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各缔约方轮流担任空中监视的牵头国。空中监视牵头国负责根据需要为《空中作业手册》编写任何重大补充或新内容。牵头国将向 OTSOPA 会议提交关于修订《手册》的建议。此外,牵头国还制定了《波恩协定联合行动计划》,供 OTSOPA 讨论和决定。该计划包括 Tour de Horizon 飞行、(超级)Cepco 飞行作业或其他特殊活动。空中监视数据由缔约方自己汇总,并由秘书处每年以报告形式提交。与 HELCOM 密切合作,提交了所有已确认石油污染的年度地图。
前言 统一设施标准 (UFC) 系统由 MIL-STD 3007 规定,提供规划、设计、建造、维护、恢复和现代化标准,并根据 2002 年 5 月 29 日 USD (AT&L) 备忘录适用于军事部门、国防机构和国防部实地活动。UFC 将用于所有国防部项目,并在适当情况下为其他客户工作。美国境外的所有建设也受部队地位协议 (SOFA)、东道国资助建设协议 (HNFA) 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双边基础设施协议 (BIA) 的管辖。因此,采购团队必须确保遵守 UFC、SOFA、HNFA 和 BIA 中更严格的规定(如适用)。UFC 是动态文件,将定期审查、更新并提供给用户,这是各军种提供军事建设技术标准的责任之一。总部、美国陆军工程兵团 (HQUSACE)、海军设施工程司令部 (NAVFAC) 和空军土木工程中心 (AFCEC) 负责管理 UFC 系统。国防机构应联系编制部门以进行文件解释和改进。UFC 的技术内容由国防部工作组负责。建议的变更及其支持理由应通过以下电子表格发送到相应的军种提议办公室:标准变更请求。也可以从下面列出的互联网站点访问该表格。UFC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且仅通过以下来源的电子媒体分发:• 整体建筑设计指南网站 http://dod.wbdg.org/ 。
(iii) 在被宣布为索尔兹伯里平原危险区域的空域内飞行,前提是获得索尔兹伯里平原空中作业高级空中作业官的许可。由交通部长 David J Best 授权签署 7 级 2024 年 3 月 1 日交通部 解释性说明
航空安全航空安全是普韦布洛调度区的首要任务。我们不会故意纵容和/或容忍在普韦布洛区域飞行时任何不安全的程序、做法或设备。安全的空中飞行需要团队合作以及参与飞行的所有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尊重您作为飞行员和模块负责人的权威,因为您负有对乘客和飞行安全的最终责任。如果您在单位工作时发现任何不安全的操作或有任何疑虑,请立即通知单位航空官、调度办公室或当地 FMO。我们将尽一切努力立即纠正这种情况。危险的飞行条件在普韦布洛调度区飞行是危险的。该区域的海拔从 2,000 英尺到最高峰的 14,000 英尺不等。该地区大部分地势陡峭,峡谷和排水沟纵横交错。风、夏季温度和高地势可能导致严重的湍流和高密度高度,使固定翼和旋翼飞机的飞行变得危险。科罗拉多州西南部是高海拔地区的土地;这些地区的火灾可能导致空中作业在海拔 10,000 英尺以上持续很长时间。美国林业局合同要求满足 14 CFR 第 135.89 部分(氧气要求)。飞行员和管理人员通常是最先意识到不安全飞行条件的人。请毫不犹豫地建议或推荐暂停空中作业,直到条件改善。让其他飞机和调度办公室了解您工作区域的情况。您的建议和行动可能是安全的空中作业和发生事故/事故之间的区别。
Ken Barbour,NAS 帕塔克森特河空中作业项目专家,NDW N32 地区空中作业,空中/射程兼容使用 Samuel Beirne,马里兰州能源管理局能源项目经理 Donald Briggs,马里兰州埃米茨堡镇市长 市政联盟 Jeffrey Browning,海洋管理局 (DOI) 工作组项目协调员 Bruce Burcat,中大西洋可再生能源联盟执行董事 Alex Butler,政策助理马里兰州县协会 Joey Chen,公共服务委员会助理总法律顾问 Jason Gillespie,环境服务总经理(前)马里兰州环境服务局 Andrew Gohn,东部州事务主任 美国清洁能源协会 Wade Haerle,马里兰州商务、农业和能源部项目经理 Sabrina Hecht,社区规划联络官 NAS 帕塔克森特河
值得注意的(进一步)调查 5 黑鹰直升机空中作业 5 马基教练机 5 澳大利亚皇家海军海王直升机事故,2005 年 印度尼西亚尼亚斯岛 7 澳大利亚陆军 S-70A-9 黑鹰直升机事故,2006 年 8 寻找 1970 年从越南失踪的澳大利亚皇家空军堪培拉飞机 9 奇努克直升机 10 DST 集团支持 MH370 搜寻 11 协助澳大利亚联邦警察调查 MH17 空难 14
P68c 是一款双引擎高翼飞机,配有固定起落架。它在整个飞行过程中都是一种温顺且稳定的飞机,这使它成为空中作业和特别是需要稳定性的摄影测量任务的理想飞机。性能:最大起飞重量:1990 公斤燃料容量:670 升巡航速度:140 节最小工作速度:100 节升限:2490 米航程:2000 公里最大自主性:7 小时 GPEI/5 小时 30 F-HPEI 舱口:矩形:
无人机/无人驾驶飞行器可以执行有人驾驶飞机难以完成的空中作业,它们的使用可以带来显著的经济节约和环境效益,同时降低对人类生命的风险。随着连通性和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基于无人机的服务和产品创新受到越来越依赖互操作性差的专有技术以及对人员、其他车辆和财产构成的风险的限制。SESAR 联合行动发现,这一问题对欧洲创新产生了重大影响,需要对研发进行投资,并激励共享技术和市场的融合,以作为补救措施。应公开采取行动,创建全球协调、可商业利用且可广泛访问的研发生态系统。
INS 采购选择了 MD 600N 直升机用于边境巡逻,旨在提供能够满足各种空中作业要求的飞机,例如低空和慢速监视以及运输特工和任务设备。为了获得这种多用途飞机,合同招标列出了飞机需要具备的三个最低性能标准。该飞机需要以高达 130 节的速度运行,在高空运行,机组人员和设备符合工作说明,并且能够在正常条件下运行至少 2 小时。该飞机还需要有两名飞行员和两名乘客的座位。在这些规格下,只有两架飞机被确定在竞争范围内。
无人驾驶飞机(UAV),通常称为无人机,是指无需人类操作员即可自主飞行或远程控制的飞行器及其相关设备 [1]。无人机越来越多地用于商业和民用领域,例如监视、建筑监控、农业等。它们可以执行载人飞机难以执行的空中作业/任务。此外,它们的使用带来了显著的经济节约和环境效益,同时降低了对人类生命的威胁。最近,无人机已经进入休闲市场,销量达到数百万台。因此,技术、法规和社会接受度的进步有利于加速无人机在专业应用中的部署。根据 Teal Group [2] 的一项研究,全球民用无人机产量预计将在未来十年达到 735 亿美元,从 2017 年的全球 28 亿美元增至 2026 年的 118 亿美元(即以不变美元计算的年增长率为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