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eth James Lloyd(联合国环境署 DHI 中心高级项目顾问)、Peter Koefoed Bjørnsen(联合国环境署 DHI 中心主任)、Sandra Bry(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气候技术专家)、Anne Olhoff(联合国环境署 DTU 伙伴关系气候适应性发展计划负责人)、Ariesta Ningrum(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变化秘书处金融、技术和能力建设计划技术政策和战略部门团队负责人)、Tiffany Hodgson(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适应计划项目官员)、Livia Hollins(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适应计划助理项目官员)、John Matthews(全球水资源适应联盟协调员)、Michael Brian Butts(DHI 水资源研究与开发项目经理)、Miriam Feilberg(水治理专家)。
简介 本指南阐述了英国环境署 (环境署、NIEA 和 SEPA) 在评估电气或电子设备是否属于英国 WEEE 法规 1 范围以及是否属于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 方面的观点。本指南旨在供我们的员工使用,并基于本指南发布之日环境署对法律的理解。阅读本指南时,应考虑任何影响 WEEE 法规范围的后续法律变化。我们已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本指南,并征求他们对其内容的评论和反馈。如果生产商和环境署之间就范围问题发生争议,则必须使用本指南对每个案例的事实进行详细评估。本指南基于我们对法规的解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未解决的争议最终都由法院裁决。根据《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含有超过允许水平的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的新型电子电气设备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英国国家计量局(NMO)是负责确保英国企业遵守指令的机构
作为主要地方防洪机构 (LLFA),德比郡议会 (DCC) 提供了该行政区历史洪水事件的信息。环境署 (EA) 的历史洪水地图显示在交互式地图门户中(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附录 A),环境署的记录洪水轮廓数据集也已用于了解该行政区的洪水历史。此外,联合公用事业公司和塞文特伦特水务公司还提供了该行政区历史下水道洪水事件清单。
(PP12) 注意到各国政府、制造商和民间社会伙伴在 2023 年联合国水会议上发起的实现无铅饮用水的全球倡议 18,并承认世卫组织通过外联和参与为应对铅对健康的严重影响而不断做出的努力,以及通过环境署清洁燃料和车辆伙伴关系取得的重大进展,该伙伴关系已从世界市场上消除了所有汽车含铅汽油,19 并通过世卫组织/环境署全球消除铅漆联盟 20,该联盟有 100 多个合作伙伴致力于防止儿童接触铅漆(并尽量减少职业接触);
净零排放研究计划是一项由环境署首席科学家小组管理、由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资助的工作计划。该计划旨在利用科学和证据确保环境成为可持续和公平地向低碳经济转型的一部分。我们的战略目标是从不同层面了解不同的净零排放途径对环境、环境署监管的部门以及我们工作的社区意味着什么。我们从不同方向应对这一挑战,构建一个多学科的图景,为组织的战略规划提供信息,为其监管决策提供支持,并影响政府和社会就实现净零排放与其他环境和社会目标之间的相互作用展开更广泛的讨论。
资料来源:欧盟。2020 年 11 月委员会报告 - 奥地利环境署和 Borderstep 研究所发布的节能云计算技术和生态友好型云市场的政策
我们想提醒药房和全科医生,他们应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CD 销毁访问,联系方式是联系您所在地区的相关 CD 团队成员(详情如下)。我们发现药房一直没有强调销毁的必要性,长达 3 年没有访问,并且持有大量过期的 2 类 CD,这本身就是一种风险。所有在授权证人或药房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销毁 CD 的场所都需要获得环境署颁发的 T28 豁免证书。这包括 2、3 和 4 类管制药物。T28 豁免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 3 年,场所应在到期前约一个月收到环境署的电子邮件提醒。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证书,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s://www.gov.uk/environmental-permit-how-to-apply
封面设计:EEA 封面图片 © by diephosi on iStock(ID 1216936581) 布局:ETC CE 出版日期 2024 年 12 月 EEA 活动 循环经济与资源利用 法律声明 本报告的编写由欧洲环境署与欧洲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主题中心 (ETC CE) 共同资助,表达了作者的观点。本出版物的内容不一定反映欧盟委员会或欧盟其他机构的立场或意见。欧洲环境署和欧洲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主题中心均不对因重复使用本出版物中包含的信息而造成的任何后果负责。 ETC CE 协调员:Vlaamse Instelling voor Technologisch Onderzoek (VITO) ETC CE 合作伙伴:Banson Editorial and Communications Ltd、česká informační agencyura životního prostředí (CENIA)、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合作中心 (CSCP)、Istituto Di Ricerca Sulla la Crescita Economica Sostenibile、Istituto Superiore per la Protezione e Ricerca Ambiantale、IVL 瑞典环境研究所、PlanMiljø、Universita Degli Studi Di Ferrara (SEEDS)、德国环境署 (UBA)、Teknologian Tutkimuskeskus VTT oy、Wuppertal Institut für Klima, Umwelt, Energie gGmbH、世界资源论坛协会。版权声明 © 欧洲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主题中心,2024 允许复制,但必须注明出处。 [知识共享署名 4.0 (国际)] 有关欧盟的更多信息,请访问互联网 ( http://europa.eu )。欧洲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主题中心
简介 本指南阐述了英国环境署 (环境署、NIEA 和 SEPA) 在评估电气或电子设备是否属于英国 WEEE 法规 1 范围以及是否属于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 方面的观点。本指南旨在供我们的员工使用,并基于本指南发布之日环境署对法律的理解。阅读本指南时,应考虑任何影响 WEEE 法规范围的后续法律变化。我们已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本指南,并征求他们对其内容的评论和反馈。如果生产商和环境署之间就范围问题发生争议,则必须使用本指南对每个案例的事实进行详细评估。本指南基于我们对法规的解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未解决的争议最终都由法院裁决。根据《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 (PBB) 和多溴二苯醚 (PBDE) 含量超标的新产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英国国家计量局 (NMO) 是负责确保英国企业遵守英国 RoHS 法规 2 的机构,该法规将 RoHS 指令要求转化为英国立法。他们还就哪些 EEE 产品受 RoHS 法规管辖提供指导。您可以在 RoHS 网站 www.bis.gov.uk/nmo 找到指导和其他相关信息。某些产品明确排除在 RoHS 范围之外,但不在 WEEE 范围之内,反之亦然。特别是,第 8 类(医疗设备)和第 9 类(监测和控制仪器)目前都不在 RoHS 范围内。建议电气设备生产商向 NMO 查询其产品是否需要遵守 RoHS 法规。环境署仅负责确保遵守 WEEE 法规,因此我们无法提供任何有关遵守 RoHS 法规的建议或指导。请注意,WEEE 和 RoHS 指令均已改写。RoHS 指令将于 2013 年 1 月 2 日前纳入英国法律,WEEE 指令将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前纳入。请注意,这可能会影响本指南中提供的建议。新的 WEEE 和 RoHS 指南将在 BIS 网站上发布,本指南也将更新。电池注意事项:如果电池与 EEE 产品一起提供,则不应将其计入 EEE 的重量。根据《2009 年废电池和蓄电池法规》,产品内置或随产品提供的电池的重量必须单独报告 3 WEEE 法规和 RoHS 法规下关于 EEE 类别的建议并不意味着该产品符合任何其他法规下电气或电子设备的定义。同样,EEE 的分类也表明该产品符合任何其他法规下电气或电子设备的定义 1 《2006 年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法规》(SI 2006 第 3289 号),经修订。 2 《2008 年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危险物质法规》(SI 2008 第 37 号),经修订。 3 《2009 年废电池和蓄电池法规》(SI 2009 第 890 号)
简介 本指南阐述了英国环境署 (环境署、NIEA 和 SEPA) 在评估电气或电子设备是否属于英国 WEEE 法规 1 范围以及是否属于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 方面的观点。本指南旨在供我们的员工使用,并基于本指南发布之日环境署对法律的理解。阅读本指南时,应考虑任何影响 WEEE 法规范围的后续法律变化。我们已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本指南,并征求他们对其内容的评论和反馈。如果生产商和环境署之间就范围问题发生争议,则必须使用本指南对每个案例的事实进行详细评估。本指南基于我们对法规的解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未解决的争议最终都由法院裁决。根据《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 (PBB) 和多溴二苯醚 (PBDE) 含量超标的新产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英国国家计量局 (NMO) 是负责确保英国企业遵守英国 RoHS 法规 2 的机构,该法规将 RoHS 指令要求转化为英国立法。他们还就哪些 EEE 产品受 RoHS 法规管辖提供指导。您可以在 RoHS 网站 www.bis.gov.uk/nmo 找到指导和其他相关信息。某些产品明确排除在 RoHS 范围之外,但不在 WEEE 范围之内,反之亦然。特别是,第 8 类(医疗设备)和第 9 类(监测和控制仪器)目前都不在 RoHS 范围内。建议电气设备生产商向 NMO 查询其产品是否需要遵守 RoHS 法规。环境署仅负责确保遵守 WEEE 法规,因此我们无法提供任何有关遵守 RoHS 法规的建议或指导。请注意,WEEE 和 RoHS 指令均已改写。RoHS 指令将于 2013 年 1 月 2 日前纳入英国法律,WEEE 指令将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前纳入。请注意,这可能会影响本指南中提供的建议。新的 WEEE 和 RoHS 指南将在 BIS 网站上发布,本指南也将更新。电池注意事项:如果电池与 EEE 产品一起提供,则不应将其计入 EEE 的重量。根据《2009 年废电池和蓄电池法规》,产品内置或随产品提供的电池的重量必须单独报告 3 WEEE 法规和 RoHS 法规下关于 EEE 类别的建议并不意味着该产品符合任何其他法规下电气或电子设备的定义。同样,EEE 的分类也表明该产品符合任何其他法规下电气或电子设备的定义 1 《2006 年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法规》(SI 2006 第 3289 号),经修订。 2 《2008 年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危险物质法规》(SI 2008 第 37 号),经修订。 3 《2009 年废电池和蓄电池法规》(SI 2009 第 89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