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原告罗伯特·格洛弗起诉芝加哥市政府、两名芝加哥警察和两名未透露姓名的市政府雇员(统称被告),指控他被名为杰里米·格雷森的第三方多次射击致伤。枪击事件发生在一家深夜酒吧外的街道上,当晚早些时候,格洛弗先生和格雷森先生在那里发生了争执。格洛弗先生在诉状中声称,如果不是因为诉讼中提到的警察的疏忽和故意和肆意行为,他就不会受伤。他声称,这些警察迫使他离开安全的酒吧,走到外面与格雷森先生对峙,尽管这些警察有理由相信格雷森先生持有武器并意图伤害格洛弗先生。 ¶ 2 巡回法院驳回了诉讼,引用了《地方政府和政府雇员侵权豁免法》(侵权豁免法或法案)的两项规定:第 4-102 条(745 ILCS 10/4-102 (West 2020)),该条规定公职人员对于“未能提供足够的警察保护或服务、未能防止犯罪、未能侦查或破获犯罪以及未能识别或抓获罪犯”享有绝对豁免权,以及第 4-107 条(id. § 4-107),该条规定“对于未能逮捕或释放被拘留者所造成的伤害”享有绝对豁免权。格洛弗先生对驳回判决提出上诉。¶ 3 基于以下原因,我们撤销了巡回法院对格洛弗先生诉讼的驳回,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 4 I. 背景 ¶ 5 A. 枪击事件 ¶ 6 投诉指控如下。2020 年 2 月 9 日,格洛弗先生在一家名为“Tai's til 4”的深夜酒吧与一位朋友见面。格洛弗先生与另一位顾客杰里米·格雷森发生了争执。争吵期间,格雷森先生说他有枪并威胁要杀死格洛弗先生。格雷森先生随后要求格洛弗先生和他一起出去。当格洛弗先生拒绝时,格雷森先生威胁要“向这个地方开枪”。 ¶ 7 酒吧老板布莱克·板垣 (Blake Itagaki) 无意中听到了格雷森先生的威胁,报了警,并指示格雷森先生出去。格雷森先生照做了,离开了酒吧。 ¶ 8 警察埃利奥特·图帕亚奇 (Elliot Tupayachi) 和阿什顿·麦克莱恩-霍尔 (Ashton McClean-Hall) 三四分钟后赶到,在酒吧前的人行道上遇到了格雷森先生。格洛弗先生留在了酒吧内。板垣先生加入了外面的警察队伍,并解释说,他之所以阻止格洛弗先生离开酒吧,是因为他听到格雷森先生说他有枪,并计划在格洛弗先生走出酒吧时杀死他。¶ 9 在接下来的 10 分钟里,警察试图让格雷森先生离开并回家,但他拒绝了,并告诉警察,除非格洛弗先生出来向他道歉,否则他不会离开。在这次谈话中,格雷森先生承认他曾威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