建造或改装的船舶,无论其总吨位和动力装置输出如何,用于运输在 37.8°C 温度下蒸气压超过 280 kPa 绝对值的液化气体以及技术要求表中列出的其他物质(参见附录 1)。
该工厂位于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该公司声称拥有优越的地理优势,距离天津市中心仅 60 公里,距离北京 210 公里,距离唐山 45 公里,距离天津开发区 35 公里。此外,距离天津港仅 35 公里。该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注册成立,项目总投资近 5000 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 3 亿元人民币。仅罐式集装箱车间一期建设就占地 24,000 平方米,另有 30,000 平方米的堆场。设计年生产能力估计约为 5,000 TEU。满负荷运转时,将有 250 多名员工,其中包括 60 多名经过认证的工程师。最新的实时 X 射线系统已安装完毕,还有酸洗厂和化学品
IACS 成员、其关联公司和子公司以及其各自的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本免责声明代表他们)在本免责声明中单独和集体称为“IACS 成员”。IACS 成员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应对任何人因使用和/或获得本文件中明示或暗示提供的信息(无论如何提供)而造成的任何责任或任何直接、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损害或费用承担责任,无论是在合同、侵权(包括疏忽)还是其他方面,包括其中的任何不准确或遗漏。为避免任何疑问,本文件及其所含材料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人依赖的建议。
1.1 适用范围。1.1.1 散装液化气体运输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 1 适用于专门建造或改装的船舶,无论其总吨位和动力装置输出功率如何,用于运输散装液化气体(在 37.8°C 温度下蒸汽压超过 280 kPa 绝对值)以及技术要求表(附录 1)中列出的其他物质。散装液化气体运输船舶 2 完全符合《海船设备规范》、《海船货物装卸设备规范》和《海船载重线规范》的要求。《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3 在《海船规范》文本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于液化气体运输船。1.2 定义和说明。1.2.1 LG 规则中使用了以下定义。可燃上限是指空气中碳氢化合物气体的浓度,高于该浓度时,空气不足以支持和传播燃烧。次要屏障是货物围护系统的防液体外部元件,旨在暂时遏制任何可能通过主要屏障泄漏的液体货物,并防止船舶结构温度降低到不安全的水平。气体安全处所是除气体危险处所以外的处所。液化气运输船是设计用于运输技术要求表(附录1)所列液化气体和其他散装产品的船舶。(装有第VIII部分“仪表和自动化系统”6.3规定的气体检测设备的处所和使用蒸发气体作为燃料并符合第VI部分“系统和管道”要求的处所不被视为气体危险处所);L G - 危险处所(包括危险处所)是: 货物区域内未按照认可的方式布置或配备以确保其气氛始终保持在气体安全状态的空间; 货物区域外的任何含有液态或气态产品的管道通过或终止于其中的封闭空间,除非安装了认可的装置以防止产品蒸气逸入该处所的大气; 货物围护系统和货物管道; 使用不需要二次屏障的货物围护系统运载货物的货舱处所; 通过单一气密钢边界与布置了需要二次屏障的货物围护系统的货舱处所隔开的空间; 货物泵房和货物压缩机房;开阔甲板上的区域或开阔甲板上的半封闭空间,距离任何货油舱出口、气体或蒸汽出口、货物管道法兰或货物阀门或货泵房和货物压缩机房的入口和通风口 3 米范围内的区域;货物区域上方的开阔甲板以及开阔甲板上货物区域前后 3 米范围内至露天甲板以上 2.4 米高度的区域;货物围护系统外表面 2.4 米范围内的区域,该表面暴露在空气中;装有产品的管道所在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