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施政报告》提及政府拟向立法会提交法例修订建议,禁止转售已登记的用户识别模块卡,以进一步优化用户识别模块卡实名登记计划(简称“实名登记计划”)。当局会向委员会简介实名登记计划的最新实施情况,并介绍法例修订建议。
2023年2月7日 —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明知而故意申报失实或塡报明知其为虚假或不相信为真实的资料,即属违法,而该人所获发的任何签.证/进入许可或获准的逗留期限即告无效。
1.3 本指南应与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委员会”)的《PDPA 关键概念咨询指南》、《特定主题咨询指南》及其《基本匿名化指南》一并阅读。本指南为咨询性质,对委员会或任何其他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也不构成法律建议。本指南不会以任何方式修改或补充任何所引用法律的法律效力和解释,包括但不限于 PDPA 和根据 PDPA 颁布的任何附属法例。如有不一致,以 PDPA 和任何附属法例的规定为准。本指南不应被解释为限制或约束委员会对 PDPA 的管理和执行。
2.1 行政长官的政策是参照某些文件行使各种酌情决定权,以确保有效实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标准。为了确保所有这些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均反映在香港航空法例中,特发布此国际民航组织民航文件 (CAD) CAD 455 合规声明。
1.1.1 小型无人机(“SUA”)在过去几年中在香港和世界各地都越来越受欢迎。SUA的用途范围广泛,从娱乐和STEM教育到专业部署,用于电力线检查、测量、3D测绘、搜索和救援行动、航空摄影和拍摄、无人机表演等。为了把握SUA应用与不断发展的技术和创新的巨大潜力,同时保障航空和公共安全,需要制定一个前瞻性的制度来规范和支持SUA运营。《小型无人机令》(“SUA令”),香港法例第448G章,是根据《民航条例》(第448章)制定的一项附属法例,旨在实现这一目标。《SUA 条例》将于 2022 年 6 月 1 日生效。1.1.2 根据《SUA 条例》,SUA 运营将以风险为本的方式进行监管。根据 SUA 的权重和运营风险水平,不同风险级别的 SUA 运营将受到相应的监管要求。这些要求可能包括 SUA 的注册和标签、遥控飞行员的注册、培训和评估、设备、操作要求和保险。为了在保护公共安全和促进 SUA 发展之间取得平衡,《SUA 条例》已建立灵活性,以适应不同类型的 SUA 运营和 SUA 的快速发展。
1.1.1 小型无人机(“SUA”)在过去几年中在香港和世界各地都越来越受欢迎。SUA的用途范围广泛,从娱乐和STEM教育到专业部署,包括电力线检查、测量、3D测绘、搜索和救援行动、航空摄影和拍摄、无人机表演等。为了把握SUA应用与不断发展的技术和创新的巨大潜力,同时保障航空和公共安全,需要制定一个前瞻性的制度来规范和支持SUA运营。《小型无人机令》(“SUA令”),香港法例第448G章,是根据《民航条例》(第448章)制定的附属法例,旨在实现这一目标。《SUA 条例》将于 2022 年 6 月 1 日生效。1.1.2 根据《SUA 条例》,SUA 运营将以风险为本的方式进行监管。根据 SUA 的权重和运营风险水平,不同风险级别的 SUA 运营将受到相应的监管要求。这些要求可能包括 SUA 的注册和标签、遥控飞行员的注册、培训和评估、设备、操作要求和保险。为了在保护公共安全和促进 SUA 发展之间取得平衡,《SUA 条例》已建立灵活性,以适应不同类型的 SUA 运营和 SUA 的快速发展。
目录 1. 简介 3 2. 经济实质法例概述 4 规则 1 4 3. 法例范围内的实体 7 4. 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的税务居住地 8 规则 2 8 规则 3 8 规则 4 9 规则 5 9 规则 5A 10 规则 6 11 规则 7 11 规则 8 11 规则 9 11 规则 10 11 5. 相关活动 14 6. 核心收入产生活动 24 7. 实质要求 – 一般规定 26 规则 11 28 规则 12 29 8. 实质要求 – 纯股权控股实体 32 9. 知识产权业务 – 不合规推定 32 10. 财务期间 35 规则 13 36 规则 14 36 规则 15 36 规则 16 37 规则 17 37 规则 17A 37 规则 18 38 11. 经济实质法规对外国法人实体的适用 39 12. 报告要求 41 规则 19 47 规则 20 47 规则 21 48 规则 22 49 规则 23 50 规则 24 50 13. 执法和处罚 51 14. ITA 向海外当局披露信息的义务 54 15. 引入经济实质的时间和报告要求 55 16. 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修改 56 附录 1 58
香港法例第 486 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第 48(2) 条规定,“[个人资料私隐专员] 完成调查后,如认为这样做符合公众利益,可发表报告 - (a) 列出 - (i) 调查结果;(ii) 专员认为适合就促进有关资料使用者所属类别的资料使用者遵守本条例条文(尤其是保障资料原则)而作出的任何建议;及 (iii) 专员认为适合就调查而作出的其他意见;及 (b) 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发表。” 专员根据《条例》第 48(2) 条所赋予的权力,现发表本调查报告。 钟丽玲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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