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疫苗都有反应风险,动物接种疫苗并不能保证它不会感染疾病。与兽医密切合作,制定计划至关重要。
任何咬伤人或接触确诊患有狂犬病的动物的狗、猫或雪貂,如果未由有执照的兽医接种狂犬病疫苗或在有执照的兽医的监督下接种,则应被视为未接种疫苗,并将被隔离或由主人承担费用实施安乐死。
作为兽医,我特此证明我自己收集了这个样本,我检查了动物微芯片或塔图识别号,并且根据我的责任,我将此样本发送给了Antagene。我接受当前的一般销售条件(www.antagene.com)。
免责声明:这不是全包列表。洛杉矶县公共卫生部不认可任何医院或服务。此列表上的所有信息都是由该设施自我报告的,可能会改变。致电该设施或检查设施的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包括设施小时的操作,疫苗可用性,医院和疫苗策略以及COVID-19-19策略。请注意,诊所可能需要与兽医和身体检查一起任命。这是因为加利福尼亚州的兽医医疗委员会要求兽医在管理疫苗之前具有既定的兽医与客户关系。请参阅https://www.vmb.ca.gov/laws_regs/vmb_act.pdf。洛杉矶县共同卫生官员命令,包括人类在室内戴口罩的要求仍然有效。可以在此处找到卫生官员命令的副本:http://publichealth.lacounty.gov/media/coronavirus/docs/hoo/hoo/hoo_saferreturnworkcommunity.pdf
罕见的是,狗可能会出现危及生命的疫苗反应,称为过敏性休克。主要症状是牙龈苍白和虚弱,也可能包括呕吐。这是一种紧急情况,因此如果您的狗出现这些症状,请立即带它去最近的兽医处就诊。
新西兰兽医委员会 (VCNZ) 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确保兽医胜任并适合执业来保护公众利益。2005 年《兽医法》为 VCNZ 提供了多种机制来实现这一目的,包括制定兽医执业的最低标准、制定和监督兽医绩效标准以及促进和鼓励高标准的专业教育和行为。VCNZ 与公众和兽医行业协商制定标准。本准则规定了公众、行业和 VCNZ 希望兽医达到并接受评估的专业行为标准。兽医的工作可以有多种形式。无论是在临床还是非临床实践中,他们的角色和职责都超出了个人患者和客户的范围,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等。本准则的原则旨在足够广泛地定义兽医在任何兽医实践领域的期望。 2005 年《兽医法》规定,在新西兰,只有具备适当资格、在 VCNZ 注册并持有有效执业证书的人员才有权行医。兽医注册所赋予的权利与法律和职业责任相辅相成,如果忽视或违反这些义务,则将面临风险。无论兽医提供的服务是否收费,他们都必须遵守本《守则》中的所有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兽医服务是无偿提供的,这并不意味着免除兽医的义务。《守则》的结构《守则》围绕七项基本原则构建,这些原则构成了兽医职业行为的基础。这些原则是:
已接种美国疫苗的狗,如果在重新进入美国前六个月内曾到过携带狂犬病毒变异的高风险国家(DMRVV 高风险国家)1,则在进口(重新进入)美国时需要填写美国签发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表(用于活体狗重新进入美国)。尽管主人必须在离开美国前填写美国签发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表,但 CDC 意识到需要一个过渡期,以便让未填写此表就离开美国的主人符合这些要求。CDC 已指定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到期。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之前离开美国的狗,可以使用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 (APHIS) 认可的出口健康证书返回美国,该证书用于将狗从美国运送到 DMRVV 高风险国家,代替美国签发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表。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出口健康证书必须由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兽医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或之前签发,才能从美国境外旅行。出口健康证书必须记录狗的年龄或出生日期、微芯片编号和在美国接种的有效狂犬病疫苗。只要狂犬病疫苗在返回之日有效(未过期),就可以接受使用同一份出口健康证书返回;如果疫苗接种已过期,则表格将无效。例如:如果一只狗在 2024 年 9 月 1 日接种了 3 年期美国狂犬病疫苗,然后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之前离开美国前往高风险国家,并持有由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兽医签发的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健康证明,那么这只狗可以在 2027 年 8 月 31 日之前凭借该证明重新进入美国。例如:如果一只狗在 2025 年 4 月 1 日接种了 3 年期美国狂犬病疫苗,然后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之后离开美国前往高风险国家,并持有由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兽医签发的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健康证明,那么这只狗还必须持有有效的美国签发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表格,才能在 2028 年 3 月 31 日之前重新进入美国。2025 年 7 月 31 日之后签发的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健康证明不被接受重新进入美国。携带来自无 DMRVV 和低风险国家的狗重新进入美国的人也可以使用美国签发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表格。请注意,使用此表格不是必需的。此外,在过渡期间,主人可以在狗离开美国后根据官方医疗记录(如有)联系其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兽医填写并认证表格(请参阅以下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兽医认证表格的要求)。同样,在过渡期间,可以使用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 (USDA APHIS) 认可的出口健康证书副本来代替此表格,该证书最初用于将狗从美国运送到 DMRVV 高风险国家,前提是列出了微芯片号码并且该出口健康证书上记录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尚未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