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德国同为制造业大国,都设置了在本世纪中叶实现净零排放的气候目标,因此在清洁能源转 型领域面临着诸多共同挑战。尽管俄乌冲突全面爆发导致了全球范围的能源安全焦虑,德国仍在为实现 2045 年气候中性目标而加速布局可再生氢能政策和产业,以有效支撑本国的清洁能源转型进程。作为极 具气候雄心的发达经济体,德国在氢能经济领域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帮助中国培育本国处于起步阶段的可再 生氢产业链。本文从氢能治理结构、提高氢能经济可行性措施和促进氢能应用等方面剖析了德国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国家氢能战略》。结合中国 2021 年 3 月发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21-2035 年)》 以及电动汽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作者基于中国具体国情提出了以下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 为更好更快建立工业化规模的低碳氢供应链,中国应在充分利用本国现有化石燃料制氢产能的同时激 励可再生氢产能的持续增长。基于中国在电动车发展助力交通行业减排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在氢能 产业链规模化之前,扩大氢能的下游需求与上游的低碳生产应该区分对待。扩大可再生氢产能应与鼓 励氢能大规模应用同时推进,从而在氢能产业链的上、下游之间产生正向激励效应。另一方面,本世 纪初以来全国燃煤发电装机的快速扩张已提前锁定了巨量煤炭需求,中国应以此为鉴,尽量避免进一 步扩大现有化石燃料制氢产能规模。 ● 氢能管制应更多侧重其能源属性。目前,中国仍将氢气作为危险化学品进行标识和监管,对其能源属 性没有予以充分考量和反映。对氢能的危化品定位在生产选址、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终端应用以及 标准化等方面带来了一系列重大挑战。中国未来是否能够更加合理地对氢能进行定位是实现氢能规模 经济性的重要先决条件。 ● 可再生氢在工业深度脱碳中的作用应被优先考虑,并重点聚焦钢铁、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产业。鉴于可 再生氢在重工业应用中的巨大潜力,工业脱碳应成为中国实现可再生氢供应链规模经济性的重点领域。 除了尽快将排放密集型的工业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还应考虑将德国乃至欧洲的创新政策和 金融政策工具针对中国国情进行定制和试点,尤其是绿钢的政府采购、碳差价合约和气候友好型原材 料的需求配额。 ● 为更好促进可再生氢在中国的发展,应建立氢能部际协调机制,并最好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否则,氢 能治理的职责如果长期分散在在不同部委之间,将会阻碍氢能的长足发展,并使中国错失先机。建议 由该高层协调机制主导对建设跨省氢能管道这一无悔基础设施的必要性和规划展开调查研究,以积极 应对中国氢气生产、消费地理错配的挑战。 ● 中央和地方政府补贴氢能发展时,应在制度设计层面防范“骗补”乱象并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以往补 贴政策实施过程的经验教训——尤其是电动汽车领域——中国氢能监管框架应重视制约与平衡,并纳 入多重监督机制。 ● 为了缩小与发达经济体在氢能核心技术领域的差距,中国应考虑为包括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在内的市 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如果能够大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消除市场准入壁垒,中国将 能更好地深化与发达经济体在可再生氢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吸引欧盟特别是德国公司来华展开互利双 赢的技术合作和商业投资。
错误的学习(LWE)问题W.R.T.A矩阵B要求将C = SB+E MOD Q与均匀随机区分开,其中S是一个统一的秘密,E一些短误差。在Eurocrypt'22中,Wee提出了回避的LWE假设,该假设假定为“对于任何矩阵P,如果LWE W.R.T.关节矩阵(b,p)很难,然后是LWE W.R.T.b也很难,即使给出了简短的预映率,u满足bu = p mod q”。从那时起,已经出现了少数回避的LWE变体,这些变体已被证明暗示着各种高级加密原语,从基于属性的基于无界深度电路的基于属性的加密,证人加密,到掩盖无效电路。在本次演讲中,我们概述了回避的LWE假设,其中包括为什么它对高级原语及其变体的不同类型的加密证明看起来很有用。基于标准LWE的假设,我们针对三个私人胶卷LWE变体构建了简单的反例,出现在先前的工作中。然后,基于现有变体和我们的反例,我们建议并定义三类合理的回避LWE假设,适当地捕获了我们不知道基于非碰撞的反例的现有变体。我们也有理由在我们的假设公式下可以修复相关作品中的安全证明。与Chris Brzuska和Akinünal的联合合作。 传记与Chris Brzuska和Akinünal的联合合作。传记
或未来十年,澳大利亚国防采购将仅由两个海军项目主导。第一个是 AUKUS Pillar One,试图采购核动力潜艇,而且似乎有无限的预算。第二个是通用护卫舰,十年内将耗资 110 亿美元,但这只是用于前几艘舰艇。这两个项目(尤其是潜艇)再次面临购买少量精致平台的风险,这些平台的采购成本高昂,运行成本甚至更高。世界正在远离这种方法,并趋向于大量廉价、由人工智能支持的自主系统。政府已下令对采购组织——澳大利亚潜艇管理局 (ASA) 进行审查,尽管条款尚未公布,但不会审查该项目的基本面。这很遗憾,因为在阿尔巴尼斯政府上台的那一刻就应该对 AUKUS Pillar One 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仍有可能,评论者丹尼斯·理查森(前国防部长和前驻美国大使)是一位独立思考者,不会轻易容忍愚蠢之人。他最初的关注点可能是 ASA 的运作效率——该机构士气低落。他需要更进一步,对澳大利亚在 2032 年左右收到二手弗吉尼亚级潜艇的可能性做出一些判断,但这可能不会发生。众所周知,他热衷于与美国的关系,他的直觉可能是加倍投入弗吉尼亚级潜艇,并放弃 AUKUS 潜艇的长期目标,即在 2040 年代初提供英国设计的潜艇。正如 Hunter 级护卫舰的缓慢步伐所表明的那样,期待任何由皇家海军设计并由英国公司建造的东西能够准时到达都是一个错误。AUKUS 潜艇似乎已经受到需求蔓延的影响。 ASA 负责人 VADM Jonathon Mead 曾表示,其设计重量将达到 10,000 吨,比现有设计重量大 20%
随着中国在南海的强硬策略不断升级,美国必须采取更大胆的行动来支持其地区盟友和伙伴,首先是菲律宾。本文认为,美国应该开始直接护送菲律宾船只进入其专属经济区,使用水炮等非致命措施来对抗中国的骚扰。这种慎重而坚定的立场将向北京发出明确的威慑信号,与马尼拉和其他亚洲盟友建立信心,并效仿中国自己使用的灰色地带战术。此外,美国应鼓励菲律宾采取“强硬透明”战略,以引起国际社会对中国扩张主义主张的更广泛谴责。虽然没有发生公开的军事冲突,但这种多方面的做法将展示美国作为地区安全伙伴的可靠性,并向中国施加压力,要求其遵守国际准则。采取具体行动捍卫菲律宾主权是抵制中国在印度太平洋地区野心的关键第一步。
美国更新国防部中国军民融合贡献者名单:1 月 6 日,国防部发布了年度更新的 1260H 名单,这些实体被指定为中国军事公司或支持中国军民融合战略并在美国开展业务。媒体通常将 1260H 名单称为国防部的“黑名单”,旨在支持国防部限制采购中国实体生产的用于中国军方的产品的努力。指定并不构成制裁,也不构成投资限制、出口管制或私人交易。被指定实体目前不受任何限制,该名单将作为一种点名羞辱机制,直至 2026 年。从 2026 年开始,国防部将被限制与指定实体签订合同或进行采购。特朗普在其第一任期的最后几周努力扩大国防部“黑名单”,拜登团队也扩大了 1260H 名单,将一些在美国运营的中国最大实体纳入其中,包括主要的科技、电池、半导体和能源公司。这可能会带来法律挑战——国防部的中国军工公司名单一直受到法律挑战,因为这些实体辩称自己与解放军没有关系,也不向解放军供货。
本报告在系统调查和公开数据收集的基础上,筛选出包括797家人工智能企业、投资人、高校及非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五类主体在内的5554个样本,建立了中国智能经济样本数据库。
关于 IHS Markit 旗下的 Jane’s IHS Markit 旗下的 Jane’s 拥有 120 年的历史,是向国防和情报界以及全球国防工业提供有关国防、安全和国防工业问题的开源信息和分析的全球领导者。我们出版了 70 多种产品,包括《简氏防务周刊》、《简氏情报评论》、《简氏国际防务评论》、《简氏军事和安全评估》、《简氏市场预测》、《简氏新兴市场导航》和《简氏国防设备和技术》。除了我们的出版物外,Jane’s 还提供开源研究和分析方法和技术方面的培训,并提供有关关键新兴国防和安全问题的定制报告。2007 年,Jane’s 被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公司 IHS, Inc. 收购。2016 年,IHS 与金融服务信息提供商 Markit 合并,成立了 IHS Markit,该公司的业务范围专注于金融市场、能源、汽车、海事和贸易、航空航天和国防、化学品、技术、媒体和电信、经济和国家风险以及产品设计和标准。关于作者 本报告由 Jane’s 高级助理 Tate Nurkin 领导。Tate 此前于 2013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建立并运营 Jane’s 战略评估和未来研究中心。SAFS 中心致力于跟踪地缘政治、军事和行业竞争,以及技术、竞争战略和作战概念的创新如何推动这些竞争朝着新的方向发展。Tate 有 20 多年的时间跟踪中国的军事现代化努力和军事能力的未来。2018 年 3 月,Tate 创立了 OTH Intelligence Group LLC。Jane 的核心团队还包括分析师 Kelly Bedard 和 Cameron Scott 以及 Jon Grevatt 和 James Clad,他们是中国国防工业基础以及印度太平洋地区更广泛的国防和地缘政治动态方面的主题专家。评论可发送至:
2图灵本人认为,我们应该取代机器是否有想法的问题,即机器是否可以通过图灵测试,他称之为模仿游戏。因此,从描述的意义上讲,图灵本人不是图灵的功能主义者。
2021年7月,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 在道路测试基础上增加示范应用。 • 增加测试车辆范围,增加专用作业车辆。 • 完善测试项目,推动标准统一。 • 增加企业安全自我声明,简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