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介 1.1 民航局已同意支持国防部对民用军用飞机进行监督。本传单中描述的民航局/MAA 联合政策和民航局对军用注册飞机的监督原则涵盖了此项支持,详细安排在民航局与相关国防部交付团队 (DT) 之间的合同中规定。对于在本传单中规定的政策框架内运行的飞机,还应参考 MAA 监管出版物 (MRP)、监管条款 (RA) 1165 1“民航局对军用注册航空系统的监督”和其他相关监管条款。本传单 (B-40) 是民航局和 MAA 联合发起的文件,定义了民航局对军用注册飞机的监督政策和原则。1.2 国防部拥有多家民用承包商,他们为国防部提供飞机维护和适航管理服务。民用承包商的义务包括提供飞机以及持续适航管理和维护军用注册飞机。所有军用注册飞机均属于国防大臣的管辖范围。因此,民航局对飞机没有监管管辖权或责任。1.3 该计划首次推出时,最初的概念涵盖由民用组织拥有但带有军事注册的飞机,即民用军用注册 (COMR) 飞机,随后更名为军用注册民用飞机 (MRCOA)。然而,该概念现已发展到国防部已行使选择权购买某些具有民用型号证书的飞机并与民用运营商/组织签订合同以提供支持的地步。因此,本传单原则涵盖的一些飞机是国防部所有,而不是民用所有。因此,本传单现在的标题是“民航局对军用注册飞机的监督 (COMRA)”,以更好地描述与国防部达成的协议,即民航局对国防部拥有的一些飞机以及民用飞机进行持续适航监督。1.4 最近,我们看到国防承包商飞行组织 (DCFO) 在本传单规定的政策框架内运营英国军用注册飞机的合同。这些 DCFO 必须在适当的批准方案下运作,以确保这些组织遵守 MRP。该计划是承包商飞行批准组织计划 (CFAOS)。根据 CFAOS 合同运营的飞机由组织内部指派一名责任经理(军事飞行)[AM(MF)]。与军事责任人结构不同,AM(MF) 是法律上对运营中的生命风险负责的单人,并且该责任不能转移。1.5 根据本协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baaa-acro.com › uploads › 2016/04 PDF 作者:CA Board · 1948 — 作者:CA Board · 1948 限制,并且它已正确加载到参考...这些飞机的两侧都有疲劳裂纹......民航管理局物理。
角色概要:该职位持有人将主要管理、开发和维护民航管理局 (IOMCAA) 和马恩岛飞机登记处 (IOMAR) 流程的关键文件和系统。该职位持有人将根据需要为特殊项目的各个职能领域提供支持,并提供关键业务职能培训。该职位持有人将支持 IOMCAA 和 IOMAR 提供的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本民航指令由以下部分组成,定义如下:标准:通常以“应当”或“必须”等字眼开头,是指对物理特性、配置、性能、人员或程序的任何规范,对于空中航行的安全或规律性,统一应用是必要的,而运营商必须遵守这些规范。如果无法遵守,则必须通知民航管理局。建议措施:通常以“应该”或“可以”等字眼开头,是指对物理特性、配置、性能、人员或程序的任何规范,对于空中航行的安全、规律性或效率,统一应用是可取的,而运营商将尽力遵守这些规范。附录:为方便起见,将材料单独分组,但构成民航管理局规定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部分。定义:标准和建议做法中使用的术语,由于没有公认的字典含义,因此并非自明的。定义不具有独立地位,但对于使用该术语的每个标准和建议做法而言,它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为术语含义的改变会影响规范。表格和图片:这些内容补充或说明了标准或建议做法,并在其中引用,构成相关标准或建议做法的一部分,并具有相同的地位。注释:在适当的情况下,注释包含在正文中,提供与相关标准或建议做法有关的事实信息或参考资料,但不构成标准或建议做法的一部分;附件:标准和建议做法的补充材料或作为其应用指南的材料。
斐济国家航空法一般由三层监管体系组成,包括法案、法规和标准文件;其目的是确保在适当情况下遵守和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 (SARPS)。三层监管体系代表斐济的主要立法体系和具体操作规章,以满足国际民航组织安全监督体系八个关键要素中的关键要素 CE1 和 CE2。标准文件 (SD) 由斐济民航局根据 1979 年民航局法 (CAP 174A) 第 14 (3) (b) 条的规定颁发。在适当情况下,SD 还包含有关当局可接受的标准、做法和程序的技术指导(关键要素 CE5)。尽管有上述规定,并且如果本标准文件中明确指出有此类规定,则可以考虑向管理局提交其他合规方法,前提是这些方法具有补偿因素,可以证明其安全水平相当于或优于本文规定的安全水平。因此,管理局将根据每个案例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每个案例,并考虑替代方法对个别申请人的相关性。当确定新标准、做法或程序可以接受时,它们将被添加到本文件中。目的 本文件旨在供民航管理局、航空器适航证申请人和持有人及其工作人员使用。
客户:吉尔吉斯共和国部长内阁(以下称为机构)的国家民航局付款人:吉尔吉斯共和国顾问的运输和通信部:一个个人或法人实体,提供评估该机构检查员和专家的培训需求的服务。条款和缩写,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款中使用的以下条款和缩写应具有以下含义:“代理”是指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下的州民航局或州民用航空局的任何其他继任者。“合同”是指实施此TOR的合同,在客户(代理),付款人和顾问之间得出结论。“ ICAO”是指国际民航组织。“竞争委员会”是由吉尔吉斯共和国运输和通信部命令创建的委员会。167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培训课程”是指旨在开发特定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强化教育(或实用)培训和/或高级刷新培训课程。“合同金额”是指合同的最大价值,包括顾问负责的所有强制性和其他付款和保险。USOAP - ICAO通用安全监督审计计划。CAP - 基于ICAO USOAP审核结果的纠正措施计划。ei是有效实施国家安全控制系统的指标。ei表示为百分比。1。一般信息1.1。1.2。该指标是针对每个关键元素,每个审核区域或审计结果的总体指标计算的。该机构是吉尔吉斯共和国民航的国家监管机构,对飞行安全和航空安全行使控制和监督。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推荐做法,每个州的民航管理局应具有合格的人员和系统,以培训其技术人员以进行适当控制和对飞行安全的监督。1.3。根据2023年9月13日至25日在USOAP CMA内的ICAO审核的初步结果,吉尔吉斯共和国实现了整体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