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国家环境政策法 (NEPA) 紧急法规和紧急程序。环境质量委员会已为机构在紧急情况下遵守国家环境政策法 (NEPA)(42 USC 4321 等)提供了适当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在 CEQ 的法规中得到明确授权,该法规包含在《联邦法规法典》第 40 章中,用于实施 NEPA 的程序规定(“NEPA 法规”),该法规于 1978 年首次发布。这些法规规定,当紧急情况使得机构必须在不遵守法规的情况下采取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动时,机构可以咨询 CEQ 以做出采取此类行动的替代安排。利用这一权力,CEQ 已在各种紧迫的紧急情况下适当批准了替代安排。这些紧急情况不仅包括自然灾害和对国防的威胁,还包括对人类和动物健康、能源安全、农业和农民以及就业和经济繁荣的威胁。
在决定是否授权天然气出口时,能源部只有在授权向未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要求天然气国民待遇的国家(非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出口时才有自由裁量权。471 对于此类非自由贸易协定国家,能源部会进行“公共利益审查”并授权出口,除非出口不符合“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一词在法规中没有定义。这在实践中并不是一项非常实质性的审查;能源部依赖研究和假设,这使得授权几乎成为定局。即使是《国家环境政策法》也对能源部的分析影响不大——事实上,在特朗普政府执政期间,能源部得出结论,大多数出口申请完全不需要《国家环境政策法》分析;目前尚不清楚拜登政府执政期间这种情况是否会改变。对于其他申请以及为了满足公共利益审查的目的,
b. 本指令不会导致现有环境条件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也不会违反任何与环境有关的联邦、州或地方法律。行动提议者有责任提升本政策产生的所有未来具体行动,以符合《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其他适用的环境法规和美国海岸警卫队环境规划政策 COMDTINST 5090.1(系列)。
32 CFR 651《陆军行动的环境分析》符合《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要求陆军评估可能影响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行动。NEPA 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公众提供机会,让他们对可能对陆军土地产生环境影响的行动发表意见,并使陆军决策者能够做出明智的决定。
第 209 条指示内政部和农业部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发布分类排除,以加速在最近批准的通行权走廊内建设电力传输或配电设施、在现有通行权内或在之前已受干扰或开发的土地上对现有传输或配电设施或其他电网基础设施进行修改或升级(包括重新布线和安装电网增强技术),以及在之前已受干扰或开发的土地上部署能源存储技术。
环境管理司令部 (CG-47) 审查了本司令部指令及其所包含的一般政策,并确定本政策属于国土安全部 (DHS) 分类排除 A3。本司令部指令不会导致现有环境条件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也不会违反任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适用联邦、州或地方法律。行动提议者有责任评估本政策产生的所有未来具体行动是否符合《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其他适用的环境要求和美国海岸警卫队环境规划政策 COMDTINST 5090.1(系列)。
环境管理司令部 (CG-47) 审查了本司令部指令及其所包含的一般政策,并确定本政策属于国土安全部 (DHS) 分类排除 A3。本司令部指令不会导致现有环境条件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也不会违反任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适用联邦、州或地方法律。行动提议者有责任评估本政策产生的所有未来具体行动是否符合《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其他适用的环境要求和美国海岸警卫队环境规划政策 COMDTINST 5090.1(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