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3 月生效的《雨水管理规则》修正案要求主要开发项目通过使用绿色基础设施满足地下水补给、雨水径流质量和数量标准。对于地下水补给和雨水径流质量要求,这些绿色基础设施系统必须满足 NJAC 7:8-5.3(b) 中任何适用的排水面积限制。这些限制是: 最佳管理实践 最大贡献排水面积 1. 干井 1 英亩 2. 制造的处理设备 2.5 英亩 3. 透水铺装系统 额外流入面积不能超过 BMP 所占面积的三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小型生物滞留系统 2.5 英亩 5. 小型渗透盆地 2.5 英亩 6. 小型沙过滤器 2.5 英亩 因此,如果打算使用上面列出的任何 BMP 来遵守地下水补给或雨水径流质量标准,则这些 BMP 的设计都需要满足适用的排水面积限制。虽然仍然必须使用绿色基础设施来满足雨水径流量标准,但仅用于雨水径流量标准的 BMP 不需要满足贡献排水面积限制。 什么是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基础设施是雨水管理领域中一种成熟的雨水管理技术,被美国环境保护署 (USEPA) 和全国各地的城市视为一种有效的雨水管理策略。具体来说,在新泽西州,NJAC 7:8-1.2 中的雨水管理规则将绿色基础设施定义为“一种雨水管理措施,通过以下方式在雨水源附近管理雨水:
PO Box 420 Trenton, NJ 08625-0420 受保设施需要做什么? 新泽西州污染防治法涵盖的设施需要根据 NJAC7:1K 等准备三份文件。第一份是全面的 P2 计划,该计划会保留在设施现场。第二项要求是完成并以电子方式提交 P2 计划摘要 (DEP-113)。顾名思义,P2 计划摘要是设施 P2 计划的摘要。P2 计划摘要和完整的 P2 计划都必须每五年彻底修订一次。除了五年期 P2 计划摘要之外,从完成 P2 计划和计划摘要的次年开始,设施需要准备的第三份文件是年度 P2 进度报告。每年提交 RPPR(包括 P2 进度报告)即可满足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