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点2021-2023完整的合规性遵守义务应不迟于:2024年11月1日,太平洋时间下午5:00。2021-2023完整的合规性期限合规性义务是2021、2022和2023年经过验证的涵盖排放量的总和,再加上任何经过验证的2020年涵盖的涵盖涵盖的排放,少于2023年和2023年涵盖了2023年的两年年度合规活动,在2022年和2022年涵盖的两年年度合规活动中投降了合规工具。合规性仪器跟踪系统服务(CITSS)帐户代表必须在2021-2023的全合规性期间合规性义务截止日期之前,在2024年11月1日,下午5:00 pm之前,将符合条件的仪器转移到实体的合规性帐户(Surdender Instruments)。符合条件的工具为:
建议——将权力授予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保护负责人:在完成规划义务和条件、解决生态和生物多样性问题、解决洪水风险问题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任何适当的转介和/或必要的广告的情况下,批准。或者,如果上述规划义务尚未完成,且申请人不愿同意延长确定期限,或申请人不愿完成使开发可接受所需的义务,或生态和生物多样性问题、洪水风险问题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则拒绝批准。
SyRI 法律没有规定那些在 SyRI 中处理其数据的人有告知义务,因此可以合理地认为相关人员知道其数据正在或已经用于该处理。SyRI 立法也没有规定在适当情况下单独通知数据主体已进行风险报告的义务。只有一项法律义务,即提前在政府公报上公布 SyRI 项目的启动情况,并在之后根据要求访问风险报告登记册。可以在实践中使用的示范信……不是基于“挨家挨户”通知相关人员的法律义务,而法院无法根据现有信息确定市政当局之间是否存在实施法律的固定做法。相关人员事后也不会自动收到通知。只有在对风险报告进行审计和调查时才会发生这种情况。这并非易事。
财政部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发布命令,随后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更正,通知了“2029-30 年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 (RPO) 和能源存储义务轨迹”。该轨迹引入了新的 RPO 类别,即“风能 RPO”、“水力发电义务 (HPO)”和“其他 RPO”以及“能源存储义务”。由于 MERC RPO 法规 2019 只有两个 RPO 类别,即太阳能和非太阳能,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 (CERC) 也取消了太阳能和非太阳能 RPO 之间的区别,为了与该国正在采取的做法保持一致,委员会已编制了其 RPO 法规 2019 的修订草案,并提交公众咨询程序。该法规草案提出了以下 RPO 轨迹,该轨迹与 2022 年 7 月 22 日的 MoP 命令(附 2022 年 9 月 19 日的勘误表)一致:
当有与有形资本资产相关的法律义务需要承担退役成本;导致负债的过去交易或事件已经发生;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将被放弃;并且能够合理估计金额时,确认资产退役义务负债。负债记录的金额是对财务报表日退役有形资本资产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随后,该负债在每个财务报告日进行审查,并根据时间推移以及对清偿义务所需时间、金额或折现率的任何修订进行调整。在资产退役义务的初始计量时,如果相关有形资本资产仍在生产使用中,则将相应的资产退役成本添加到相关有形资本资产的账面价值中。该成本在有形资本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摊销。如果相关有形资本资产未确认或不再用于生产,则将资产退役成本作为费用。
………... 受访者请求根据 2023 年 HPERC(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及其合规性)条例第 4 条的规定,对 2023-24 财年的可再生能源进行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 (RPO) 认证,并向分销许可证持有人提供超出 RPO 采购的过剩可再生能源的 REC 资格。出席:-
ACT CVIII。 2023年的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为匈牙利公司引入了新的供应链尽职调查和报告义务。 该义务的目的是确定和管理与社会责任或环境保护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风险以及违反义务,以及报告企业的尽职调查活动及其有效性。ACT CVIII。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为匈牙利公司引入了新的供应链尽职调查和报告义务。该义务的目的是确定和管理与社会责任或环境保护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风险以及违反义务,以及报告企业的尽职调查活动及其有效性。
根据 2003 年《电力法》第 86 (1) (e) 条及 2011 年《旁遮普邦电力监管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及其合规性)条例》第 3(2)、6(2) 和 7 条的规定,提出请愿,要求将旁遮普邦电力有限公司 2021-22 财年的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 (RPO) 缺口结转至 2022-23 财年。
5.6 SAF授权具有两项义务:液体液体义务,只能通过供电到液体SAF的供应来解除,而主要义务可以通过供应所有其他类型的合格SAF(限制了可以从某些原料提供的金额限制)来解除。使用由可再生能源(生物量)或核能提供动力的工艺将碳制成燃料时,制作碳燃料(PTL)燃料。这些燃料可提供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而不依赖有限的原料或鼓励不可持续的土地使用变化;但是,这些燃料不是商业开发的,因此与其他SAF相比,这些燃料价格昂贵。单独的义务将为这些具有战略上重要的燃料创造一个市场。
每个配电许可证持有者应按照上表 1 中规定的百分比履行可再生能源义务。为了计算配电许可证持有者区域内的总能源消耗,应扣除 2019 年 3 月 8 日或之前投入使用的容量超过 25 兆瓦的大型水力发电所产生的能源量。 超过太阳能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的太阳能发电或购买量可计入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 非义务实体但使用配电许可证持有者的电网互动式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个人所发电量应计入配电许可证持有者的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前提是配电许可证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