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和土著人民权利,劳工权利和劳资关系。应与其他参与者协商制定准则。●监视尽职调查规定的实施,而不仅仅是依靠尽职调查方案。委员会和成员国也应为此提供足够的人员和资源。●与生产国家合作,告知他们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些地区中充分支持符合要求的小型公司。应特别是根据未来的项目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门户倡议下向前发展的项目,该计划旨在满足最高的ESG标准并使项目互惠互利。●从欧盟电池监管的当前语言中删除“考虑”预选赛[根据ART。50(b)点(ii)和(iii)]。这些观点呼吁经济运营商考虑采取措施来识别和减轻其供应链中可能造成的任何重大损害,只要求他们考虑中止与不会减轻此类损害的供应商的互动。委员会应根据艺术规定的规定来加强这一点。48(8)(c),它保留自己加强法规语言的权利。●尽快更新法规所涵盖的原材料列表。今天,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五个电池中有一个是LFP(锂铁磷酸锂),这意味着,除了锂供应链外,电池将不会根据中国竞争对手的优势生产,这对中国竞争对手提供了优势,而中国竞争对手今天拥有99%的全球市场份额。
在2023年12月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达成协议后,仍有一些正式步骤介绍公司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CSDDD)。该立法旨在改善欧洲公司国际活动链的环境和劳工标准。但是,范围是深远的,其实施将与合规性的显着成本有关。因此,该指令不仅会恶化欧洲公司的竞争力,而且会危害发展和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因为它们作为欧洲市场中级或最终产品的供应商的吸引力将大大推翻。欧盟成员国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规的经验支持这些论点。本文通过使用贸易数据以及德国公司最近的一项调查的结果,调查了《德国供应链法案》一年后的一年的不利影响:◼贸易数据:它表明,这是从有问题的国家/地区的国家中进口的服装领域的进口。
正如我们的《人权承诺声明》所阐明的那样,我们致力于在整个价值链中尊重人权,并遵守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GPs)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跨国企业准则》。我们严格遵守道德标准。我们的承诺涵盖所有国际公认的人权,包括《国际人权法案》和国际劳工组织(ILO)核心劳工权利公约中所载的人权,包括《最低年龄公约》(第 138 号)和《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第 182 号)。我们严格禁止在我们自己的运营中出现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童工和现代奴役(包括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并要求我们的第三方采取同样的做法。我们也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的签署国,每年报告我们在实施其十项原则方面的进展。我们的童工政策
CSDDD要求公司将负责任的商业实践纳入其日常运营中,并采取积极措施来识别和解决对整个活动链的人权和环境的任何负面影响。根据CSDD的说法,公司必须在其整个活动链中就自己的业务,子公司的业务,其子公司的业务以及直接和间接的业务伙伴行使尽职调查(否则将其理解为“价值链方法”)。这适用于欧盟内部还是外部的影响。
对于电池护照,欧盟电池法规要求经济运营商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公开分享信息。电池护照联盟建议将此报告与其他法规的尽职调查要求保持一致,并考虑是否应将报告的关键部分作为单独的数据点呈现,而不仅仅是 PDF 链接。
(6)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跨国企业指南》(MNE 指南)明确并进一步发展了人权尽职调查的概念,将尽职调查的应用范围扩大到环境和治理主题。OECD 的《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负责任商业行为指南)和行业指南是国际公认的框架,列出了切实可行的尽职调查步骤,帮助企业识别、预防、减轻和说明他们如何应对其运营、供应链和其他业务关系中的实际和潜在影响。尽职调查的概念也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的建议中。
Hershey对负责任且可持续的供应链承诺的骨干是我们的行为守则,最后在2023年进行了更新。3供应商行为守则规定了对负责任采购的标准和期望,包括我们对人权,环境,健康和安全,商业道德的承诺以及发展多样化且可持续的供应链。当供应商不符合我们的供应商行为守则时,我们要求实施纠正措施计划,并修复任何不合格的行为。《供应商行为准则》由国际人权法案(包括《普遍的人权宣言》)告知; ILO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的宣言;经合组织指南;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利盟约;以及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盟约。我们按照对UNGP的认可以及对联合国全球契约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十个原则的承诺的运作。我们的供应商行为守则禁止按照下面的进一步规定。
“ OECD的尽职调查指南对服装和鞋类部门负责的供应链(以下简称“指导”)有助于企业实施OECD跨国企业沿沿跨衣关系和鞋类供应链的跨国企业指南中包含的尽职调查建议,以避免其活动和供应链的潜在负面影响。它试图支持经合组织指南的目的,以确保企业在服装和鞋类部门的运营与政府政策保持一致,以加强企业与其经营社会之间相互承认的基础。本指南还通过实施《联合国商业和人权指导原则》中包含的尽职调查建议来支持企业。该指南与国际劳工组织(ILO)的基本原则和权利,相关的ILO公约和建议以及ILO三方宣言有关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原则宣言。及其对特定风险领域的尽职调查的模块,该指南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完整的软件包,以负责任地在服装和鞋类部门中运营和来源。” 1
新法规(EU)2023/1542关于电池和废物电池,修改指令2008/98/ec和法规(EU)2019/1020和重新播放指令2006/66/EC(EU Powlies Powties调节)是第一个供应链,是整个供应链的供应链,以使整个供应链和整个电池循环 - 加强欧盟的内部市场,促进循环经济,并在电池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减少负面环境和社会影响。它废除了2006年以前有效的欧盟电池指令,该指令主要集中于电池的处理和回收。欧盟一级没有关于与电池生产和使用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立法,例如负责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