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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0

A.授权人员。这些法规变更适用于所有制服服务人员和国防部文职雇员。B.新法规变更。此变更的新内容以黄色突出显示,并按照此变更的日期生效,除非另有说明。C. 适用的 MAP 和/或 CAP 项目和修订摘要。此变更包括以下 MAP 和/或 CAP 项目中写的所有材料和修订:MAP 71-24(R) – 增加正常通勤距离以外的 IDT 报销。此项将实际费用的报销金额从 500 美元增加到 750 美元,当选定预备役中的预备役成员需要在当地通勤距离之外进行非现役训练时,有关部长可以授权或批准此项。此项由陆军根据 37 USC § 452(b)(9) 提出请求。影响 par.032304 和表 3-8。MAP 94-24(I) – 更正表 5-13。此项更正表 5-13 规则 4 中的拼写错误。规则 4 旨在适用于 CONUS 位置。影响表 5-13。MAP 95-24(I) – 更正了在获得批准的 TLE 延期地点停留的天数。此项将应用减少的 TLE 以部分消除双重住宿补偿的天数更正为 22 天,这些天数位于获得批准的 TLE 延期地点。影响 par.050604。MAP/CAP 97-24(I) – 澄清租赁车辆损坏不能作为差旅费报销。影响 par.020209。本条款明确规定,国防部旅行者向租车公司支付的租车损坏费用不能作为差旅和交通费用报销。如果经适当裁定为应付款项,则可按照国防部杂项付款指南中“员工报销”部分所述,作为“杂项付款 - 员工”报销。损害赔偿金不得包含在旅行券的报销中。MAP/CAP 98-24(I) – 重组联合差旅条例第 3 章表 3-9 至 3-20 – 508C。此项重组了联合旅行条例 (JTR) 表 3-9 至 3-20,使其符合经修订的 1973 年《康复法》第 508 节(29 U.S.C.§794d)。影响表 3-9 至表 3-20。MAP/CAP 99-24(I) – 重组联合旅行条例第 4 章表格 - 508C。此项重组了联合旅行条例 (JTR) 表 4-1 至 4-14,使其符合经修订的 1973 年《康复法》第 508 节(29 U.S.C.§794d)。影响表 4-1 至表 4-14。MAP/CAP 102-24(I) – 重组联合旅行条例第 5 章表 5-62 至 5-106 - 508C。此项重组联合旅行条例 (JTR) 表 5-62 至 5-106,使其符合 1973 年《康复法》第 508 节(经修订)(29 U.S.C.§794d)。影响表 5-62 至表 5-106。

联合旅行条例 (J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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