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量子门是量子信息处理的核心元素。经过几十年的实验,这种门已经在几种物理系统中成功实现,包括囚禁离子[1-3]、超导电路[4]、量子点[5]和NV中心[6]。经过一段时间的原理验证实验,该领域现在需要具有极高保真度的快速量子门,以便下一步实现性能超越传统设备的硬件。最先进的平台包括囚禁离子[7,8]。由于离子因库仑排斥而在空间上分离,因此定义量子比特的电子自由度之间没有明显的直接相互作用,需要设计通过集体运动模式介导的有效相互作用才能实现纠缠门。该机制涉及运动状态的改变[9],这对于门的实现绝对必要。但同样重要的是,电子模式和运动模式在门时间变得不相关,否则将导致不相干的门操作。有各种各样用电磁场驱动离子的方案 [ 10 – 13 ],这些方案在低温下在弱离子运动相互作用的 Lamb-Dicke 区域中实现这一点,运动模式也是如此。对于目前在 Lamb-Dicke 区域中采用的大多数纠缠门,相对简单的驱动方案会导致门操作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初始运动状态。尽管如此,局限于 Lamb-Dicke 区域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保持离子运动接近量子力学基态的必要性对冷却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冷却循环之间只能执行有限数量的门,这减少了在相干时间内可以执行的门数量。由于相互作用较弱,实现快速门需要强激光驱动,从而产生诸如交流斯塔克位移和非共振激发等不利影响,从而降低门保真度 [14]。即使在完全冷却的运动和弱相互作用下,
Casimir-Polder力[1]在两个电力中性极化的颗粒之间作用于远远超过其尺寸的距离或经历的可中性极化粒子,这是宏观的互面部。这是由电磁场的零点和热闪光的联合作用引起的吸引力。In the condition of thermal equilib- rium, i.e., under equal temperatures of the particles, ma- terial surface,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Casimir-Polder free energy and force are expressed via the dynamic po- larizability of these particles (atoms) and the reflection coefficients of electromagnetic fluctuations on the surface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Lifshitz theory [2, 3].当将其中一个被视为罕见的培养基时,分别表达式来自两个平行板之间Casimir力的Lifshitz公式。获得的结果在基本物理和应用物理学中发现了许多应用(参见参考文献[4,5]进行审查)。对于不均衡状况,例如,对于将表面保持在一个温度而而在一个纳米骨或原子的情况下,它们被广泛[6-11],而环境则以其他温度为特征。最近,考虑了两个具有温度依赖性介电渗透率的类似板[12]和两个超导板[13],考虑了两个类似的板中的casimir力。参考文献中证明了两个平行板之间的非平衡排斥力casimir力。[14]。[21]在一般散射形式的框架中 -纳米颗粒和平面之间的Casimir-polder力是对总粒子表面相互作用的重要贡献,该粒子表面相互作用还包括出生的脉动和机械接触力[15,16]。纳米颗粒与材料表面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研究非常关注,例如设计传感器,例如电化学传感器和生物传感器,以满足生物电子的需求[17-20]。在参考文献中研究了一个小球和板之间的不平衡卡西米尔 - 轮轴 - 两个小球之间的研究。
1.本指南适用于船体长度()为2.5m至24m的休闲船和游艇等海上休闲船舶(以下称“休闲船舶”)的设计、建造、废气排放和噪声排放等。 (1)在设计和建造方面,适用于: (A)休闲船舶和部分完工的船舶; (B)以下部件: (a)舷内和尾驱发动机的点火保护设备; (b)舷外发动机的启动保护装置; (c)舵轮、操舵机构和电缆组件; (d)用于固定装置的燃油箱和燃油软管; (e)预制舱口和舷窗。 (2)在废气排放方面,适用于: (A)安装于或专门用于安装在休闲船舶上的推进发动机; (B)安装在休闲船舶上的或经过“重大发动机改造”的休闲船舶上的推进发动机。 (3) 就噪声排放而言,适用于: (A) 装有不带整体排气装置或舷内推进装置尾驱发动机的休闲船舶; (B) 装有不带整体排气装置或舷内推进装置尾驱发动机并经过重大船舶改装的休闲船舶; (C) 打算安装在休闲船舶上的舷外发动机和装有整体排气装置的尾驱发动机; (4) (2) 和 (3) 的规定仅适用于首次生产的产品。 2. 以下产品不在本指南范围之内: (1) 就设计和建造而言,适用于: (A) 仅用于竞赛的船舶,包括制造商标明为竞赛用途的赛艇和训练用赛艇; (B) 独木舟和皮划艇、贡多拉和脚踏船; (C) 风帆冲浪板; (D) 冲浪板,包括动力冲浪板; (E) 专门用于载人并运载商业用途乘客的船只,不论乘客人数多少; (F) 潜水器; (G) 气垫船; (H) 水翼船; (I) 以石油或天然气为燃料的外燃蒸汽动力船只。 (J) 个人水上交通工具 (K) 充气船 (2) 就废气排放而言,针对: (A) 安装或专门用于安装于以下船只的推进发动机: (a) 仅用于竞赛并由制造商标明为竞赛用途的船只, (b) 专门用于载人并运载商业用途乘客的船只,不论乘客人数多少, (c) 潜水器, (d) 气垫船, (e) 水翼船; (f) 个人水上交通工具 (g) 充气船 (3) 就噪音排放而言,针对: (2) 提及的所有船只
1.本指南适用于船体长度( )为 2.5 m 至 24 m 的休闲船和游艇等海上休闲船舶(以下简称“休闲船舶”)的设计、建造、废气排放和噪声排放等。(1) 在设计和建造方面,适用于: (A) 休闲船舶和部分完工的船舶; (B) 以下部件。(a) 舷内和船尾驱动发动机的点火保护设备; (b) 舷外发动机的启动保护装置; (c) 舵轮、转向机构和电缆组件; (d) 用于固定装置的燃油箱和燃油软管; (e) 预制舱口和舷窗。(2) 关于废气排放,适用于: (A) 安装于或专门用于安装在休闲船上的推进发动机; (B) 安装在休闲船上并经过“重大发动机改造”的推进发动机。(3) 关于噪声排放,适用于: (A) 装有不带整体排气装置的尾驱发动机或舷内推进发动机装置的休闲船; (B) 装有不带整体排气装置的尾驱发动机或舷内推进装置并经过重大船舶改造的休闲船; (C) 打算安装在休闲船上的舷外发动机和带有整体排气装置的尾驱发动机; (4) (2) 和 (3) 的规定仅适用于首次制造的产品。2.下列船舶不在本指南范围之内: (1) 就设计和建造而言,以下船舶: (A) 仅用于竞赛的船舶,包括划艇和训练用划艇,且制造商已贴上此类标签; (B) 独木舟和皮划艇、贡多拉和脚踏船; (C) 风帆冲浪板; (D) 冲浪板,包括动力冲浪板; (E) 专门用于载人并用于商业目的的载客船舶,不论乘客人数多少; (F) 潜水器; (G) 气垫船; (H) 水翼船; (I) 以石油或天然气为燃料的外燃蒸汽动力船舶。(J) 个人水上交通工具 (K) 充气船 (2) 就废气排放而言,适用于: (A) 安装或专门用于安装在以下船只上的推进发动机: (a) 仅用于竞赛并由制造商贴有此类标签的船只, (b) 专门用于载人并运载商业乘客的船只,无论乘客人数多少, (c) 潜水器, (d) 气垫船, (e) 水翼船; (f) 个人水上交通工具 (g) 充气船 (3) 就噪音排放而言,适用于: (2) 中提到的所有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