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 Sarah, 1990 年城镇乡村规划法(经修订);1999 年和 2007 年大伦敦政府法;2008 年城镇乡村规划(伦敦市长)令 LTDA – 出租车大楼,伍德菲尔德路 11 号 地方规划局参考号:19/04487/FULL 我指的是您 2020 年 4 月 14 日的来信,通知市长地方规划局有意批准上述规划申请的规划许可。我还请您参考根据上述命令第 5(1)(b)(i) 条的规定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发布的通知。 市长已将其规划权力委托给我。现在,在考虑了有关此案的报告(GLA 参考号:4870,随附副本)后,我乐意让地方规划局自行决定此案,但须遵守国务卿可能采取的任何行动,因此,我不希望下令拒绝或接管该申请以供我自己决定。此致, Jules Pipe CBE 规划、重建和技能副市长 抄送: 托尼·德维尼什,伦敦议会选区成员 安德鲁·博夫,伦敦议会规划委员会主席 国家规划个案工作部门,DCLG 露辛达·特纳,伦敦交通局代理人:彼得·特文洛,DP9 有限公司,100 Pall Mall,伦敦 SW1Y 5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