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 一般合同条款(2010 年 7 月)适用于本报价单。 1. 报价单必须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外面注明相关报价单编号,并提交至上述“报价单回邮”地址,可以亲自递交或快递。供应商有责任确保报价单及所有相关文件在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本办公室,并放入正确的报价箱或交到供应链管理办公室(二楼,主干道 15 号,Buller 中心(投资中心)Vredenburg,7380)。逾期的报价单将不被接受。 2. 所有供应商必须在中央供应商数据库 (CSD) 上注册。未在 CSD 上注册的供应商将不会中标。请确保您在 CSD 上的注册保持有效。 3. 最初用墨水填写的报价单必须填写在随附的“报价邀请”表格上,供应商也可以在其公司的信笺上另外添加报价单。报价单文件的副本将不予考虑。4. 禁止在价格表上使用修正液 (TIPPEX),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响应。5. 报价必须针对严格符合要求(提及)的规格的项目。报价必须按照规定的规格提交 - 必须按项目或按工程量清单定价。如果任何项目不符合规格,可向投标人追讨额外费用。6. 运费必须包含在“货物供应和交付”的价格中。7. 计算错误将得到更正;如果报价基于项目或数量,则费率(单价)将被视为正确。如果是建筑工程报价,则总金额将被视为正确。 8. 投标人必须填写、签署并提交以下必填表格: 8.1. 利益声明(MBD 4)。 不得与国家公职人员开展任何业务。 8.2. 优先积分申请表(MBD 6.1) 8.3. 投标人过往供应链实践声明(MBD 8) 8.4. 公司和董事的市政账户声明 8.5. 独立投标决定证书(MBD 9)
请注意,本投标受《1999 年公共财政管理法》和《夸祖鲁-纳塔尔省供应链管理政策框架》中颁布的财政部条例 16A 的约束。1. 除非与上下文不一致或上下文另有明确说明,单数包括复数,反之亦然,表示男性的词语包括女性和中性。2.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重新输入或重新起草投标表格。可以使用原始投标文件的复印件,但复印件上必须有原始签名。3. 建议投标人检查页数,确保没有缺失或重复。4. 提交的投标必须全部完整。 5. 投标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指示,递交到指定的地址。 6. 每份投标均应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指示填写地址,并应放在单独的密封信封中,信封上应注明投标人的姓名和地址、投标编号和截止日期。信封中不得包含除信封上所示投标以外的任何投标相关文件。如不遵守此规定,此类投标可被视为无效而遭拒绝。 7. 所有收到的投标均应放在密封信封中,信封上应注明相关投标编号,并妥善保管,不得拆封。但如收到的投标是打开的,则应将其密封。如收到的投标信封上没有投标编号,则应将其拆封,确定投标编号,密封信封,并在信封上写上投标编号。 8. 为接收投标提供专用箱,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后发现在其他箱或其他地方的投标将不予考虑。 9. 如果投标是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后收到的,则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投标将不予考虑,邮寄证明将不被接受为送达证明。 10. 不考虑通过传真、电报或其他电子方式提交的投标。 11. 投标文件不得包含在装有样品的包裹中。此类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12. 投标人所做的任何更改都必须签名。 13. 禁止使用修正液 14. 禁止使用可擦笔 15. 投标截止日期后,将尽快公开开标。 16. 在可行的情况下,开标时将公布价格。 17. 如果希望针对任何单个项目提出多个报价,则应在相关页面的复印件上提供这些报价。必须在随附的附表中明确说明。18.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每一页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