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枪支、近战武器和战斗霰弹枪 II. 枪支和军备 III. 弹药/军械 IV. 运载火箭、导弹、弹道导弹、火箭、鱼雷、炸弹和水雷 V. 爆炸物和含能材料、推进剂、燃烧剂及其成分 VI. 水面舰艇和特殊海军装备 VII. 地面车辆 VIII. 飞机和相关物品 IX. 军事训练设备和训练 X. 个人防护装备 XI. 军用电子设备 XII. 火控、激光、成像和制导设备 XIII. 材料和杂项物品 XIV. 毒理剂,包括化学剂、生物剂及相关设备 XV. 航天器系统和相关物品 XVI. 核武器相关物品 XVII. 未另行列举的机密物品、技术数据和国防服务 XVIII.定向能武器 XIX. 燃气涡轮发动机及相关设备 XX. 潜水器及相关物品 XXI. 未另行列举的物品、技术数据及国防服务
USML 类别 I 枪支、近战武器和战斗霰弹枪 II 枪支和军备 III 弹药/军械 IV 运载火箭、导弹、弹道导弹、火箭、鱼雷、炸弹和地雷 V 爆炸物和含能材料、推进剂、燃烧剂及其成分 VI 水面舰艇和特殊海军装备 VII 地面车辆 VIII 飞机和相关物品 IX 军事训练设备和训练 X 个人防护装备 XI 军用电子设备 XII 火控、激光、成像和制导设备 XIII 材料和杂项物品 XIV 毒理学制剂,包括化学制剂、生物制剂和相关设备 XV 航天器系统和相关物品 XVI 核武器相关物品 XVII 未另行列举的机密物品、技术数据和国防服务 XVIII 定向能武器 XIX 燃气涡轮发动机和相关设备设备 XX 潜水器及相关物品 XXI 未另行列举的物品、技术数据和国防服务
DDTC USML 类别代码说明 01 枪支及相关物品 02 枪支和武器装备 03 弹药和军械 04 运载火箭、导弹、弹道导弹、火箭、鱼雷、炸弹和地雷 05 爆炸物和含能材料、推进剂、燃烧剂及其成分 06 水面舰艇和特殊海军装备 07 地面车辆 08 飞机和相关物品 09 军事训练设备和培训 10 个人防护装备 11 军用电子设备 12 火控、激光、成像和制导设备 13 材料和杂项物品 14 毒物,包括化学制剂、生物制剂和相关设备 15 航天器和相关物品 16 核武器相关物品 17 未另行列举的机密物品、技术数据和国防服务 18 定向能武器19 燃气涡轮发动机及相关设备 20 潜水器及相关物品 21 未另行列举的物品、技术数据和国防服务 55 未列入国际武器贸易(ITAR)的物品
部长办公室的必要开支为 54,710,000 美元,其中,不超过 7,203,000 美元拨给直属部长办公室;不超过 1,353,000 美元拨给国土安全办公室;不超过 2,215,000 美元拨给部落关系办公室;不超过 7,044,000 美元拨给伙伴关系和公众参与办公室,其中 1,500,000 美元用于《美国法典》第 7 章第 2279(c)(5) 条;不超过 24,931,000 美元的经费将提供给主管行政事务的助理部长办公室,其中 23,282,000 美元将提供给部门行政部门,以支付向部门办公室提供管理支持服务的必要开支以及一般行政、安全、修理和改建以及其他未另行拨付的、对部门实际和有效工作所必需的杂项用品和费用:但本法为行政任务区内某个机构提供的工资和费用资金可用于支付办公室最多一名行政支持人员的费用;不超过 4,480,000 美元的经费将提供给主管国会关系和政府间事务的助理部长办公室,用于执行本法资助的项目,包括涉及政府间事务和行政部门内部联络的项目;并且不得超过 7,484,000 美元用于通讯办公室:此外,农业部长有权将拨给部长办公室任何办公室的资金转移到部长办公室的任何其他办公室:此外,任何办公室的拨款不得增加或减少超过 5%:此外,根据本段为部长直属办公室提供的金额不得超过 22,000 美元,用于部长决定未另行提供的官方接待和代表费用:此外,根据本段为部长直属办公室提供的金额不得超过 22,000 美元,用于部长决定未另行提供的官方接待和代表费用:
基金中的金额,包括存入基金的收入和收款,应用于未另行提供的不动产管理及相关活动的必要开支,包括联邦拥有和租赁建筑物的运营、维护和保护;哥伦比亚特区内建筑物的租赁;租赁处所的修复;与空间分配、划拨和转让有关的政府机构迁移(包括空间调整和电信迁移费用);清洁或维修建筑物以及迁移相关的合同服务;联邦拥有建筑物的修缮和改建,包括地面、通道和附属物;场地的护理和保护;维护、保存、拆除和设备;通过购买、征用或法律另行授权的方式获取建筑物和场地;获得购买建筑物和场地的选择权;联邦拥有建筑物的改建和扩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项目的初步规划和设计;新建筑物的建设(包括此类建筑物的设备);以及支付通过分期付款购买和购买合同获得的公共建筑物的本金、利息和任何其他债务;总额为10,496,084,000美元,其中——
DDTC USML 类别代码说明 01 枪支及相关物品 02 枪支和武器装备 03 弹药和军械 04 运载火箭、导弹、弹道导弹、火箭、鱼雷、炸弹和地雷 05 爆炸物和含能材料、推进剂、燃烧剂及其成分 06 水面舰艇和特殊海军装备 07 地面车辆 08 飞机和相关物品 09 军事训练设备和培训 10 个人防护装备 11 军用电子设备 12 火控、激光、成像和制导设备 13 材料和杂项物品 14 毒物,包括化学制剂、生物制剂和相关设备 15 航天器和相关物品 16 核武器相关物品 17 未另行列举的机密物品、技术数据和国防服务 18 定向能武器19 燃气涡轮发动机及相关设备 20 潜水器及相关物品 21 未另行列举的物品、技术数据和国防服务 55 根据对外军售 (FMS) 授权出口且未在美国军火清单 (USML) 中描述的物品
第 I 类:枪支、近战攻击武器和战斗霰弹枪 第 II 类:材料、化学品、微生物和毒素 第 III 类:弹药/军械 第 IV 类:运载火箭、导弹、弹道导弹、火箭、鱼雷、炸弹和地雷 第 V 类:爆炸物和含能材料、推进剂、燃烧剂及其成分 第 VI 类:战舰和特殊海军装备 第 VII 类:坦克和军用车辆 第 VIII 类:飞机及相关设备 第 IX 类:军事训练设备 第 X 类:人员防护设备 第 XI 类:军用电子产品 第 XII 类:火控、测距仪、光学、制导和控制设备 第 XIII 类:辅助军用设备 第 XIV 类:毒理学制剂,包括化学制剂、生物制剂及相关设备 第十五类:航天器系统及相关设备 第十六类:核武器、设计和测试相关物品 第十七类:机密物品、技术数据及未另行列举的国防服务 第十八类:定向能武器 第二十类:潜水器、海洋测量和相关设备 第二十一类:未另行列举的物品、技术数据和国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