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县评估员和供应商 发件人:Barry Wood,评估部门主任 主题:2025 年太阳能土地基准费率 日期:2024 年 11 月 27 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州长 Eric J. Holcomb 签署了《众议院登记法案 1348-2021》(“HEA 1348”)。HEA 1348 第 1 节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该节修订了《印第安纳州法典》第 6-1.1-8-2 节,更新并添加了《印第安纳州法典》第 6-1.1-8 节中使用的定义,规定了公用事业公司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应如何征税。HEA 1348 第 1 节规定,“照明、热力或电力公司”一词现在包括公用事业级太阳能安装设施。 “太阳能土地基准费率”是指根据《印第安纳州法典》第 6-1.1-8-24.5 条确定的太阳能土地基准费率。“公用事业级太阳能安装设施”是指用于发电并转售给消费者的可再生公用事业级太阳能电力设施。HEA 1348 第 1 节还提供了“北部地区”、“中部地区”和“南部地区”的定义 - 将 92 个县划分为以下三个 (3) 个地区之一,如下所示:
2024 年 1 月 31 日,根据 NJSA 48:2-18、NJSA 48:2-21、NJSA 48:2-21.1 和 NJAC 14:1-5.12,新泽西天然气公司(“NJNG”或“公司”),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局(“局”)管辖的公用事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请求批准增加其现行服务基本费率,金额约为 2.226 亿美元,不包括销售税和使用税(“SUT”),自 2024 年 3 月 1 日及之后提供的服务起生效(“请愿书”)。根据本决定和命令,委员会将考虑行政法官 Jacob S. Gertsman(“ALJ Gertsman”)发布的初步决定(“初步决定”),该决定批准由 NJNG、委员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新泽西利率顾问部门(“利率顾问”)和 NRG Energy, Inc.(“NRG”)(统称“各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协议”),以解决此事中所有争议问题。
采用初步决定和规定的决定和命令 BPU 卷宗编号 GR22040253 OAL 卷宗编号。 PUC 04318-22S 记录当事人: Deborah M. Franco 律师,SJI Utilities, Inc. 代表南泽西天然气公司 Brian O. Lipman 律师,费率顾问部主任 董事会:背景和程序历史 2022 年 4 月 14 日,南泽西天然气公司(“SJG”或“公司”),一家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公司,受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的管辖,根据 NJSA 48:2-18、NJSA 48:2-21、NJSA 48:2-21.1 和 NJAC 14:1- 5.12 提交了一份请愿书,寻求批准增加其营业收入约 7310 万美元(不包括销售和使用税(“SUT”)),自 2022 年 5 月 16 日或之后提供的燃气服务起生效(以下简称“请愿书”)。1 根据请愿书,提议提高费率的主要驱动力是为公司提供合理的机会,以获得公平的投资回报,以便公司能够继续投资必要的基础设施,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此外,SJG 请求降低费率,以收回更大的折旧费用,并考虑到自上次基准费率案例以来公司运营和维护(“O&M”)成本的增加。
致:县评估员和供应商 发件人:Barry Wood,评估部门主任 主题:2023 年太阳能土地基准利率 日期:2022 年 12 月 5 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州长 Eric J. Holcomb 签署了众议院登记法案 1348-2021(“HEA 1348”)。HEA 1348 第 1 节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该节通过更新和添加印第安纳州法典 § 6-1.1-8-2 中使用的定义修订了印第安纳州法典 § 6-1.1-8,该法典规定了公用事业公司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应如何征税。HEA 1348 第 1 节规定,“照明、热力或电力公司”一词现在包括公用事业级太阳能安装设施。“太阳能土地基准利率”一词是指根据印第安纳州法典 § 6-1.1-8-24 确定的太阳能土地基准利率。 “公用事业级太阳能安装设施”是指用于产生太阳能电力转售给消费者的可再生公用事业级太阳能电力设施。HEA 1348 第 1 节还提供了“北部地区”、“中部地区”和“南部地区”的定义 - 将 92 个县划分为以下三个 (3) 个地区之一,如下所示:
致:县评估员和供应商 发件人:Barry Wood,评估部门主任 主题:2022 年太阳能土地基准利率 日期:2021 年 12 月 1 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州长 Eric J. Holcomb 签署了《众议院登记法案》1348-2021(“HEA 1348”)。HEA 1348 第 1 节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通过更新和添加《印第安纳州法典》第 6-1.1-8-2 条中使用的定义修订了《印第安纳州法典》第 6-1.1-8 条,该法典规定了公用事业公司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应如何征税。HEA 1348 第 1 节规定,“照明、热力或电力公司”一词现在包括公用事业级太阳能安装设施。“太阳能土地基准利率”一词是指根据《印第安纳州法典》第 6-1.1-8-24 条确定的太阳能土地基准利率。 “公用事业级太阳能安装设施”是指用于产生太阳能电力转售给消费者的可再生公用事业级太阳能电力设施。HEA 1348 第 1 节还提供了“北部地区”、“中部地区”和“南部地区”的定义 - 将 92 个县划分为以下三个 (3) 个地区之一,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