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应低于2008 年 IS 规则(2008 IS Code)中提出的标准。如果相关船旗国承认其他标准,则可使用这些标准进行分类。有关国家批准的证据
表 1.1.4.2 结构构件厚度平均年减少量 序号 船体结构构件 𝑢 ,单位为 mm/年 1 甲板和平台板 货物、起居处所和工作处所 0,10 其他 0,06 2 舷侧板 干舷 0,06 水线区域 0,10 水线区域以下 0,10 3 底板,包括舭板 龙骨或龙骨板列板 压载舱处 0,10 其他 0,10 4 内底边缘板板 机舱处 0,10 压载舱处 0,10 其他 0,06 5 舱壁板 底列板 0,06 1 以下称为“本规则”。 2 以下称为“入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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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钢制驳船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水下航行器和潜水系统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玻璃钢船舶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浮动船坞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高速轻型船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制造工艺批准和型式认可等的指南(韩语、英语) ․ 有关浮动结构物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货运集装箱的指南 (韩语、英语) ․单点系泊指南 (韩语、英语) ․ 散装 CNG 运输船舶指南 (韩语、英语) ․ WIG 船舶 (翼地效应船舶) 指南 (韩语、英语) ․ 休闲船舶指南 (韩语、英语) ․ 大型游艇指南 (韩语、英语)
《俄罗斯海事船级社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已按照既定的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规则的现行版本以 2018 年版本为基础,并考虑了发布前立即制定的修订。已考虑到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 的统一要求、解释和建议以及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相关决议。本规则分为以下部分发布:第 I 部分“入级”;第 II 部分“船体”;第 III 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 IV 部分“稳性”;第 V 部分“分舱”;第 VI 部分“防火”;第 VII 部分“机械装置”;第 VIII 部分“系统和管道”;第 IX 部分“机械”;第 X 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 XI 部分“电气设备”;第十二部分“制冷装置”;第十三部分“材料”;第十四部分“焊接”;第十五部分“自动化”;第十六部分“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的结构和强度”;第十七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性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志和描述性符号”;第十八部分“散货船和油船的共同结构规则”。本部分文本与IACS共同结构规则文本相同;第十九部分“集装箱船和主要用于运载集装箱货物的船舶结构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文本与 IACS UR S11A《集装箱船总纵强度标准》(2015 年 6 月)和 S34《集装箱船有限元分析强度评估载荷工况的功能要求》(2015 年 5 月)相同。第 I 至 XVII 部分以俄文和英文电子版发布。如果俄文和英文版本之间存在差异,以俄文版本为准。第 XVIII 至 XIX 部分仅以英文电子版发布。
《俄罗斯海事船级社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已按照既定的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规则的现行版本以 2018 年版本为基础,并考虑了发布前立即制定的修订。已考虑到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 的统一要求、解释和建议以及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相关决议。本规则分为以下部分发布:第 I 部分“入级”;第 II 部分“船体”;第 III 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 IV 部分“稳性”;第 V 部分“分舱”;第 VI 部分“防火”;第 VII 部分“机械装置”;第 VIII 部分“系统和管道”;第 IX 部分“机械”;第 X 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 XI 部分“电气设备”;第十二部分“制冷装置”;第十三部分“材料”;第十四部分“焊接”;第十五部分“自动化”;第十六部分“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的结构和强度”;第十七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性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志和描述性符号”;第十八部分“散货船和油船的共同结构规则”。本部分文本与IACS共同结构规则文本相同;第十九部分“集装箱船和主要用于运载集装箱货物的船舶结构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文本与 IACS UR S11A《集装箱船总纵强度标准》(2015 年 6 月)和 S34《集装箱船有限元分析强度评估载荷工况的功能要求》(2015 年 5 月)相同。第 I 至 XVII 部分以俄文和英文电子版发布。如果俄文和英文版本之间存在差异,以俄文版本为准。第 XVIII 至 XIX 部分仅以英文电子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