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系列癌症的治疗取得了重大进展,提高了以前被认为仅适合姑息治疗的癌症的总体生存率。一个显著的例子是转移性黑色素瘤——免疫检查点抑制剂 (ICI) 的开发改变了这种疾病的治疗方法 [1]。然而,对于许多其他癌症,特别是罕见和儿童癌症,前景几十年来并没有发生很大变化 [2]。虽然一些 ICI 或其他新类别的药物可能对这些疾病有效,但商业开发的重点仍然放在更常见的癌症上。这类癌症患者数量最多,临床开发可能进展得更快。患者数量越少,开发新疗法的经济激励往往就越低。或者,一些公司正在开发用于孤儿适应症的新药,他们可以利用其垄断地位收取非常高的价格,使许多患者无法负担这些新药,特别是在资源有限的医疗系统中。
引言生物技术领域在近几十年来取得了显着的进步,彻底改变了我们对遗传学的理解,并为创新和商业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基因工程尤其是一种有力的工具来操纵和修改遗传材料,从而导致基因修饰的生物(GMO),新型疗法和开创性发现的发展。然而,这种快速的进步也带来了与专利法相交的复杂的道德困境和挑战,这是一个法律框架,旨在通过授予发明者的创造权来鼓励创新。本介绍提供了对生物技术创新中专利法演变的深入探索,强调了基于这项批判性研究的背景,研究问题,研究问题和研究目标。1背景生物技术,被广泛定义为生物原理和技术开发产品和过程的应用,已改变了包括医学,农业和环境科学在内的各个部门。遗传工程是生物技术的一部分,允许科学家操纵和修改DNA,从而能够具有所需特征的生物,生产生物制药的产生以及创新疗法的发展。响应这些进步,专利法在激励对生物技术研究和发展的投资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专利传统上与有形发明有关,已扩展到涵盖生物,基因和基因工程方法的方法。这种演变始于1980年的Landmark美国最高法院诉Chakrabarty诉Chakrabarty案,该裁决宣布人类设计的生物体可以获得专利。该裁决为转基因生物的专利性树立了先例,并标志着对生物技术专利法的更全面方法的启动。但是,生物技术和专利定律的融合并非没有争议。道德考虑已成为话语的关键组成部分。围绕生命形式的商品化,遗传歧视以及转基因生物的环境影响的问题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并促使决策者,生物伦理学家和法律专家重新评估了在生物技术中的专利意义。研究问题本研究的核心研究问题在于生物技术创新与专利定律之间的复杂相互作用,以及导致的道德紧张局势。随着基因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在促进知识产权和解决道德问题之间取得平衡的需求变得越来越紧迫。这种平衡对于确保生物技术进步的益处在保护潜在的虐待和道德困境的同时,至关重要。研究问题有效地解决了研究问题,本研究将研究以下研究问题:
俄亥俄州赖特-帕特森空军基地 – Vladimir Tassev 博士在过去 25 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为空军研究实验室 (AFRL) 研究晶体生长,并参与了超过 15 年的项目,这些项目涉及用于中长波红外 (MLWIR) 操作的激光源相位和准相位匹配 (QPM) 频率转换的新型非线性光学 (NLO) 材料的生长和研究。然而,直到最近,这位物理学家才做了一件别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并获得了一系列专利。这位资深研究物理学家注重保护知识产权,除了发表文章和演讲外,在过去六年中还撰写了 16 项美国专利,还有更多专利正在申请中。其中 12 项专利可以归纳为优化的半导体异质外延生长:
该项目的更大目标是创建一个实时汗液传感器,可供国防部 (DoD) 和商业部门使用,因为它对全世界的战士和运动员都有好处。然而,这并不是这项专利的初衷。该团队申请这项专利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 (IP),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研究结果可能会带来更多专利。事实证明,这是正确的决定。
1. T. Johansson、J.-M. Gobbi,“用于最小化基板和耦合电容器之间产生的寄生电容的设备利用集成电路中不同功能块之间的电容耦合”,瑞典专利号 470 115,提交日期 1992-05-02。
基因技术的应用范围从农业到医疗。最近,在 COVID-19 疫情期间,Moderna 等公司开发并获得了用于诊断和治疗目的的基因技术专利,例如 mRNA 疫苗。然而,专利保护为这些公司提供了垄断地位,最终限制了仿制药的国内生产,从而限制了人们获得救命的诊断和治疗的机会。当一家位于一国的公司在另一个国家申请专利以获得认可时,它实际上就阻止了该专利范围内任何技术的生产,无论该专利是否得到执行。然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以及其他文书规定各国有义务向其他国家转让技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名古屋议定书》允许各国免除基因技术的专利权。然而,一些国家已经达成了“TRIPS-Plus”协议,这些协议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这些例外相叠加,并阻止各国利用这些例外。
人工智能(“ AI”)近年来引起了广泛关注,跨越自动驾驶汽车的功能,以模仿旧的艺术大师。鉴于AI机器自主产生可专利的发明的自称能力,该领域已经显着扩大。本文研究了AI技术的当前状态以及现有的专利法框架适用于适应它。展望未来,作者还提供了两项建议,以期预测并解决未来AI技术中未来的挑战可能对专利法构成的挑战。特别是,该案是为了使完全自动的机器发明者被法规认可为“发明者”,并默认将AI生成的发明的专利所有权授予这些机器发明者的所有者。
2023/00960 ~ 已完成 ~54:监控系统 ~71:BONEHILL,Marc,Ian,14 RASMUS ERASMUS BOULEVARD,HERITAGE HILL ESTATE,LOUWLARDIA EXT 48,CENTURION,南非,南非;CASILLO,Andrea,Vincenzo,49 SELMA AVENUE,NEWLANDS,PRETORIA,0049,南非,南非;CASILLO,Fabio,Anastasio,UNIT 803,WHISTLING THORN,SERENGETI GOLF ESTATE,KEMPTON PARK,南非,南非;PIRES,Louis,Pedro,UNIT 3,THE OVAL,274 WEST AVENUE,CENTURION,南非,南非 ~72: BONEHILL、马克、伊恩;卡西洛、安德里亚、文森佐;卡西洛、法比奥、阿纳斯塔西奥;皮雷斯、路易斯、佩德罗~ 33:ZA ~31:2020/04585 ~32:24/07/2020;33:ZA ~31:2020/07395 ~32:27/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