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蒙特克莱尔委员会(Montclair Council)镇指示该镇的规划委员会在蒙特克莱中心东部地区研究18批,以确定它们是否根据当地重新开发和住房法(LRHL)在N.J.S.S.s.s.s.s.s.s.s.s.s.a的当地重新开发和住房法(LRHL)指定的标准,以确定它们是否有资格为“需要重建的领域”。40a:12a-5。该镇保留了计划顾问Clarke Caton Hintz进行重建区调查。其发现包括在2014年10月的报告中。2015年2月9日,计划委员会举行了关于调查的公开听证会,该听证会建议几乎所有的地段,包括这三个批次,这是该重建计划的主题(第3213号,地段2和4202,地段4.01和4.01和4.02,共同称为“重新开发区域”)。根据报告的结果,乡镇委员会于2015年3月10日采用了需要对这些物业进行重新开发指定的领域。
o 相邻市镇的总体规划; o 市镇所在县的总体规划,以及; o 根据“州规划法”通过的州发展和重建计划; • 截至通过认定该地区需要重建的决议之日,所有适合中低收入家庭(根据 PL1985 第 4 节 c.222(C.52:27D-304)定义)的住房清单,这些住房将因重建计划的实施而被拆除,无论是由于补贴还是市场条件,按可负担水平、卧室数量和使用期限列出; • 为过去 18 个月内任何时候有人居住、受可负担控制并被确定为因重建计划的实施而被拆除的每个可负担住房单元,通过新建或大规模翻修提供一个类似的可负担替代住房单元的计划; • 此外,LRHL 规定,重建计划可能包括根据“公平住房法案”PL 1985,c.222(C.52:27D-301 等)和市政总体规划的住房要素提供经济适用房。 • 重建计划应描述其与相关市政发展法规的关系,包括与市政总体规划的一致性。
根据镇政府的指示,编写了一份题为《2019 年第 36 街区需要重建的区域(符合征收条件)初步调查》的报告,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2019 年 12 月 9 日更新)。报告中阐述的证据和结论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在听证会上提交给规划委员会和公众。在考虑了公听会上提供的所有证据后,规划委员会发现整个研究区域均符合 LRHL(NJSA 40A:12A-5)规定的需要重建的区域的法定标准,并向镇委员会建议将研究区域内的所有房产指定为“需要重建的区域”。然而,规划委员会在两项单独的决议中提出了他们的建议,以区分可以使用征用权的区域,这与镇委员会在决议 R-2019-83 中的区分一致。规划委员会第 2019-12 号决议建议将第 36 街区、地块 4、5、5.02 和 5.04 指定为重建区,但镇不能使用征用权。规划委员会第 2019-13 号决议建议将第 36 街区、地块 65 和 66 指定为重建区,镇可以使用征用权。这两项决议均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