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ACW 第 116 空战联队 339 FLTS 第 339 飞行测试中队 402 AMXG 第 402 飞机维修大队 402 CMXG 第 402 物资维修大队 402 EMXG 第 402 电子维修大队 402 MXSG 第 402 维修支援大队 402 SWEG 第 402 软件工程大队 5 CCG 第 5 战斗通信大队 638 SCMG 第 638 供应链维修大队 78 ABW 第 78 空军基地联队 78 CEG 第 78 土木工程大队 94 APS 第 94 航空港中队 ABMS FoS 先进战斗管理系统系列 ACAM 航空一致性适用模型 ACHP 历史保护咨询委员会 ABDR 飞机战斗损伤修复 AE 弹药和爆炸物 AF 空军 AFB 空军基地 AFCEC 空军民用工程师中心 AFFF 水成膜泡沫 AFMAN 空军手册 AFMC 空军物资司令部 AFMC/A4C 空军物资司令部土木工程师理事会 AFSAS 空军安全自动化系统 AGL 地上 AGM 地上弹药库 AICUZ 空中装置兼容使用区 APE 潜在影响区域 BAH 住房基本津贴 BASH 鸟类/野生动物-飞机撞击危险 BOD 生物需氧量 CCRPI 大学和职业阅读绩效指数 C&D 建筑和拆除 CEQ 环境质量委员会 CF 立方英尺 CFE 无碳电力 CFR 联邦法规 CHP 热电联产 COC 比较社区 COD 化学需氧量 CREAT 气候适应力评估和意识工具 C TIT 摄氏度涡轮入口温度 CY 日历年或立方码 DAF 空军部 DAFI 空军部指令 DB 分贝 DBA A 加权分贝 DLA 国防后勤局 DNL 昼夜声级 DoD 国防部 DSOR 仓库 维修来源决策 EA 环境评估 EIS 环境影响声明 EISA 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 EO 行政命令
自 2002 年以来,联邦政府已概述了其意图,即通过一系列法定和行政政策在其投资组合中推进可持续建筑原则和实践,每个联邦机构都已整合和利用这些政策。这些可持续原则和实践已被纳入以下概述的可持续联邦建筑的六项指导原则(指导原则),以指导机构以可持续的方式设计、定位、建造、维护和运营联邦建筑,从而提高效率、优化性能、消除不必要的资源使用、确保居住者的健康、保护环境、节省成本并降低资产风险,与机构和部门的使命保持一致。国会颁布了一系列与高性能可持续建筑有关的法定条款,以及通过在机构投资组合中实施可持续联邦建筑来推进的能源和环境目标和要求。1 联邦机构必须满足有关高性能可持续建筑的法定要求。 《可持续联邦建筑指导原则》和相关说明(《指导》)为各机构提供了满足这些要求以及行政命令 (EO) 13834《高效联邦运作》(2018 年 5 月 17 日)和行政命令 13834 实施说明(2019 年 4 月)的方法(EO 13834 实施说明)。六项指导原则符合 2007 年《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EISA)中确立的高性能绿色建筑定义(42 USC § 17061(13)),并作为联邦机构评估其不动产资产可持续性指标进展的指南,符合行政机构的法定职责(40 USC § 524)。根据 EO 13834 第 3(a) 和 (d) 节以及 EO 13834 实施说明,2020 年更新的《可持续联邦建筑指导原则和相关说明》(《指南》)将六项指导原则整合为一套综合性指导原则,并提高了其可用性和一致性,同时不改变有关可持续联邦建筑的政策。此版本取代并取代了 2016 年 2 月发布的前一版指南,以及《联邦机构设计景观可持续实践指南》(2011 年 10 月)和《实施说明-联邦设施可持续位置》(2011 年 9 月)。本指南中纳入的六项可持续联邦建筑指导原则是基于基本的可持续设计实践制定的,反映了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营最佳实践的进展,并确保了高效运营;保护居住者的健康、福祉、和生产力;以及推广弹性建筑。指导原则确保联邦建筑:
自2002年以来,联邦政府概述了通过许多联邦机构已经整合和利用的许多法定和执行政策,概述了整个投资组合中推进其整个投资组合中的可持续建筑原则和实践的意图。这些可持续的原则和实践已被纳入可持续联邦建筑物(指导原则)的六项指导原则中,以下概述,指导机构以可持续的方式设计,定位,建造,维护,维护,维护和操作联邦建筑物,以提高效率,优化绩效,以优化绩效,以确保不必要的资源来维护,从而使环境的保健范围降低,并在环境中降低了不必要的效率,并促进了环境,使其构成了众多的效果,并确保占领的效率,并使占领的效率降低,并确保占领的效率。与代理和部门任务一致。国会颁布了一系列与高性能可持续建筑有关的法定规定,以及通过在机构投资组合中实施可持续联邦建筑而提出的能源和环境目标和要求。1联邦机构必须满足有关高性能可持续建筑的法定要求。可持续联邦建筑和相关指示的指导原则(指导)为机构提供了满足这些要求以及行政命令(E.O.)13834,有效的联邦业务(2018年5月17日)和执行命令13834(2019年4月)的实施指示(E.O.13834实施说明)。六个指导原则与2007年《能源独立与安全法》(EISA)建立的高性能绿色建筑的定义保持一致(42 U.S.C.§17061(13)),并作为联邦机构根据执行机构的法定职责评估与其房地产资产相关的可持续性指标进展的准则(40 U.S.C.§524)。 与E.O.的第3(a)和(d)节一致。 13834和E.O. 13834实施指示,这是2020年对可持续联邦建筑物和相关指导(指导)合并的指导原则的更新,将六个指导原则和一致性提高,并没有改变有关可持续联邦建筑的政策。 此版本取代并取代了2016年2月发布的指南的先前版本,以及对设计景观可持续实践机构的指南(2011年10月)以及联邦设施的实施说明,可维持的位置(2011年9月)。 根据基本的可持续设计实践开发了纳入本指南的可持续联邦建筑的六个指导原则,并反映了建筑设计,建筑和运营最佳实践的进展,并确保有效的运营;保护居住者的健康,健康和生产力;并促进弹性建筑物。 指导原则确保联邦建筑:§524)。与E.O.的第3(a)和(d)节一致。13834和E.O. 13834实施指示,这是2020年对可持续联邦建筑物和相关指导(指导)合并的指导原则的更新,将六个指导原则和一致性提高,并没有改变有关可持续联邦建筑的政策。 此版本取代并取代了2016年2月发布的指南的先前版本,以及对设计景观可持续实践机构的指南(2011年10月)以及联邦设施的实施说明,可维持的位置(2011年9月)。 根据基本的可持续设计实践开发了纳入本指南的可持续联邦建筑的六个指导原则,并反映了建筑设计,建筑和运营最佳实践的进展,并确保有效的运营;保护居住者的健康,健康和生产力;并促进弹性建筑物。 指导原则确保联邦建筑:13834和E.O.13834实施指示,这是2020年对可持续联邦建筑物和相关指导(指导)合并的指导原则的更新,将六个指导原则和一致性提高,并没有改变有关可持续联邦建筑的政策。此版本取代并取代了2016年2月发布的指南的先前版本,以及对设计景观可持续实践机构的指南(2011年10月)以及联邦设施的实施说明,可维持的位置(2011年9月)。根据基本的可持续设计实践开发了纳入本指南的可持续联邦建筑的六个指导原则,并反映了建筑设计,建筑和运营最佳实践的进展,并确保有效的运营;保护居住者的健康,健康和生产力;并促进弹性建筑物。指导原则确保联邦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