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A GM:报告提交人:新技术无论是否可申请专利都应报告。大型企业承包商和分包商必须向 NASA 披露所有可报告项目。NASA 与大型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分包合同)中使用的可报告项目是指任何发明、发现、改进或创新,无论是否可申请专利、是否在 NASA 合同(或分包合同)下构思或首次实际付诸实践。可报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工艺、机器、制造品和物质组合,以及对现有工艺、机器、制造品和物质组合的改进或新应用。可报告项目还包括新计算机程序,以及对现有计算机程序的改进或新应用,无论是否受版权保护。小型企业、非营利组织以及学院和大学承包商和分包商必须向 NASA 披露所有主题发明。 NASA 与大型企业以外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分包合同)中使用的主题发明是指任何可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发现,这些发明或发现是在 NASA 合同(或分包合同)下构思或首次实际付诸实践的。主题发明包括任何新工艺、机器、制造品或物质组合(包括软件)以及对现有工艺、机器、制造品和物质组合(包括软件)的改进或新应用。经保留或获得主题发明或可报告项目所有权的承包商(或分包商)批准,所有此类报告项目都将接受评估,以在 NASA 技术简报中发表。如果某项项目在 NASA 技术简报中发表,创新者将获得 NASA 的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