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件人: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主席 收件人:海军部长 主题:审查前美国海军陆战队成员 R 的海军记录 编号:(a) 10 USC 1552 附件:(1) DD 表格 149 及附件 (2) 案件摘要 (3) 当事人的海军记录(DD 表格 214) 1. 根据参考 (a) 的规定,当事人(以下简称为申请人)向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委员会)提交了附件 (1),请求更正其海军记录,在其解除或退伍证书(DD 表格 214)中反映其正确的再入籍代码。附件 (1) 至 (3) 适用。 2. 委员会由 、 和 组成,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审查了请愿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并根据其规定,确定应采取下述纠正措施。委员会审议的文件材料包括请愿人的申请及其提交的所有支持材料、请愿人海军记录的相关部分、适用的法规、条例和政策。3. 委员会审查了与请愿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有关的所有记录事实,发现如下:a. 在向委员会提出申请之前,请愿人已用尽海军部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所有行政补救措施。b. 尽管附件 (1) 未及时提交,但放弃诉讼时效并根据案情审查申请符合正义的利益。c.申诉人于 1971 年 11 月 30 日加入海军陆战队并开始服现役。1973 年 2 月 20 日,申诉人签署了第 11 页,承认由于他的态度,不建议重新入伍。d. 1973 年 11 月 29 日,申诉人以光荣服役身份退伍,理由是他完成了所需的现役服务并获得了 RE-3E 再入伍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