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和夏威夷州规定,到 2045 年,全州 100% 的能源生产必须来自可再生资源。1 其他 12 个州根本没有规定可再生能源目标,因此消费者继续依赖传统化石燃料。2 这些对未来可再生能源标准的对立观点代表了全州能源政策的边缘。其他 36 个州则处于中间位置。州级能源政策的这种反乌托邦是由许多影响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最终加深了国家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并抑制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私人经济行动。对公用事业公司的监管程度不同是一个因素,而国有或投资者所有的公用事业公司的存在是另一个因素。此外,化石燃料行业与州级官僚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也阻碍了采用渐进式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最后,法律授予能源公司的垄断权力,再加上缺乏联邦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巩固了既定的规范。目前,国家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一片混乱,3 而州一级的方向和目标也完全不一致。本文通过对影响太阳能发电的不同法规的案例研究,突出了这种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