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根据 SC Code Ann. § 46-55-10 et seq. 和 2018 年美国大麻种植法案,南卡罗来纳州农业专员有权起草并向美国农业部部长提交一份州计划,该计划规定了南卡罗来纳州农业部监管南卡罗来纳州大麻生产的程序。根据 7 CFR 990.2,寻求对其辖区内大麻监管和生产拥有主要权力的州必须完成州计划,以供美国农业部(以下简称“USDA”)审查和批准。本文件是南卡罗来纳州农业部(以下简称“部门”)根据 7 CFR 990.2 SC Code Ann. § 46-55-10 et seq. 提交的州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