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提升股东权益报酬率,拟办理现金减资退还股款【附件八】。 2. 本公司额定资本额为新台币18,000,000,000 元,分为1,800,000,000 股,每股面额10 元。截至目前为止实际发行股数749,589,356 股,拟现金减资新台币2,623,562,750 元,销除已发行股份262,356,275 股,现金减资比率约为35% ,现金减资后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4,872,330,810 元,每股面额10 元,分为487,233,081 股。 3. 依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计算,预计每仟股换发650 股( 即每仟股减少350 股) ,预计每股退还现金新台币3.5 元。减资后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东得于减资换发
我们首次评级为持有,目标价为 40.00 欧元,上涨潜力为 9.0%。英飞凌是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制造商,拥有约 58600 名员工。该公司在汽车、电源管理、微控制器和物联网技术领域占据主导地位。预计到 2030 年,半导体行业规模将接近 1 万亿美元,英飞凌预计未来几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超过 10%,这得益于电动汽车、可再生能源、自动驾驶、物联网和数据中心等核心应用的发展趋势。与同行相比,英飞凌的利润率相对较低,根据市盈率和 EV/EBIT 倍数,其定价似乎合理,在我们的 DCF 模型中,上涨空间有限。因此,我们首次评级为持有。
非金融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2023年,面板供给端,面板厂商持续调理库存、控制产能利用率,有效抑制面板价格大幅下滑,供需关系改善,价格变动较为平缓。需求端,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且不均衡,通胀缓慢缓解,市场复苏不足,品牌客户采购策略谨慎,积极去库存,订单减少,终端消费者购买力下降,耐用品消费延后。显示行业作为成熟市场,面临外部环境挑战,内需疲弱,全年整体规模缩减,加之新进入者竞争加剧,竞争格局依然激烈。2024年,受宏观经济状况影响,市场前景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随着全球通胀缓解、消费者信心回升、新兴市场购买力提升,市场需求有望逐步恢复。公司关键业绩驱动因素及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其他流动负债 144,933,483.86 155,182,705.02 流动负债小计 12,817,997,170.47 16,310,207,051.6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49,465,124.25 176,580,049.5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216,493,715.84 224,542,626.90 递延收益 161,337,707.12 166,711,673.04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283.68 737,367.1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8,533,117.92 119,054,046.66 非流动负债小计 636,831,948.81 687,625,763.36 负债合计 13,454,829,119.28 16,997,832,815.00 股东权益: 股本 3,294,468,990.00 3,294,468,99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 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176,153,592.22 7,124,125,996.49 减:库存股746,699,863.45 746,699,863.45 其他综合收益 66,543,921.21 65,993,020.8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47,234,495.00 1,647,234,495.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3,895,089,171.56 23,334,051,186.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5,332,790,306.54 34,719,173,825.42
2023年8月,华勤科技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我们积极践行科技与人类的共生共荣,愿意承担更多责任。我们建立了由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ESG执行委员会、ESG办公室、ESG工作组组成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确保领导与监督-决策-规划-执行等体系有效运行,并明确和达成可持续发展使命共识: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发挥行业引领者作用,为客户提供可持续的产品、内容和生态,推动公平、绿色、包容的发展蓝图。
2023年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新台币189,837.1万元,用于新产品开发、强化自动化生产设备、改善生产流程及提升研发人员能力。面对产业环境快速变化、竞争激烈的现状,公司将积极掌握市场发展趋势,持续投入资金于产品创新与技术研发,尤其针对新应用领域,如电竞电脑电源、AI服务器及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系统、高效电源系统、卫星通讯电源、AIOT电源、智能整合平台等产品开发,持续强化公司在产业中的竞争力。
(iii) 在以现金出资方式增资的情况下,如果新股的发行价格不明显低于《德国股票法》第 203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第 186 条第 (3) 款第 4 句所指的公司在确定发行价格时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类股票的股票交易价格,而确定发行价格的程序应在新股配售后尽快进行。此项认购权排除的上限为公司现有股本的10%;决定因素是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该授权时、该授权生效时或该授权行使时公司现有的最低股本。应将根据《公司法》第 186 条第 3 款第 4 句的规定发行的、用于服务期权或转换权或期权或期权转换义务和/或可转换债券和/或利润参与权的股份的股本计入该限额,这些股份是根据本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法》第 186 条第 3 款第 4 句的规定发行的,但不包括认购权,或归属于根据《公司法》第 186 条第 3 款第 4 句的规定简化排除认购权而发行的股份,或在回购后出售的股份,(iv)如果资本增加是针对实物出资进行的,特别是为了收购公司、公司的部分、公司股份或其他资产或对收购资产的债权(包括对公司或其集团公司的债权)或为了合并公司,和/或(v)为了实施所谓的股票红利,其中股东可以选择将其股息要求(全部或部分)作为实物贡献贡献给公司,以换取从授权资本 2024/I 中授予的新股。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说明书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连同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九—交付予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文件及展示的文件—A.交付予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342C条的规定,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说明书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价预期将由总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我们于定价日协商确定。定价日预期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或前后(香港时间),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发售价将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20.20 港元,目前预期每股发售股份不低于 19.80 港元。如因任何原因,总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我们未能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前就发售价达成一致,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失效。香港发售股份申请人于申请时(视乎申请渠道而定)可能须支付每股香港发售股份的最高发售价20.20港元,连同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AFRC交易征费,惟如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于每股香港发售股份20.20港元,则可退还该等费用。如在H股于联交所开始交易当日上午八时正前出现若干理由,总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发售股份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认购香港发售股份及促使申请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该等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的“承销——承销安排及费用——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发售股份未曾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得发售、出售、在美国境内或向美国人士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但根据美国证券法的豁免或不受其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以及根据任何适用的美国州证券法除外。发售股份仅可在美国境外发售及出售给非美国人士,且并非根据 S 规则在离岸交易中代表美国人士的账户或利益行事的人士。H 股从未且不会在美国公开发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