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者,包括来自警察、皇家检控署、警察和犯罪事务专员、HMCTS、法律援助机构、辩护方、监狱服务、缓刑和 NHS 的代表。应邀请司法机构或地方法院的一名成员参加 LCJB,注意司法机构或地方法院只能就法院的运营影响发表评论,而不能就政策发表评论,也不对 LCJB 负责。4. 司法部 (MoJ) 负责与
1.8. 所有案件都需要律师、律师助理和业务执行人员投入时间和精力,但该区域还面临着被告被拒绝保释和拘留期限 (CTL) 正在到期的案件数量增加带来的额外负担。该区域的 CTL 案件数量显著增加,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该区域共有 1,211 起 CTL 案件,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增加了 37.1%。该区域对 CTL 案件进行额外的监控和保证,以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工作,并将违反 CTL 的风险降至最低。如果审判无法在 CTL 内进行,由于法庭可用空间减少,这种情况经常发生,皇家检控署可以申请延长 CTL。
组织架构:海关关长为本部门主管,并由两名副关长(即副关长(管制及执法)和副关长(管理及策略发展))协助。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本部门编制内有 7 536 个职位,其中 11 个为首长级人员,6 299 个为海关人员,549 个为贸易管制人员,677 个为一般及共通职系人员。本部门设有六个科别:行政及人力资源发展科负责海关部门整体人事管理事宜;部门行政;财务管理;员工培训;以及部队行政处、部门行政处、财务行政处、检控及管理支援处、培训及发展处、投诉调查课及诚信管理课的内务管理。边境及港口科负责保安局管辖的进出口管制事宜,以及机场科、跨境桥梁科、陆路边界科、铁路及渡轮科和港口及海事科的内务管理。税务及策略支援科负责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管辖的应课税品事宜;推行「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及与伙伴海关当局实施互认安排;建立贸易关系及协调公众沟通;国际海关联络及合作;项目策划及设备采购;资讯科技发展;贸易单一窗口的运作,以及应课税品管理局、贸易关系及公众沟通科、海关事务及合作科、海关总署及海关总署的内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