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控制系统指南Bactalk Systems 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保留所有权利。LTBT-MAN-SMOKE REV.0006 ... 1。烟雾控制系统的功能烟控系统通过在障碍物之间造成压力差异,以防止烟雾扩散到其他区域。NFPA 92A指南为这些系统提供了建议的压力范围。2。在烟雾控制过程中操作过程中的系统行为,空气处理程序的功能发生了变化。室外和排气阻尼器可能会完全打开,而返回空气阻尼器则关闭,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室外空气和建筑排气,并有助于防烟和疏散。3。风扇类型和优势不同的供应风扇具有基于系统设计的优点和限制。例如,螺旋桨风扇可以在简单的单点注入系统中为楼梯间提供空气。4。划分烟雾控制系统划分系统使用机械风扇来创建压力差异和气流限制,从而限制了火区的烟雾运动。这将烟雾集中在该区域,使其站不住脚。5。建筑设备和控制建筑设备和控制(例如HVAC系统)可以用于划分烟雾控制。这些系统使用外部空气来产生障碍物的压力差异。风扇驱动的终端单元接收可变的原发冷却空气和返回空气的空气量,并结合使用恒定的供应空气量。6。烟雾控制系统很复杂,只能由合格的工程师设计。系统要求每个烟控系统配置应满足特定要求,包括: - 粉丝操作时间:60秒或更少 - 减震器旅行完成:75秒或更少7。组件性能和UL认证烟雾控制系统必须采用时间表格式定义,其中包括NFPA 92A中概述的参数,例如火区激活和风扇速度。警报制造符合UL 864/UUKL要求的组件,以用于烟雾控制系统设备。是设计师和安装人员的责任,以确保其特定系统符合地方当局的要求。警报提供了用于烟雾控制的各种组件,例如Bactalk Integrator-S(BTI-S)和其他现场控制器,可以将其整合到设计中。这些组件应与列出的消防员的烟雾控制站(FSC)一起使用,每项工作都需要制造商之间的协作来生产自定义面板。ul需要子系统之间的牢固连接以进行无缝集成。选择组件时,UL建议将Alerton烟雾控制单元与其他兼容系统零件组合在一起。例如,烟雾控制系统可能会包含来自各种供应商的火灾警报控制单元和烟雾阻尼器。连接到BTI-S时,仅使用UL上市的烟雾控制系统设备,例如差压力开关或流动站,以监视风扇并将信号返回到系统。这些设备提供了用于最终过程验证和故障时故障信号的自我测试功能。表1中显示了样本时间表。FACU(1)的操作是由火灾信号设备(FSD)触发的,该设备关闭了与该区域相对应的后继触点。FSC(2)检测到此触点闭合并将其传达给EIA-422 Modbus的主要BTI-S(3)。一旦清除了所有烟雾状况指标,系统就会恢复正常操作。提供烟雾控制应用程序作为指南,需要审查和修改以符合特定的安装和项目要求。系统设计师负责完成机械设计并验证概念。一个仓库示例描述了一个安装在单层建筑物中的区域烟雾控制系统,该建筑物设有四个烟雾控制区,每个烟雾控制区都有自己的空气处理单元,并由烟雾屏障隔开。解决方案触发了终端开关,主要BTI-S检测到该开关,在FSC上指挥LED。命令其他区域(1、2和4)中的Ahus供应迷,而返回粉丝则被命令。在仓库示例中,用于烟雾控制功能的组件包括FSCS布局。要实现解决方案,请在表或时间表中定义每个烟雾控制模式,以列出专用和非精确设备及其对烟雾报警条件的各自响应。高层烟控系统指南强调加压和划分烟雾控制,尤其是在Penthouse AHU VLC-1188-S装置中。该系统包括每个楼层的专用排气阻尼器,除第四层以外,在其他楼层的供应空气阻尼器被打开的同时开放。留出空间进行电线连接。在高层建筑物中,消防员使用烟雾控制站,在各个楼层的空气阻尼器内部和内部装有排气空气阻尼站。主要BTI-S和火灾警报控制单元等组件促进了烟雾控制功能。还使用了由VLC-1188-S或VAV-SD-S控制的专用楼梯间加压风扇。警报设备在烟雾控制系统中提供了不同的优势,尤其是其以太网和MS/TP网络体系结构。烟雾探测器可以连接到由警报批准的VLC连接,以进行烟雾检测。编程允许从FSCS面板上以优先级数组索引1。BTI-S系统利用AV-0至AV-799范围内的自动驾驶汽车(AVS)来控制火灾抑制控制系统(FSC)上的LED状态和可听见的信号。可以将LED和Audible信号配置为四个不同的状态,与AV范围内的特定值相对应。有关设置和配置,请参阅使用Bactalk操作员工作站软件提供的指南。要设置带有字母分页的警报处理程序,请按照以下步骤: - 创建一个包括Pager作为接收者的警报处理程序。- 将工作站添加到未来添加的收件人列表中。另外,在订购FSCS面板时,请确保与模型系列ALR-XXXXX匹配以保证Modbus支持。系统设计人员可以选择具有串行连接的任何列出的打印机。OKI数据Microline 320 Turbo打印机已使用警报系统组件进行了测试,并需要单独的串行卡以进行连接。安装和接线VLCA -1688模块时,请按照以下准则: - 安装前仔细阅读所有说明。- 遵守国家电代码法规和地方当局的要求,以避免潜在的伤害或设备损坏。- 按照图1中概述的特定安装程序将单元安装在DIN轨或墙上。要将VLCA-1688安装在墙上,以任何方向放置并使用标准螺钉将其固定。设备的尺寸为9.06“ x 1.5”。安装后,将电线连接如下:应将以太网电缆连接到RJ-45 Jack,该插孔将根据集线器或开关功能自动检测10或100 Mbps的速度。对于MS/TP连接,使用屏蔽的,扭曲的配置电缆,阻抗在100到130Ω之间,电容在某些极限以下。VLCA-1688有13个用于I/O接线的端子块(第2页)。使用扭曲的对18AWG屏蔽电缆减少电干扰。接地仅盾牌排水线的一端。要简化现场接线,请从设备上卸下端子块,连接电线,然后重新安装。端子块还有助于简单的单位更换。用于电线连接:剥离外套的3/8英寸,将调整螺钉逆时针旋转以分开夹具,插入剥离的端端,以便用块齐平,用螺钉固定,用螺钉固定,检查是否可以通过轻轻拉动电线来固定。最后,将VLCA-1688从列出的2类变压器连接到24VAC功率,并保持接线极性。(注意:根据指南,我随机选择“添加拼写错误(SE)”方法并将其应用于文本。重写文本维护原始含义并遵守此方法的特征。)
1. 一般说明必须作为整个文件包的一部分,并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本合同引用了一般说明,承包商必须参考这些说明并完全遵守这些说明。承包商必须熟悉并确认熟悉所有一般说明和所有计划的具体说明。2. 承包商必须以确保对道路、街道、人行道、走道和所有其他相邻设施的干扰最小的方式进行拆除/拆除活动。承包商必须在通行权内或通行权附近开始任何道路开挖或拆除活动之前,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得所有适用的许可。3. 当拆除相关活动影响道路和/或道路通行权时,承包商必须根据现行联邦公路管理局《统一交通控制设备手册》(MUTCD)以及联邦、州和地方法规提供交通管制和普遍接受的安全措施。 4. 拆除(和/或移除)计划旨在提供一般信息,并仅确定要拆除、移除和/或保留的项目的条件。5. 承包商还必须审查所有施工文件,并在拆除活动中纳入新场地改进施工所需的所有附带工作。6. 本计划不旨在且不提供有关完成工作所需采用的手段、方法、顺序、技术和程序的指导。所有使用的方法、手段、顺序、技术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并符合所有州、联邦、地方和司法管辖区的要求。承包商必须遵守所有 OSHA 和其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为承包商和公众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7. 承包商必须提供所有必要的“方法和手段”,以防止现有结构和现场或场外剩余的任何其他改进发生移动、沉降或倒塌。承包商必须自行承担费用,修复所有应保留的物品和设施的所有损坏。承包商必须使用新材料进行所有修复。承包商的修复必须包括将所有物品和设施恢复到拆除前的状态或更好的状态。承包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修复费用。8. 记录专业人员和 BOHLER 不对工作现场安全或监督负责。承包商必须以系统和安全的方式进行拆除,遵守所有 OSHA 要求,确保公众和承包商的安全以及现场或相邻或附近的所有财产的安全。9. 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和维护屏障、围栏、其他适当和/或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物品,以保护公众免受施工区域和施工活动的影响。承包商必须以必要的方式保护现场,以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在任何时候进入或靠近拆除区域。 10. 在任何现场活动和任何拆除活动开始之前,承包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这些计划和/或规格的准确性或意图的任何问题、有关适用安全标准的所有疑虑或问题,以及/或承包商和/或第三方在执行本项目工作时的安全问题。任何此类疑虑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传达给记录专业人员和 BOHLER,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解决记录专业人员和 BOHLER 答复的所有问题和事项。所有拆除活动必须按照这些计划和规范的要求以及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法规、规定、要求、法令、条例和法典进行。11. 承包商必须熟悉适用的公用事业服务提供商要求,并负责与项目确定或要求的公用事业拆除和/或断开有关的所有协调工作。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提供书面通知,说明现有公用设施和服务已根据管辖区和公用事业公司要求及所有其他适用要求、规则、法规、法律、条例和法典终止、拆除和/或废弃。12. 在开始任何拆除工作之前,承包商必须:13. 在整个项目、现场工作和拆除工作期间,获取所有必需的许可证并将其保留在现场,以供记录专业人员和所有具有管辖权的公共机构审查。 14. 在开始工作前至少提前 72 个工作小时通知市政工程师、设计工程师和当地土壤保护管辖区。15. 在现场扰动之前安装所需的土壤侵蚀和沉积物控制措施,并维持上述控制措施,直到现场稳定。16. 根据州法律,承包商必须在任何挖掘工作之前致电州一站式损害保护系统进行公用事业标记。 17. 确定并保护所有公用设施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活动范围内及附近的煤气、水、电、卫生和雨水管道、电话、电缆、光缆等。承包商必须使用并遵守适用的公用设施通知系统的要求来确定所有地下公用设施的位置。18. 保护并维护所有在拆除活动期间未被拆除的运行中的公用设施和系统。19.安排并与适用的公用事业服务提供商协调,以临时或永久终止项目计划和规范中关于建造方法和手段所需的服务。这些不是记录专业人员或 BOHLER 的责任。如果发生放弃,承包商必须立即向公用事业工程师和业主提供书面通知,说明现有公用设施和服务已根据司法管辖区和公用事业公司的要求终止和放弃。 20. 根据需要或需要,安排并协调相关公用事业服务提供商在“非高峰”时段或周末工作,以尽量减少对受影响方的影响。需要在“非高峰”时段进行的工作将不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 21. 如果承包商发现任何危险材料,而该项目计划和规范或与业主/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未提及该材料的移除,则承包商必须立即停止在发现区域的所有工作,并立即以书面和口头形式通知业主、记录专业人员和 BOHLER,发现此类材料,以进行适当和合规的移除。 22. 承包商不得在扰动范围内进行任何土方活动、拆除或移除地基墙、地基基础或其他材料,除非上述活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规格进行,或根据业主结构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的书面指示进行。23. 未经业主和所有政府管辖机构的书面许可和授权,拆除活动和设备不得使用或包括已定义的项目限制线以外的区域。 24. 承包商必须回填所有因拆除活动而产生的或与拆除活动相关的挖掘区域。回填必须使用经批准的回填材料,且必须充分压实以支持所有新的改进,并且必须按照岩土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指导进行。回填必须在拆除活动后立即进行,并且必须以防水进入挖掘区域的方式进行。已完成的表面必须经过分级以促进排水。承包商负责压实测试,并必须向记录专业人员和业主提交此类报告和结果。25. 未经业主和所有适用、必要和要求的政府当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爆炸物。在开始任何爆炸计划和/或任何拆除活动之前,承包商必须确保并监督安装联邦、州、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要求的所有必需许可证和爆炸物控制措施。和地方政府的要求。承包商还负责进行和执行所有必要的检查和地震振动测试,以监测对所有当地建筑物和类似建筑物的影响。26. 根据联邦、州和/或地方标准,承包商必须使用防尘措施,限制空气中的灰尘和污垢升起并散落。拆除完成后,承包商必须清理所有相邻的建筑物和改进设施,以清除拆除作业造成的所有灰尘和碎片。承包商负责将所有相邻区域恢复到“拆除前”的状态,费用由承包商承担。27. 路面必须用锯子切割成直线。挖掘时必须清除现场所有拆除作业产生的碎屑。不允许在批准区域外堆放碎屑,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通行权。 28. 承包商必须保留一套计划记录,其中标明了因拆除活动而被封顶、就地废弃或重新安置的现有公用设施的位置。此记录文件必须以整洁、熟练的方式准备,并在工程完成后移交给业主/开发商,所有费用均由承包商独自承担。 29. 承包商必须根据联邦、州、县和地方的要求,在储罐周围区域继续施工之前,清空、清理并拆除现场所有地下储罐(如有),且清空、清理和拆除费用由承包商独自承担。30. 承包商必须确定并清楚地垂直和水平标示所有要拆除的活动和非活动公用设施和/或服务系统。承包商负责保护和维护现场活动期间未被移除/重新安置的所有活动系统。31. 承包商应在施工前现场定位现有公用设施,并根据需要挖掘勘探试验坑以确认公用设施的确切位置和深度。承包商应根据需要将任何冲突通知设计工程师,以协调所有拟议改进的最终位置。32. 承包商应检查所有将保留以供项目重复使用的现有公用设施结构,以验证其适用性。如果结构无法重复使用,则承包商应提供新结构。承包商应与相应的公用设施提供商协调此类工作。33. 承包商应拆除任何妨碍这些平面图所示工作的建筑地基残余物或相关改进、有害材料和/或碎片。34. 承包商应对照现场现有结构、公用设施和附属物的位置审查平面图,以确认其准确性并核实要拆除的物品。承包商应承担拆除任何现有建筑物、附属物、以及地下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水、下水道、蒸汽、灌溉、煤气、电信和电力。35. 承包商应按照环境顾问 (典型) 的指示维护、调整或废弃现有的监测井。36. 当工作范围与产权线、树线、拟议的锯切或其组合相重合时,为使图形清晰起见,应在这些特征旁边显示。37.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在施工期间应保护现有的树木。施工期间应采取合理的谨慎和小心,以防止损坏,并可能需要选择性修剪以确保树木不会与开发项目发生冲突。38. 承包商应修理/更换在现有或拟议通行权范围内施工期间损坏的任何交通环路探测器。任何此类工作均应由获得许可/DOT 批准的信号承包商执行。任何损坏的环路或其他信号设备应在工作完成后立即修复。如果交通部和/或市政当局提出要求,信号承包商应随时进行任何临时信号变更。39. 承包商必须在施工开始前使用试验坑确定拟建公用设施与现有地下公用设施交叉的位置,以确定确切的大小、深度和位置。40. 承包商应将任何现有公用设施服务定位在现有主干线和/或产权线上。这些服务应根据市政/州交通部门的要求终止。施工开始前。40. 承包商应将任何现有公用设施服务终止于现有主干线和/或产权线。这些服务应根据市政/州交通部门的要求终止。施工开始前。40. 承包商应将任何现有公用设施服务终止于现有主干线和/或产权线。这些服务应根据市政/州交通部门的要求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