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总则 第 2 节 年度检验 第 3 节 中间检验 第 4 节 特别检验(船体、设备及消防设备) 第 5-1 节 特别检验(机械、电气设备及附加设备) 第 5-2 节 特别检验(对船型的附加要求) 第 6 节 进坞检验 第 7 节 螺旋桨轴、艉轴等的检验第 8 节 锅炉检验 第 9 节 机械的连续检验 第 10 节 不定期检验 第 11 节 遥控检验 第 12 节 改装检验 第 13 节 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特殊货物的船舶检验 第 14 节 附加设备检验 第 15 节 普通干货船船体检验 第 16 节 液化气体船船体检验 第 17 节 船壳及内门等的检验要求第 18 节 滚装船的附加要求第 19 条 受韩国船舶安全法或渔业管制的船舶的特殊要求
另外,收件人应为“国防部联合参谋部总务部总务科会计室合同处”。 2 邮寄需发送的文件 (1)国防部招标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各省厅统一资格审查) (2)投标文件 3 信封 装入上述(2)项的信封(以下称“内信封”)约为长3mm(长235mm×宽1,230mm),正面用黑色或红色写明“内附投标文件”字样。 将写明上述(1)项的信封装入外信封中,并在外信封上也写上“附有投标文件”后寄出。 4.投标数量 仅初次投标有效,重新投标等将被视为拒绝投标。 5.投标无效除本通知第7条的规定外,以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如未在截止时间到达,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