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说明书应明确说明如何将车辆置于测功机模式(见下文)、如何将车辆置于空档、所需的电流钳数量以及如何安装它们以及如何读取电压。制造商必须包括测试车辆独有的任何特殊说明。这可能包括如何使用历史上称为“钥匙”的东西、如何“启动”车辆以及如何使车辆进入“休眠”状态。任何可能干扰测试的项目,如车门打开、引擎盖打开或安全带解开时车辆自动禁用,都应详细说明和强调,这些项目无法通过测功机模式或其他方式关闭。 • 车辆说明书应包括在 MCT 的两个恒速部分上实现的预期时间和距离。如果没有提供这些值,EPA 可能会使用 SAE J1634-12 中的公式为测试中期恒速循环 (CSC M ) 和测试结束时恒速循环 (CSC E ) 设置预期距离。 • 车辆必须有 CD-16-03 中所述的用于底盘测功机测试的固定装置。 • EPA 必须使用 EPA 自己的电流钳进行电流测量。 • 车辆应有清晰标记的电流钳连接位置和电压抽头(如果使用电压抽头)。车辆说明应包括安全安装车辆电流钳的详细说明。制造商必须指明电流流动的方向以及他们希望如何安装电流钳。EPA 实验室现在使用电流惯例,即负电流流出电池(放电)和正电流流入电池(充电)。 • EPA 更喜欢在电压抽头上使用 Pomona #6383-02 连接(通常称为“带护套的香蕉插头”)。如果由于技术原因您无法安装这种类型的连接,请通知您的认证工程师。 • 不提供电压抽头并需要 CAN 数据采集来测量电压的车辆可能会导致测试数据计算延迟。制造商应在预期结果时间中额外预留最多一周的时间。如果制造商可以提供包含参数信息的 .dbc 文件,EPA 能够使用其测试单元控制器读取 CAN 消息。如果制造商将提供第三方数据记录器,则他们必须提供电池电压、车速和时间对齐数据,然后才能提交给实验室进行处理。• 如果您的车辆需要四个以上的电流钳,请在测试前告知您的认证工程师。在这些情况下,制造商还应提供有关如何在测试数据采集中使用不同电流钳的详细说明,例如加法、减法等。• 如果需要起重机来安装电流钳或电压接头,请在测试前告知您的认证工程师。请告知是否需要任何特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