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特定秘密”定义见《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 年法律第 108 号)第 3 条第 1 款。 3 日美共同防御支援协定等附带秘密保护法(1954年法律第166号)第1条第3款定义的“特别防卫秘密”、秘密保护指令(2007年防卫省指令第36号)第2条第1款定义的“秘密”、防卫装备技术后勤局秘密保护指令(2015年防卫装备技术后勤局指令第26号)第2条第1款定义的“秘密”。
2 《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年第108号法)第3条第1项规定的“特定秘密”。 3 根据《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等《秘密保护法》(1950 年第 166 号法)第 2 条规定的“特别防卫秘密”;第 2 条第 1 款和国防装备局机密保护指令(国防装备局指令 2015 年第 26 号)规定指第一项所定义的“秘密”。
2 《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年第108号法)第3条第1项规定的“特定秘密”。 3 根据《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等《秘密保护法》(1950 年第 166 号法)第 2 条规定的“特别防卫秘密”;第 2 条第 1 款和国防装备局机密保护指令(国防装备局指令 2015 年第 26 号)规定指第一项所定义的“秘密”。
2 《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年第108号法)第3条第1项规定的“特定秘密”。 3 根据《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等《秘密保护法》(1950 年第 166 号法)第 2 条规定的“特别防卫秘密”;第 2 条第 1 款和国防装备局机密保护指令(国防装备局指令 2015 年第 26 号)规定指第一项所定义的“秘密”。
2 《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年第108号法)第3条第1项规定的“特定秘密”。 3 根据《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等《秘密保护法》(1950 年第 166 号法)第 2 条规定的“特别防卫秘密”;第 2 条第 1 款和国防装备局机密保护指令(国防装备局指令 2015 年第 26 号)规定指第一项所定义的“秘密”。
方法,我们从1991年到2018年使用了医疗保险费用索赔代码,以确定在社区中招募动脉粥样硬化风险的1,424名黑白男性和女性(ARIC)研究队列中的LOE案件。Aβ42 /Aβ40比率是从1993年至1995年(50 - 71岁)和2011 - 2013年(67 - 90岁)的1993年至1995年(年龄50至71岁)和2013年(年龄50-71岁)和2013年(年龄50至71岁)中计算出的。我们使用了生存分析,该生存分析占死亡的竞争风险,以确定晚期血浆Aβ42 /aβ40的关系,及其从中年变为后期的变化以及随后的癫痫发展。我们针对人口统计学,载脂蛋白E4基因型和合并症进行了调整,包括中风,痴呆和头部损伤。低血浆比为2Aβ肽,Aβ42 /Aβ40比率与低CSFAβ42 /Aβ40相关,并且CNS中Aβ的积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