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 (SEBI) 尤其活跃。它批准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初创企业在印度公开上市。促进了初创企业在创新者成长平台上的国内上市。新时代科技公司可以发行的人力股权数量也得到了放宽。监管机构通过修改初创企业和风险投资企业的定义,缓解了行业参与者的一些长期担忧。为了进一步促进融资创新,政策制定者积极探索制定在印度上市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SPAC) 的框架的可能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发布了一份关于 SPAC 上市潜在框架的咨询文件。这些改革已经推动了印度的私人和公共市场。展望未来,SEBI 还表示打算利用技术工具简化证券市场监管,通过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来探索 RegTech/SupTech 解决方案。
最后,我想补充一点,新加坡的连通性和生态系统使其成为金融机构抓住机遇“风”的理想之地——在东盟、替代能源和人工智能领域。新加坡政治和经济稳定,金融市场监管良好,数字连通性良好,人才储备充足,与东盟的贸易和投资联系广泛。
重要信息 - 本文档中包含的信息是对法国通用注册文件的自由翻译,该文件在签证D.24 -0280下在法国市场监管机构(AMF)注册,虽然努力进行准确的翻译,但可能会有物质错误,遗漏或报告中的不准确性。基于本翻译提供的信息,Groupe ADP绝不对任何投资或其他决定承担任何责任。该文档的原始语言版本在翻译上占上风。
Damien Ernst 教授主要从事电力系统控制或智能电网领域的研究,用更时髦的词来说就是智能电网。从广义上解释“控制”一词,这些问题涵盖了众多问题,例如市场监管、整合可再生能源的主动配电网管理、能源政策、电网的实时控制或系统扩展。他最喜欢的解决这些控制问题的技术是强化学习技术,这是一种解决最优控制问题的采样方法。Ernst 教授还致力于开发新的强化学习算法,这些算法可应用于各个领域(例如机器人、医学和金融)。
• 1989 年《电力法》是一部基本立法,旨在规范电力生产、运输、分配和供应活动。该法禁止未经许可开展这些活动,除非国务卿批准豁免;并设立天然气和电力市场管理局 (GEMA) 作为能源市场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所有许可证持有人,并将监管职能委托给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办公室 (Ofgem)。该法还为 BEIS 国务卿制定了紧急规定,可向电力许可证持有人(包括已获得豁免的人)发出指示,以保护建筑物或设施的安全;或“减轻可能发生的任何民事紧急情况的影响”。
“商业经济与管理”课程:涉及经济商业领域的主题,例如会计和预算、规划和监控、组织、战略、营销、金融、金融中介。候选人的动机:研究项目。“经济法”课程:商业和合同。仲裁和司法权。国际关系中的仲裁。非司法化。竞争法和市场监管。独立当局的作用。保护弱势群体和市场效率。公共采购。税法的新趋势。财富的代际传承。候选人的动机:研究项目。面试旨在测试英语和意大利语知识。为了进行面试,需要具备意大利语的基本知识;不满足此要求的候选人将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
谨代表阿布扎比国家能源公司(“TAQA”或“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我们荣幸地向您呈交 2023 年公司治理报告(“报告”)。本报告根据我们的市场监管机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证券和商品管理局(“SCA”)的要求编制,该要求载于其 2020 年第 3 号主席决定《股份公司治理指南》(“治理指南”)。本报告还参考了全球报告倡议(“GRI”)、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司治理原则以及国际公司治理网络(“ICGN”)发布的全球治理原则等国际标准。
Damien Ernst 教授主要从事电力系统控制或智能电网(用更时髦的词来说)领域的研究。从广义上解释“控制”一词,这些问题涵盖了众多问题,例如市场监管、整合可再生能源的主动配电网管理、能源政策、电网或系统扩展的实时控制。他最喜欢的解决这些控制问题的技术是强化学习技术,这是一种解决最优控制问题的采样方法。Ernst 教授还致力于开发新的强化学习算法,这些算法可应用于各个领域(例如机器人、医学和金融)。
2020 年 8 月摘要本研究调查了使用跨国比较来研究经济监管如何影响增长的研究。同行评议文献中的研究往往依赖世界银行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监管措施。这些研究似乎反映了一种共识,即进入监管和反竞争产品和劳动力市场监管通常不利于增长。这项跨国研究的结果结合经济理论以及其他国家特定的经济监管研究,支持了经济监管往往会降低竞争市场福利的假设。鉴于某些类型的经济监管仍在继续使用,研究结果可能为政策制定者提供重要的经验教训。 JEL 代码:K23、O38、O47 关键词:监管、经济增长、生产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数、经合组织、产品市场监管、就业保护立法 作者隶属关系和联系信息 James Broughel Robert Hahn 高级研究员 乔治梅森大学梅卡图斯中心客座教授 牛津大学史密斯学院兼职教授 杰出高级研究员 乔治梅森大学安东宁斯卡利亚法学院技术政策研究所 jbroughel@mercatus.gmu.edu robert.hahn@smithschool.ox.ac.uk 致谢 作者要感谢 Scott Wallsten 和 Cliff Winston 的有益评论,以及 Jack Salmon 和 Blake Hoarty 的出色研究协助。© 2020 James Broughel、Robert Hahn 和乔治梅森大学梅卡图斯中心 本文可在 https://www.mercatus.org/regulations/impact-economic-regulation -growth-survey-synthesis 上访问
• 1989 年《电力法》是一部基本立法,旨在规范电力生产、运输、分配和供应活动。该法禁止未经许可开展这些活动,除非国务卿批准豁免;并设立天然气和电力市场管理局 (GEMA) 作为能源市场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所有许可证持有人,并将监管职能委托给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办公室 (Ofgem)。该法还为 BEIS 国务卿制定了紧急规定,以便向电力许可证持有人(包括已获得豁免的人)发出指示,以维护建筑物或设施的安全;或“减轻可能发生的任何民事紧急情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