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29 日 尊敬的黛比·安妮·A·里斯 秘书 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东北第一大街 888 号 邮编 20426 主题:西南电力集团公司,案卷编号 ER25-________ 提交互连协议 亲爱的里斯部长: 根据《联邦电力法》第 205 节、16 USC § 824d,西南电力集团公司(“SPP”)随函附上一份已签署的互连协议,供提交东河电力合作社公司(“东河”)、北方州电力公司(“NSPM”)和中大陆独立系统运营商公司(“MISO”)之间签署,SPP 为签署方(“第一份修订互连协议”)。 1 本文件中提交的第一次修订互联协议修改并取代了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在卷宗编号 ER17-2306-000 中接受的双方、MISO 和 SPP 之间的协议(“原始互联协议”)。2 SPP 请求委员会接受拟议的第一次修订互联协议,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 日。为支持该协议,SPP 声明如下:I. 背景 SPP 是委员会批准的区域输电组织(“RTO”)。SPP 是一家阿肯色州非营利性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 Lit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