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研究在15年内使用了336个顶级跨国实体(MNE)的经验证据调查了国家治理机制对私营部门组织碳排放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在总体水平上,控制腐败(b = -0.021,p <0.01)和语音与问责制(b = - 0.015,p <0.05)与碳发射率显着且负相关。虽然政治稳定(B = 0.007,P <0.05)和政府有效性(b = 0.018,p <0.05)对碳排放率具有明显的积极影响,但法规质量和法律规则的影响是负面的,但无关紧要。经验证据支持以下结论:现有的机构环境不足以实现净零过渡。需要在政府机构中进行更多的协调,战略规划和DE制定监控,以实现脱碳目标。该研究在确定的研究差距的背景下有助于知识。首先,该研究增加了有关国家治理对减少碳排放的影响的有限文献,特别是在参考范围3排放中。第二,随着可持续发展目标(SDG)将于2030年到期,该研究提供了有关国家政府通过改善国家治理质量来实现脱碳目标的经验证据。第三,研究表明,国家治理对跨国公司的碳排放绩效的影响是上下文,并且各个司法管辖区/地理区域各不相同。最后,本文有助于关于2030年议程的辩论,因为提供了有关国家治理机制对减少碳排放的影响的经验证据,尤其是范围3排放,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