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回教保险经营者在行业内生存和维持业务的一种手段,他们必须为其产品适当地选择回教保险业务模式。不同类型的回教保险业务模式将决定业务的不同收入类型。因此,本研究旨在确定依赖于回教保险经营者的业务绩效的最具竞争力的回教保险业务模式。本研究对八家选定的全球回教保险经营者采用了定性和定量方法。定性方法通过内容分析来确定伊斯兰教法合同和相应标准的应用。同时,定量方法分析每个回教保险经营者的经营绩效(税后利润和资产回报率)。研究结果表明,八家经营者中有三家采用了 wakalah-mudarabah 模型,两家经营者采用了 wakalah 模型,两家采用了 wakalah-waqf 模型,一家采用了 wakalah-qard 模型。研究结果还强调,马来西亚回教保险有限公司 (Syarikat Takaful Malaysia Keluarga Bhd) 使用 wakalah-qard 模型记录了最高的税后利润平均值和资产回报率平均值。这项研究揭示了回教保险业务模式选择对业务绩效的影响。对回教保险运营商的实际启示是,他们需要重新制定业务模式,通过适当的模式来增加收入。这项研究还提供了一个
Syarikat Takaful Malaysia Berhad (“STMB”) 于 1984 年 11 月 29 日注册成立。根据 2013 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IFSA”),STMB 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将其综合牌照分为两 (2) 个持牌实体。STMB,现称为 Syarikat Takaful Malaysia Keluarga Berhad(“Takaful Malaysia”或“Takaful Malaysia Keluarga”)管理家庭回教保险业务,而 Syarikat Takaful Malaysia Am Berhad(“Takaful Malaysia Am”)管理一般回教保险业务。Takaful Malaysia Keluarga 是控股公司,拥有 Takaful Malaysia Am 100% 的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1.6746 亿令吉,集团总资产为 136.5 亿令吉。两家公司均通过马来西亚回教保险品牌运营,并在全国 24 个地点建立了分支机构网络。
2.1 根据公司章程第 81 条,董事人数至少为五 (5) 名,最多为十 (10) 名。 2.2 董事应由董事会正式任命,但须获得马来西亚国家银行 (BNM) 的必要批准。 2.3 董事会必须始终拥有独立董事的多数席位。 2.4 独立董事的累计任期不得超过九 (9) 年。九 (9) 年后,独立董事可以继续在董事会任职,但必须重新指定为非独立董事。 2.5 如果董事会打算保留独立董事超过九 (9) 年,则应提供理由并通过两级投票程序寻求年度股东批准。 2.6 独立董事必须立即向董事会披露其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董事身份的情况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必须审查其独立董事的任命,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国家银行其确认或更改其任命的决定。 2.7 董事会必须确定被任命为独立董事的个人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否具有判断力,并且没有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关联或情况。
福利: 死亡福利:如果受保人在会员资格期限内到期,受益人将获得保险金额或累积现金价值,以较高者为准。本计划提供的保险倍数范围为 5 - 254,因此,您的保险金额可能是您年度基本缴费的 5 至 254 倍,具体取决于承保结果。例如,如果您的年度基本缴费为 24,000 巴基斯坦卢比,并且您已选择 5 倍的保险倍数,则您的总保险金额将为: 24,000 x 5 = *120,000 巴基斯坦卢比 *参与者可获得的保险倍数范围因受保人入会时的年龄和承保结果而异。 到期福利:在会员资格到期时,您将收到参与者投资账户 (PIA) 中累积的金额。有关更多信息,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回教保险顾问。 其他可选福利: 缴费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