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了1973年《 1973年预防船舶污染公约》,该公约与1978年的协议有关,与该协议有关,该决议采用了关于地中海海洋排放控制区的Marpol附件VI的修正案,以解决硫氧化物和颗粒物。修正案将于2024年5月1日生效,并将通过预防海洋污染(空气)法规的修正案生效。该决议还告知相关利益相关者,根据Marpol附件VI的第14.7条,在地中海海洋海洋排放控制区域中运行的硫氧化物和颗粒物在Marpol Annex VI第1章的要求中,第4和第6段的要求避免了第4和第6段的要求2025年5月。分辨率MEPC.362(79) - 协议附件的修订
附件 5 MEPC.308(73) 号决议(2018 年 10 月 26 日通过) 2018 年新船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指南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38(a) 条关于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赋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能, 还忆及委员会以 MEPC.203(62) 号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正经 1978 年议定书修订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1997 年议定书附件的修正案》(纳入关于船舶能效的规定), MARPOL 附则 VI),注意到上述 MARPOL 附则 VI 修正案于 2013 年 1 月 1 日生效,还注意到经修正的 MARPOL 附则 VI 第 20 条(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attained EEDI))要求,EEDI 的计算应考虑本组织制定的导则,还注意到经 MEPC.212(63) 号决议通过的 2012 年新船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及其修正案经 MEPC.224(64) 号决议通过,还注意到其经 MEPC.245(66) 号决议通过了 2014 年新船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以及经 MEPC.263(68) 号决议和MEPC.281(70)及其修正案,认识到上述MARPOL附则VI修正案需要相关导则以确保规则的顺利和统一实施,在其第73届会议上,审议了拟议的2018年新船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1 通过经修正的2018年新船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其内容载于本决议附件;2 提请主管机关在制定和颁布实施经修正的MARPOL附则VI第20条规定的国家法律时,考虑上述修正案; 3 要求《防污公约》附则 VI 各缔约方和其他成员国政府将该修正案提请船东、船舶经营人、船舶建造商、船舶设计商和其他任何相关方注意;
经 1978 年议定书 (MARPOL) 2016 年版修订。(b) 港口接收设施提供商和用户的综合指南 MEPC.1/Circ.834/Rev.1,2018 年 3 月 1 日。(c) 防止船舶污染法案 (APPS),33 U.S.C.§§ 1901-1912。(d) 33 CFR 第 158 部分,石油、有毒液体物质和垃圾接收设施。(e) CG-FAC 政策函号19-03:海岸警卫队滨水设施合规活动和海事信息安全和执法 (MISLE) 要求 (FOUO)。(f) MISLE 设施检查文本字段输入指南,2022 年 5 月 18 日 v1.1。(g) MISLE 设施和平台检查用户指南,2020 年 11 月 4 日 v6.0。(h) IMO 港口接收设施操作方法,2016 年版。(i) IMO 决议 MEPC.221(63)(2012 年 3 月 2 日通过)2012 年区域接收设施计划制定指南。(j) IMO 决议 MEPC.295(71)(2017 年 7 月 7 日通过)《2017 年 MARPOL 附则 V 实施指南》。 (k) IMO 决议 MEPC.199(62)(2011 年 7 月 15 日通过)《2011 年 MARPOL 附则 VI 接收设施指南》。(l) 航行和船舶检查通函编号4-87 变更 1 - 报告接收设施不足,COMDTPUB 16721。(m) 海岸警卫队监管设施合规计划,COMDTINST M16600.10(系列)。(n) 航行和船舶检查通函编号03-06 – MARPOL 附则 II 和 IBC 规则修订实施指南,COMDTPUB 16700.4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38(a) 条关于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赋予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 的职能, 还忆及委员会以 MEPC.203(62) 号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正经 1978 年议定书修正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1997 年议定书附则的修正案》(将有关船舶能效的规定纳入 MARPOL 附则 VI), 注意到上述 MARPOL 附则 VI 修正案于 2013 年 1 月 1 日生效, 还注意到经修正的 MARPOL 附则 VI 第 20 条 (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 (attained EEDI)) 要求 EEDI 应为考虑到本组织制定的导则进行计算, 进一步注意到以 MEPC.212(63) 号决议通过的 2012 年新船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及其修正案以 MEPC.224(64) 号决议通过, 进一步注意到其以 MEPC.245(66) 号决议通过了 2014 年新船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以及以 MEPC.263(68) 和 MEPC.281(70) 号决议通过了其修正案, 认识到上述 MARPOL 附则 VI 修正案要求制定相关导则以确保规则的顺利和统一实施, 在其第 73 届会议上,审议了拟议的 2018 年新船达到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船舶,1 通过 2018 年达到能量计算方法指南
•2023年11月在维也纳举行了为期四天的专家小组会议,以强调影响海洋环境的污染犯罪的关键问题。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和《国际预防船舶污染公约》(MARPOL)等关键国际法律公约(例如联合国法律公约)(MARPOL)的讨论框架。参与者致力于定义国旗,沿海和港口国家的作用,探索先进的调查技术,并消除国际合作来打击影响海洋环境的污染犯罪的细微差别。该聚会在完善拟议的模型立法规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目的是在纳入会议的反馈和随后的审查后,在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立法指南和附件。
“3.5.3.9.3 燃油舱总容量为 600 立方米及以上的船舶,应按照 MARPOL 73/78 附则 I 第 12A 条规定,具有双壳和双底以保护燃油舱,不论每个燃油舱的容量如何。但是,如果考虑到船舶的类型和用途,提供结构保护不可行,则作为此项要求的替代,船舶应符合 MARPOL 73/78 附则 I 第 12A.11 条规定的意外燃油流出性能标准。”。 8 删除第 3.5.4 条。第 3.5.5 条及其引用内容重新编号为 3.5.4 条。 9 删除第 3.6.4 条。第 3.6.5 条和第 3.6.6 条及其引用内容重新编号为 3.6.4 条和 3.6.5 条。 10 第3.6.5款由下列文字替代:
ADN = European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Dangerous Goods by Inland Waterway ADR = The European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Dangerous Goods by Road ATE = Acute Toxicity Estimate BCF = Bioconcentration Factor CLP = Classification, Labelling and Packaging Regulation [Regulation (EC) No.1272/2008] dmel =得出最小效应水平dnel =衍生无效水平euh语句= CLP特异性危害语句1973年根据1978年的规程进行了修改。(“ Marpol” =海洋污染)n/a =不可用pbt =持久,生物蓄能和有毒的pnec =预测无效的浓度rid = rrn rrn = rrn rrn = rrn = nover rrn =接触到危险货物的法规
2014年3月31日至4月4日举行的第66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66)会议所作决定的摘要如下,供您参考。1.实施Tier III NOx排放标准(参见附件1的MEPC.251(66)决议)MARPOL附则VI要求分阶段减少船舶NOx排放。目前正在建造的船舶应符合Tier II NOx排放标准。Tier III标准的生效日期将在对其实施技术发展状况的审查后决定,审查将于2013年完成。Tier III NOx排放标准将适用于在排放控制区(ECA)运营的船舶。审查结果显示,MEPC 65(2013 年 5 月)报告称,Tier III 应按原计划从 2016 年开始实施。另一方面,在 MEPC 65 上,俄罗斯提出的将生效日期至少推迟五 (5) 年的提议获得了广泛支持,MARPOL 附则 VI 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生效日期延长至 2021 年。然而,在本次会议上,修正案草案被否决。相反,MARPOL 附则 VI 修正案草案将根据未来排放控制区的具体情况确定 Tier III 的生效日期。因此,现有排放控制区(北美地区和美国加勒比地区)的 Tier III NOx 排放标准将适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新指定的排放控制区的 Tier III NOx 排放标准将适用于在该排放控制区通过之日或之后建造的船舶,或指定 NOx Tier III 排放控制区的修正案中可能规定的更晚日期(以较晚者为准)。2.温室气体 (GHG) 《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 的一项议定书,旨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 (GHG),将国际航运排除在其范围之外,并规定国际海事组织应考虑针对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对策。
2014年3月31日至4月4日举行的第66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66)会议所作决定的摘要如下,供您参考。1.实施Tier III NOx排放标准(参见附件1的MEPC.251(66)决议)MARPOL附则VI要求分阶段减少船舶NOx排放。目前正在建造的船舶应符合Tier II NOx排放标准。Tier III标准的生效日期将在对其实施技术发展状况的审查后决定,审查将于2013年完成。Tier III NOx排放标准将适用于在排放控制区(ECA)运营的船舶。审查结果显示,MEPC 65(2013 年 5 月)报告称,Tier III 应按原计划从 2016 年开始实施。另一方面,在 MEPC 65 上,俄罗斯提出的将生效日期至少推迟五 (5) 年的提议获得了广泛支持,MARPOL 附则 VI 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生效日期延长至 2021 年。然而,在本次会议上,修正案草案被否决。相反,MARPOL 附则 VI 修正案草案将根据未来排放控制区的具体情况确定 Tier III 的生效日期。因此,现有排放控制区(北美地区和美国加勒比地区)的 Tier III NOx 排放标准将适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新指定的排放控制区的 Tier III NOx 排放标准将适用于在该排放控制区通过之日或之后建造的船舶,或指定 NOx Tier III 排放控制区的修正案中可能规定的更晚日期(以较晚者为准)。2.温室气体 (GHG) 《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 的一项议定书,旨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 (GHG),将国际航运排除在其范围之外,并规定国际海事组织应考虑针对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对策。
本文件中给出的补充要求是美国海岸警卫队 (USCG) 适用于签发检验证书 (COI) 的要求,这些要求包含在《联邦法规》(CFR) 中,但未在 DNV GL 船舶分类规则(2015 年 10 月)或国际公约要求中充分涵盖。此 DNV GL 美国补充文件包含对 1998 年 2 月 13 日《联邦公报》第 63 卷第 30 号定义的关键船舶安全系统的补充要求。DNV GL 美国补充文件还包含美国对 SOLAS 的解释,以及与吨位测量、载重线、MARPOL 73/78、潜水支持系统、军官和船员住宿、航行安全、IBC 和 IGC 规则、海上供应船和散装危险货物有关的附加要求。本 DNV GL 美国补充文件适用于已加入替代合规计划 (ACP) 并由 DNV GL 入级、已颁发或计划颁发 ILCC、MARPOL 和 SOLAS 证书且将根据 46 CFR 第 I 章第 D 章“油轮”、第 H 章“客轮”或第 I 章“货船和杂项船”、第 L 章“近海供应船”或第 O 章“某些散装危险货物”颁发 COI 的美国国旗新建或现有船舶。对美国国旗船舶的要求可表示为以下各项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